在最初的設定中,邵清羽是整個故事裏所有女生當中最單純、最無害的一個角色,她家世優渥,從來沒嚐過物質匱乏的滋味,一心一意隻想跟相愛的人組建一個小家庭,逃離繼母的刁難。
然而故事越寫下去,之前的人設就越站不住腳,一個從小就跟後媽鉤心鬥角,從小就擅長察言觀色的女孩子,她如何可能長成一個單純無害的成年人?
於是,故事越寫到後麵,邵清羽跟葉昭覺之間的矛盾衝突越加激烈,這是我一開始完全沒有料到的。
如果你問我,為什麼要寫小說,這或許就是一個原因。小說的迷人之處在於,你筆下的人物能夠幫助你挖掘自己的內心,挖掘出更多的人性,當你意識到你雖是一個創作者,也是一個執行者的時候,這些人物便都已經有了屬於他們自己的命運。
我喜歡把每個人生階段自己對世界的認知、對生命和人性的領悟,用文字的方式呈現出來。
年紀越大,我越明白一件事,生而為人,力量實在很渺小,而命運本身,又太過於深奧。
那麼唯一可以做的,便是真實地寫下他們,若幹年後回頭看這些字,我希望我能夠說,即使再來一次,我也無法做得更好了。
你背影那麼長,一回頭就看見你
在《一粒紅塵》中,齊唐問葉昭覺,你很喜歡錢嗎?這不是一個容易回答的問題,尤其是提問的這個人與你的關係處於一個非常微妙的階段時,更是要斟酌再三,才能妥善地交付出自己的答案。但是葉昭覺小姐,她毫不掩飾地說,是的,很喜歡,非常非常喜歡。葉昭覺不同於之前我寫過的任何一個女主,那些姑娘當然很美好,她們傾盡所有,隻不過是希望得到一些溫暖和愛,而葉昭覺,與她們相比,她未免顯得太過於庸俗。
但我仍要說,我愛葉昭覺。我愛她的獨立和堅韌,愛她從不粉飾自己對金錢和物質的渴求,我愛她表裏如一,也愛她腳踏實地,從來沒有一個女主角,在靈魂上與我如此親密。
我從十六歲開始寫字,十七歲在雜誌上發表第一篇小說,距今已經有差不多快十年的時間。
從創作的角度來說,我必須誠實地承認,一個寫作者能夠寫得最好的,也最感染讀者的,一定是他本人的經曆。技巧是一回事,情感是否真摯,才是一篇文字、一本書,最關鍵的因素。
所以你看,我寫得最深入人心的永遠是那些為了愛奮不顧身的女孩,那些把傷口藏起來,不讓別人發現的青春,還有那些荒蕪和赤貧的歲月。
從小到大我都不擅長向別人索取什麼,別人願意給我,我就接受,別人不願意給我,我也隻會眼巴巴地看著,如果要我撒個嬌,賣個乖,對我來說簡直比死還難以接受。
但是,我也有喜歡的東西,我也有我的虛榮心啊,我也想買偶像的專輯,想買喜歡的裙子和好看的外套啊。
我知道自己不能開口向媽媽要錢,所以我必須自己想辦法。在高中時期,我的確做過一些令人瞠目結舌的事情,比如下課之後去每個班收集礦泉水瓶和易拉罐,還有同學們的草稿紙和廢試卷,放學之後我會拖著兩個巨大的黑色塑料袋去學校附近的廢品回收站賣掉,賺零花錢。
至今我還記得當年的價格,礦泉水瓶五分錢一個,易拉罐一毛錢一個,廢紙四毛錢一斤。
這樣的特立獨行當然也為我招來過一些流言蜚語,直到我來到長沙讀大學。
有一天上網,我的好朋友七七在QQ上問我,你認識誰誰誰嗎?我說,知道這個人,怎麼了?七七說,她說你以前在學校的時候是個撿垃圾的。很難形容出我當時的感受,有一點無奈,更多的是屈辱,那種一個好大的窮字刻在腦門上的屈辱。好半天的時間,我都不曉得該怎麼接話,但是還沒有等我做出回應,七七又發過來一段話:我跟她說,葛婉儀是我的好朋友,我知道她賣廢品的事情,但我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光彩,她靠自己的雙手賺幹幹淨淨的錢,我為有這樣的朋友驕傲。
這麼多年過去了,或許七七已經不記得當年這點小事,但我記得。我從來沒有告訴過她,那天我在學校附近的網吧裏,對著那句話哭成了傻×。
現在我的生活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可以想吃什麼就吃什麼,可以買很多自己喜歡的東西,去從前隻能在地圖上看看的地方旅行。我有很多好朋友,還有很多支持我的人,不會再讓我受那樣的委屈。
不不不,我沒有絲毫想要炫耀的意思。我隻是想說,即使我擁有了這麼多,那個拖著塑膠袋去廢品站的女孩,那個後來在我的作品裏,以葉昭覺的麵目出現的女孩,直到現在,我一回頭還是能很清楚地看見她的背影。
若不是愛過最終又失去
有一天晚上,很晚很晚的時候,我在看書,一個失戀的朋友發短信來問我,睡了嗎?我想跟你說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