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賣出的重要原則(1)(2 / 3)

巴菲特當時麵臨艱難的抉擇。如果為了保持競爭力而對紡織分部投入大量資本,伯克希爾公司可能會陷入資本支出擴張但收入可憐的境地;如果不追加投資,伯克希爾公司的紡織廠就會在與國內外其他紡織廠的較量中失去競爭力。而不論伯克希爾公司在紡織分部是否追加投資,國外廠家仍然具有雇傭廉價勞動力的低成本競爭優勢。

1980年,伯克希爾公司年度報表顯露出了紡織分部的凶兆。那一年,紡織分部失去了它在董事長報告中的顯著位置,緊接著第二年,報告根本未提到紡織業務。最終,1985年7月,巴菲特終於刪除了有關紡織部門的一頁,從而結束了這項大約有100年曆史的業務。

這是一項失敗的投資,也是巴菲特投資經驗的寶貴積累。盡管紡織部門遭遇不幸,但這一經曆並不完全意味著失敗。首先,巴菲特悟出了一個寶貴的教訓:很少有人能成功地挽救一個病入膏肓的虧損企業。其次,巴菲特用紡織業務早期階段創造的資本購買了一家後來成為伯克希爾公司搖錢樹的保險公司——政府雇員保險公司,可謂失之桑榆,得之東隅。

實際上,對投資大師來說,退出都是不帶情緒色彩的。投資大師關心的不是他會在一筆投資中賺多少或賠多少。他隻是遵循他的係統,而他的退出策略隻不過是這個係統的一部分罷了。

有時候,一般投資者在麵對損失時,他也許會認為隻是暫時的調整,價格很快會反彈,直到最後虧本賣出。

一個投資者隻有明確了自己的投資標準,隨時樹立“甩掉損失,保住利潤”的思想,他才能取得成功。巴菲特提醒您

大多數人都將投資錯誤等同於投資損失。事實上,如果你堅定地遵守你的投資標準,你就會少犯下這樣的錯誤。

當投資目標實現時果斷脫手

股市並不是不可捉摸的,人人都可以做一個理性的投資者。

——巴菲特不管你在一筆投資中投入了多少時間、心血、精力和金錢,你事先都應確定退出策略。

巴菲特不斷用他投資時所使用的標準來衡量他已經入股的企業的質量。如果他的一隻股票不再符合他的某個投資標準,他會把它賣掉。正因如此,投資大師從不會在不知道何時退出的情況下就盲目投資。

退出策略因人而異,與一個投資者的方法和係統有關。但每一個成功投資者都有一種與他的係統相吻合的退出策略。

有些投資係統會得出某項投資的目標價格,也就是退出價格。這是格雷厄姆法的特征。格雷厄姆的方法是購買價格遠低於內在價值的股票,然後在它們的價格回歸價值的時候(或兩三年後依然沒有回歸價值的時候)賣掉它們。

巴菲特這輩子經過手的股票至少有數百種,然而他的大筆獲利,卻總是來自於那些具備持久競爭優勢的公司。他的長期投資理念讓他總是長時間的持股,不輕易出脫手中的任何股票。當然他也並非死守長線而不知變通,一旦股價夠高,投資目標得以實現時,他也會出脫持股。作為備受敬仰的股壇神話,巴菲特的進退之道顯得相當靈活機動。

曆史上巴菲特曾兩次出脫手上的股票,即使是他所謂的長期核心持股,也全部出清。一次是在1969年,巴菲特認為在當時股市他已經找不到可投資的股票,所以出清持股,當時股市的本益比在50以上。第二次是在1998年,由於這次巴菲特持有的公司股票已經十分龐大,如果出清持股換成現金,必然因為流動性不足而造成股價下跌,所以這次他采用以伯克希爾股票並購股價淨值比很低且淨值中持有大量債券的再保險公司,也就是以高於伯克希爾公司真實價值的股票來換取持有大量債券的再保險公司股票,這時市場的本益比在40以上。所以如果你遇到所持有公司股票的本益比超過40,甚至50,這樣應該就是賣出股票的時候,即便這是你的長期核心持股,因為我們深知即使是我們所造的好公司,也不能長期維持50倍的本益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