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經營失敗的原因怪罪於經濟不景氣,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心態。在麵臨不景氣時,也應該堅信:“隻要切實做好應該做的事,就不會受到不景氣的影響。”
即使在競爭過於激烈而很難經營時,隻要不疏忽自己分內的事,那麼,競爭愈激烈化,愈能獲得好評而吸引顧客。如果缺乏足以吸引顧客的實力或魅力,那就不能怪顧客疏遠你而生意被別人搶走了。
我們往往會做一些有利於自己的解釋。例如認為“根本沒想到會有這種事發生”而自我安慰。從某一種角度來說,或許這樣會使你減少煩惱,重新鼓起勇氣麵對工作。但同時還要切實反省,承認責任在於自己。遭受失敗之後如果仔細檢討,就可能想到“我怎麼那時候沒有這樣做?”或“那時還是不應該這樣做才對”之類的事。能否切實地反省,與商店能否順利發展下去有密切關係。
89.不怕失敗,逆境之中敗轉勝
商場風雲變幻,競爭如火如荼。可以說,經商的風險無時不在,無時不有。因此,經商失敗是常見的事,完全不必大驚小怪。
隻要能夠吸取失敗的教訓,總結失敗的經驗,然後東山再起,就可一舉成功。因此說,失敗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失敗後的一蹶不振。如果事先有了應對失敗的計劃和打算當然更好,這樣不僅可以適當地消減失敗的負麵影響,而且可以減少損失。重要的是,如何回避輸得幹幹淨淨的那種失敗,這要在創業計劃中充分考慮。
1.避免更大的失敗
“善敗”者也是善退者,不善敗的老板,一般都對“必敗之勢”缺乏判斷能力,即所謂“敗莫大於不知將敗”者。如果已感覺到失敗的壓力但仍心存僥幸,消極地觀望、等待,那麼,等來的隻能是更大的損失。作為店鋪老板,要想在失敗來臨之際穩操勝券,首先應對市場競爭態勢有靈敏的信息渠道並加以判斷,能清醒地認識到將要受損的領域和時機;其次是善於快速退卻以避免或減少損失,即抓住臨失敗之前的有利時機搶先主動收縮或撤出必敗的領域。日本著名企業家鬆下幸之助先生對此有過一個十分形象的比喻:“快槍手,往回抽槍的動作比出槍時還要快。”脫身最早、最快、最徹底的往往也是受損最小的。這些先期脫身的商家常常會成為下一輪競爭中的贏家。
2.以退為進搶占市場
退讓實則是一種最間接的進攻策略。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如能巧妙地讓出一方市場,開辟一方新天地作為目標市場,最後包圍先前讓出的市場,收複失地,這實際上是一種商戰高招。
3.防止無節製的敗退
在麵臨必敗之勢時,宜先退、早退,但這種退卻不是無節製的、無止境的潰不成軍,而是借退蓄力,借退蓄勢,為下一輪競爭做準備。無數商家失敗的教訓告訴我們,無節製的敗退必將導致迅速解體,形成“潰不成軍、一敗塗地”的局麵。因此,不論你麵臨多麼嚴重的困難,處於何種危急局麵,決不可慌不擇路,而應全力以赴地挽救殘局,盡量減少損失。當失敗的局勢已定時,不要指望會出現什麼翻天覆地的奇跡,惟一的選擇就是在撤出某些經營領域的同時,在剩下的經營領域裏采取若幹打破常規的管理措施,將損失減至最低限度。能在麵臨大敗之勢時減少損失,就意味著在一定程度上戰勝了這場危機。
4.盡力爭取有利結局
常言說得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在經過多次失敗的耗損或一次失敗的重創之後,破產倒閉之勢已無可遏止,比較現實的目標就是不輸光,即在失敗之前設法保存有生力量,為東山再起“留下火種”。具體的做法是,靜下心來做好以下兩件事:一是選準必須保存的資源,不要奢望能保存很多資產,應當選擇那些市場價值不高或不明確但卻最有再利用價值的資源設法保存,例如技術訣竅或關鍵崗位的技術骨幹、店鋪名號、商標或經營場地等等,總之以一些“軟資源”為主,二是選擇最有效的合法保護手段來保存這些資源。在破產清算之前果斷地采取合法手段,將擬定的保存對象進行隔離、轉移、分立等技術處理;在破產前清算程序已經啟動的情況下,則應充分利用《破產法》中對經營者有利的條款,既據理力爭又靈活通融地爭取對自己有利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