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厄姆一生都被投資和投機問題所困擾。要不是1929年到1932年期間,道·瓊斯債券平均指數從97.70點跌到了65.78點,債券再也不會被人理所當然地認為是投資。格雷厄姆關於投資的定義很可能會被人忽略。像股票一樣,債券損失了相當的價值,許多持有債券的人破產了。人們迫切需要一種能把股票和債券的投資特性與投機特性區別開來的機製。
1973年到1974年的熊市後不久,格雷厄姆應邀出席一次由道納德森、路弗金以及詹瑞特召開的資金經理人會議。會上,格雷厄姆對自己的同行們所說的事情感到震驚。“我無法理解,這些機構資金經理人怎麼會退化到如此地步,竟然從正確的投資變成爭相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取最大的回報。”
區分了投資與投機之後,格雷厄姆的第二個貢獻是提出了解決如何購買普通股票才符合投資意義的方法論。在《證券分析》一書出版之前,幾乎沒人利用數量方法來選擇股票。1929年之前,上市公司都是鐵路行業的公司,工業和家電公司隻占股票種類的很少一部分。至於有錢的投機家最青睞的銀行和保險公司,都還沒有上市。那些確有投資價值的大多數是鐵路股票,都以接近其票麵價值的價格交易。這些公司以實際資本值為支撐。
格雷厄姆指出了三種導致股市暴跌的力量。第一,交易經紀行和投資機構對股票的操縱。第二,銀行貸款購買股票的政策。由於貸款是由股票市價來支撐的,當股市暴跌時,一切就坍塌了。《證券法》頒布後,保護了個人投資者不受經紀人欺詐,靠保證金買證券的做法也比20年代大大減少了。但有一種因素是立法難以控製的,這就是格雷厄姆認為應對股市暴跌負責的第三種力量——過度樂觀。
格雷厄姆指出,經濟繁榮會導致股票市場進入牛市狀態,股票發行量和交易量會急劇上升,這會使投資者盲目樂觀,但這種樂觀會導致瘋狂,而瘋狂的一個主要特征是它不能記住教訓。
格雷厄姆進一步指出,如果投資者對某公司的未來增長持樂觀態度,並進一步考慮將該公司股票添加到投資組合中去。那麼有兩種買入技巧:一種是在整個股票市場低迷時買入;另一種是在整個股票市場並不低迷,但該公司股票市價低於其內在價值時買入。格雷厄姆認為,這兩種購買技巧都有一種體現於股票價格上的“安全邊際”。
如果一種股票的市價低於其內在價值,那麼該種股票的邊際安全性就自動存在。
格雷厄姆認為安全國際法在三個領域可以得到成功運用。第一,它對穩定的證券,比如債券和優先股都很有用;第二,它適用於比較分析;第三,如果公司價格和內在價值間的差距非常大,邊際安全的概念就可以被用來選擇股票。
格雷厄姆認為,以不超過淨資產價值三分之二的價格購買股票或購買市盈率低的股票的方法可以經常應用。格雷厄姆認為這是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法。他還解釋說,這種結果是以一組股票(多樣化)為基礎得出的,而不是建立在單個股票結果基礎上。符合這些要求的股票在股市處於熊市底端時很常見,而在牛市中極為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