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似乎把症候群的各個部分說成是均勻的,就像霧中的微粒一樣,但事實並非如此。在症候群的組織裏,我們發現有不同重要程度的等級以及部分的聚集。這一事實已經在自尊症候群中用最簡單的方式得到了證明,即通過關聯作用的方法。
如果症候群內各個因素是未分化的,它的每一個部分同整體發生關聯的程度都應當像所有其他部分一樣密切。但事實上並非如此,自尊(作為一個整體來衡量)同各個部分發生的關聯並不相同。
例如,通過社會人格表所測定的結果表明整個自尊症候群同煩燥發生關聯:r=0.93;同異教的性觀念發生關聯:r=0.85,同許多能意識到的自卑感發生關聯:r=-0.40;同各種情況下的窘迫感發生關聯:r=-0.60;同許多能意識到的恐懼發生關聯:r=-0.29.
對於這些資料的臨床審查還表明,有一種各個部分群集成組的傾向,而且這部分似乎在本質上有密切聯係的群體的趨勢。例如,因襲舊俗、道德感、拘謹、照章辦事等,似乎可以很自然地劃歸或屬於一類;與另外一組聚集在一起的各種品質,如自信、沉著、無窘迫感、不膽怯和羞怯等,恰成對照。
這種聚集的趨勢使我們從一開始就有可能在症候群內部進行分類,但當我們開始著手這項工作時,卻會遇到各種困難。首先,我們遇到了所有分類都會碰到的難題——分類應基於什麼原則之上。當然,如果我們已經知道全部資料和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事情就會容易很多。
然而,在我們的例子中,我們是在部分無知的情況下進行分類。於是,我們就會發現,無論對材料的內在本質多麼敏感,有時也不得不武斷地下結論。這種內在的聚集狀態使我們有了一條可以著手的線索,給我們指明了大體的方向。但我們隻能依靠這種自發的聚集走下去,一旦我們再也觀察不到它們,我們就隻好依靠我們自己的推測而摸索前進。
另外一個明顯的困難是,當我們在研究症候群的資料時,我們注意到,可以將任何一個人格症候群隨心所欲地分為10個、100個、1000個、10000個主要的群體,一切都取決於我們想要多高的概括度。我們懷疑,通常的分類嚐試隻不過是原子論、連續論觀點的另外一種反映。不過,運用原子論的工具來處理相互依賴的資料並不能對我們有多大幫助。通常的分類如果不是把各個部分、獨立項目的分離,那又是什麼呢?如果我們的資料之間沒有本質上的不同和彼此分離,我們又該怎樣分類呢?
也許我們應該拋棄原子論的分類原則而尋找某種整體論的分類原則,正如我們發現必須拋棄還原分析而接受整體分析一樣。我們提供下麵的類比,以便指明一個方向,我們很可能必須沿著這一方向來尋找這樣的整體分類方法。
放大倍數這一說法是一個來源於顯微鏡工作方式的物理學類比。在觀察承載著組織結構的玻璃片時,我們將玻璃片拿起,對著光線用肉眼觀察,以便將全景盡收眼底。這樣,得以了解的是整體特征、總的結構、全構造和所有的相互關係。對整個切片有了整體的印象,我們再審查這一整體的某個局部。
我們現在開始研究每一個細節,但卻沒有對它進行孤立的研究,而是牢記它同整體的關係。然後我們就用一個放大倍數更高的物鏡(比如50倍)來進一步對整體內的局部進行更為嚴密的觀察、分析。在儀器容許的範圍內,逐步提高放大倍數,便可以更進一步、更為細致地分析整體的各個細節。
當然,我們也可以這樣設想,相關的材料並不是按直線式排列的、分離局部進行分類的,這一係列也不可以按任何順序重新排列;這整體或許像疊放著的盒子一樣“被包含在內”。如果我們將整個安全感症候群稱為盒子,那麼14個亞症候群便是其中包含著的14個盒子。在這14個小盒子中,每一個都還包含著另外的盒子——也許一個包含著4個,另一個包含著10個,或者一個包含著6個,等等。
用症候群研究的觀點來解釋這些例子。我們可以將安全感症候群作為典型,並將它作為一個整體進行審查,即在1號放大倍數上進行檢驗。說得具體一點,這意味著將整個症候群的心理韻味或意義或宗旨作為一個統一體來研究。
然後,我們就可以從安全感症候群的14個亞症候群中提取一個,再按我們的說法是2號放大倍數上進行研究。這樣一來,這一亞症候群就會被當作一個個別的整體,在它同其他11個亞症候群的相互依賴關係中進行研究;但卻總是被理解為整個安全感症候群的局部。
我們可以舉一個例子,即屈服於強權這一亞症候群在缺乏安全感者身上的表現。一般缺乏安全感的人需要強權,但這一需要卻有許多種表現方式和許多種表示形式,例如過分的野心,過分的敢作敢為,占有欲,對金錢的貪婪,過分的競爭性,易於產生妒忌和仇恨等等;或是上述形式的明顯對立麵,例如卑躬屈膝、拍馬屁、性受虐狂傾向等等。但這些特征本身顯然也是很籠統的,可以被進一步分析和分類。對於其中任何一個的研究都必須在3號放大倍數上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