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世花那麼大的工夫去偷莫尚桑那輛極其普通的六成新的車子,自然不會是為了賣錢。駱必達找老瓦問過,得知於世是來換車蹬的,但舊車蹬也要走了,便肯定了一點,那就是於世一定把這輛車藏在學校附近。所以他今天上午把學校周圍所有可能用來暫時停車的地方都找了一遍,居然真的發現了目標。車的固定鎖已被拆除,用一根環形鎖鎖在落水管上。幸而環形鎖是那種老式的一字鎖孔,所以他能輕易地開鎖取車,之後又回到這裏等著於世出現。
於世眯起雙眼看著他:你居然幫一個抓賊的人。
駱必達喝口水,在嘴裏輕漱幾下才慢慢咽下去:我不是幫他,是在幫我自己。話說完,便掏出一枚金燦燦的五角錢硬幣,放到夾在他和於世當中的那輛車的坐墊上。他不喜歡欠別人的,無論是眼前的於世,還是車子的主人莫尚桑,雖然後者並不認識自己。
對方沒有繼續追問,隻是用手指夾起那枚硬幣:你已經把車拿走了。
駱必達嘴角的笑意稍縱即逝:不錯,但我知道,一有機會你還是會把它拿回來。
於世笑了,聲音中毫無偽裝的感覺。他一直都在想,在這所學校,可能還是眼前這個連名字都不知道的人最了解他。他搖搖腦袋:上次見麵的時候我就說過,希望我們下次見麵不會也因為一輛車子,看來還是被我說中了——可我不想就這麼便宜了莫尚桑,換做你,已經到手的獵物又被別人拿走,你會輕易放行?
駱必達蓋上礦泉水蓋子:那你想如何?
對方沒答話,而是拍了拍邊上的車子坐墊。
馬賊之間的事情,自然要靠馬來解決。
那是他們兩人之間唯一一次比賽,沒有旁觀者全程目擊。
規則很簡單,誰先到達學校東南方向兩公裏處的老江灣機場,莫尚桑的車子誰拿走。比賽的路徑不限製,可以無視交通規則。駱必達以前騎車去過老機場,幾條路線和路上每個路口的情況都在他腦海裏縈繞了一遍,很快就選好了路線。
就像“自古華山一條路”一樣,去老機場的必經之路,是那座當初他追回陳鎮跑車的立交橋。這次橋的下坡處不再有那排賣光碟的外地婦女,因為上午剛剛飄過一場小雨。上橋時於世和駱必達的前後距離拉得不算很開,於世的車子是山地車,可以調速,但上坡時並沒有很大優勢。理論上講,隻有下坡時可以借助重力加速度和高速齒輪,才能跟駱必達不能調速的城市車拉開距離。
但是駱必達算錯了,於世並沒有在下橋時利用重力加速度使高速齒輪拚命加速,而是把前後齒輪調到了和駱必達的車子差不多的大小比例。
微微落後的馬賊意識到,於世是不想勝之不武,嘴角一抿,腳下使力,從右側慢慢超過了於世一點點。此時已經快完全下橋,正前方就是丁字路口,往左便是通往老機場的馬路,無車無人。而駱必達出發前摸過雨後快幹的地麵,潮濕度和光滑度應該正好。
他要用外側漂移。
但駱必達沒看到就在自己身體開始向左傾斜的同時,側後方的於世也將屁股微微抬離車坐墊。
刺耳的輪胎摩擦地麵聲響徹空中,仔細一聽,居然有兩個不同的聲源。
駱必達有些不可置信的微微向左扭頭,看到於世緊貼著自己不足一米也在作漂移,兩輛車宛如被幾根無形的鋼管焊接在一起,動作整齊劃一的從下坡口轉進那條小馬路。但駱必達因為分神,平地加速比對方晚了一秒,於世以一個半車身的距離領先。
又往前騎了三百米,便是正在修路的工地,挖起的泥土在工地邊上堆砌成幾座小山,橫亙在二人麵前。
駱必達毫不猶豫的往右拐彎,憑借記憶中的路線繞過泥山土溝。他知道自己的老車絕對受不了那樣的地形,若硬走的話極有可能會在騰躍的半空中散架,隻能繞了個小遠路。於世卻直接騎上了小土山,他的車子裝有避震係統,在這種地型極有優勢,有幾次甚至半躍在空中,落地後屁股隻是一顫一麻,接著就繼續趕路。
但他的領先優勢終於在距離終點還有一公裏不到的地方蕩然無存。
當時駱必達已經和他在一個路口這裏彙合,馬賊落後於世足足四個半車身,按理不必說反超,連追平都已經沒有可能,除非於世的車子出狀況。
但是路上永遠有無法預料的突發情況,當他們騎進一條小馬路時,綿延近一百米的各色路邊攤和散漫的逛街者讓這條路看不到盡頭,一些三輪車和助動車憤怒的抿著喇叭或者喊著嗓子,都不能加快速度,更不要提幾輛陷在人群當中步履維艱的汽車,甚至還有一輛從郊區開來賣農產品的卡車把本不寬闊的路麵占掉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