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差不多在此時,散會後的部長們走出大樓取車,莫尚桑發現自己的車子無影無蹤。而被請到派出所的民工大叔的證詞表明,那些煙火是今天傍晚雇用他的一個年輕人給的,此外還給了五十塊錢,隻要他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燃放這些焰火即可。

不用說,這是一出調虎離山。放焰火的民工描繪不出雇主的相貌,因為對方帶著棒球帽和墨鏡,穿著學校發的運動服,說著標準的普通話,也沒騎車。陳鎮最後總結說:咱們學校這麼多學生,就憑這點線索,警方至少有一萬個嫌疑人——所以他料定,既然那個小偷這麼花功夫來偷,這車子老莫是找不回來了。

一旁的駱必達跟著老師的進度把課本翻了兩頁,沒有發表意見。

於世的真名叫餘仕。如果他知道駱必達給自己起的名字,一定會請他喝杯啤酒。

有兩個身份的人,就值得有兩個名字。

於世總是出現在多雲昏暗的夜晚,戴著黑框平光眼鏡,書包裏裝著可以剪斷小號環形鎖的大力鉗,左腳運動鞋後跟插著一把類似丁字刀的東西——他喜歡裝作給左腳係鞋帶來暗中觀察身邊自行車的車鎖情況,等站起身來時,手裏便已多了把隱秘而高效的作案工具。

於世喜歡這種雙重的生活,因為它刺激,並且可以帶來財富,就像他父親喜歡賭球母親喜歡麻將一樣——他的身體裏同時流淌著賭徒和馬賊的血液。

既然是在賭,就有輸的可能,並且一敗塗地永無翻身之日。所以於世很謹慎,下手的時間地點從不固定,暫時安置贓車的校外“倉庫”也多達三處,相互之間距離都拉得很開。其中二號“倉庫”是他最喜歡的,雖然他停在這裏的車子不過二三輛,但每輛車都很有來曆:他第一次下手的山地車、那個討人厭的輔導員新買來不到兩天就被他偷走的鳳凰車、還有就是“老貓”莫尚桑的破車……

巡視到這裏,他的眼睛猛然睜大——莫尚桑的車不見了。

他在學校偷了兩年多的車,一排自行車掃上一眼就不會認錯或者漏掉任何他想要找的車子,哪怕那輛車子再怎麼不起眼。就在他放慢速度準備再察看一遍時,背後冒出一個平靜又略帶歉意的聲音:“別找了。”

於世沒有驚慌,他的聽覺和視力一樣好。他認識這個聲音,邊轉身邊問道:你等了很久了吧?

駱必達拿下耳朵裏的MP3耳機,左手拎著一隻沒剩多少水的礦泉水瓶,慢慢走過來坐到一輛紅色女車的後座上:從中午等到現在,還好,比我原先預料的要短很多。於世看看他的眼睛,在和女車隔了一輛車的永久老坦克後座上坐下來:你為什麼要拿走那輛車?

這個問題該我問你,你當初又為什麼要拿走這輛舊車,這不是你的風格。

於世給出一個苦澀的笑,對眼前的人他沒有必要遮掩什麼:我不喜歡它的主人。駱必達不解。莫尚桑的確抓小偷,但從不抓車賊,於世應該沒有理由不喜歡他。於世頭往後仰了下,訕笑著說,他是不抓,因為他抓不到,可是他抓了我的朋友,一個從小和我一起長大的小學同學。

於世那個小學同學也在這所學校,還是宿舍樓的樓層長,但家境不好,某天起了惡念,偷了隔壁幾個寢室學生的手機和MP3,誰料失主之一跟莫尚桑的認識,莫尚桑推敲一遍之後便懷疑到了他,並且暗裏跟蹤,某天當他那個同學在校外和二道販子交易時將其當場抓獲送交派出所。

駱必達維皺眉頭問:你同學住哪棟樓?

於世:P樓。

馬賊想起那日在P樓前修車點環輪胎的場景,恍然大悟。

於世眼神冰冷的告訴他,學校讓他同學退還了贓物,然後叫他自動退學,算是給了點麵子;現在那個小學同學身敗名裂,從前的同學都不太和他來往——除了於世,因為他也是賊。所以,他要替那個朋友報仇,而報仇的辦法就是趁莫尚桑開例會時用調虎離山計偷走他的車,然後每過段時間取一個車零件下來悄悄還給他,等到隻剩下一個車骨架時再通知他來領。

他就是要這樣慢慢的羞辱莫尚桑。

一切本都做得天衣無縫,但車子到手後第二天傍晚,他要從莫尚桑的車子上取車蹬下來,卻沒有專門的零件,便到學校北門外的修車攤去佯稱換車蹬,把換下來的舊車蹬小心收好,剛要走,就遇到了駱必達。那天駱必達的後輪氣少了,偏偏校內臨近幾個修車點不是氣泵機壞了就是店沒開,隻能來老瓦這裏。當時二人隻是對視一眼,並沒打招呼。而老瓦因為於世在場,沒有表現出熟識駱必達的樣子,所以於世臨走前不忘扔了個五角硬幣在水盆子裏,替駱必達付了打氣的錢。但駱必達的注意力卻不在於世身上,而在他那輛車上,總覺得似曾相識。第二天陳鎮在課上跟他說了莫尚桑車子被盜的事情,他才想起於世昨天騎的那輛車,就是那日在P樓前的修車點裏莫尚桑佯裝上油的坐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