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太多的權利下屬,會造成哪些不好的影響呢?
管理者給予太多權利給下屬,企業很有可能上演一種“狐假虎威”、“狗仗人勢”的故事,下屬會因為權利,自以為比其他同事高上一節,由於虛榮心作祟,會對同事的工作指指點點,給予過分批評,最終會讓普通員工不滿,與被授權人形成一種敵對的狀態。如此的話,員工還能安心、衷心的為企業奉獻嗎?
企業管理者要懂得權利權衡,不能太過放縱下屬的權利,否則給企業埋下一顆定時炸彈。如果企業管理者盲目的給予下屬權力,隻會讓下屬為所欲為,給企業帶來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麵。授權不等於放任自流,對下屬的權利進行科學監控,是避免企業出現不和諧的手段。同時也能提升企業整體實力,為企業營造出一個完善的管理機製。
招式57讓下屬對自己的權力負責
小張是公司銷售部的員工,他在銷售這一行上做了好幾年,按說工作經驗是十分豐富的。可是馬有失蹄,小張因為一時的疏忽,將去年年底的壓貨,當成了工廠剛生產的新貨物,並按照訂單,發放到客戶手中。
這次失誤讓公司信譽大打折扣,買家們大呼上當,紛紛要求退貨。麵對這樣的危局,公司的劉總向來推行“推功攬過”的用人方式,這次也決定主動地將責任攬到自己身上來。但是,在公司的例會上,還沒待劉總開口,小張就主動站了起來,主動地承擔這個責任。他說道:“我的職責是負責銷售,對貨物進行分發,是我的權利,也是我該幹的。既然出現了嚴重的錯誤,我應該對此負責。”
劉總聽後,非但沒有去責怪小張,反而對小張的態度十分佩服,他的公司需要的就是這樣對自己權利負責的員工。
“人有失足,馬有失蹄”,犯了過錯不可怕,怕就怕在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例子中的小張就是一個負責的人,麵對管理者給予的權利,非但沒有驕躁,更是在出現錯誤的時候主動對自己的權利負責,讓人心裏佩服。在當代企業當中,需要的就是能夠對自己權利負責的人才,但又有多少人做到小張這般“灑脫”呢?
企業做得越大,手底下的員工組織也就越為龐大,企業的管理人就是有再大的本事,也不可能憑靠一己之力管理好企業。這就需要企業管理者懂得對下屬進行授權,讓下屬幫助自己共同管理公司。對下屬授權,首先就需要為企業建立相應健全的授權製度,讓每員工都有自己的工作職權,同時也要讓每一個被授權的員工知道對自己的工作責任,為自己的權利負責。
企業的管理者在下放權利的同時,應該懂得加強對下屬權利的控製,這樣才能讓下屬最大限度的激發出身上的工作潛能,同時企業的管理者能夠很好地控製住下屬內心權利的膨脹欲望,讓管理者能放心大膽地使用下屬。
某公司的企業管理者在管理員工的時候,懂得授予下屬一定的自主權,同時也告訴他們,權利越多,承擔的責任也就越多。
一般的情況來說,隻有到了三十五歲到四十歲之間的,員工才能進入公司的決策層,才能夠有資曆、有職權去決策公司的策略,了解企業經營狀況。但在某公司發展,就不需要員工在企業熬上那麼久,隻要有能力,隨時可以坐上企業主管的位置。
一位整合產品部的經理,在她二十二周歲的時候,就已經有了可以左右公司發展的影響力。她自己曾經說過,在她剛剛進入公司的前半年,自己所處的環境就像是“一團毫無頭緒的亂線”。公司裏麵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親自來做,沒有上級領導的指揮,出了問題卻需要自己來承擔。等到她適應了公司混亂的局麵之後,就需要她能夠控製住公司混亂的情況。等到她進入管理層,她還需要做出各種各樣的決策:比如發展客戶,進行產品的發布,建立起和她自己有關的工作流程。
從例子中不難看出,這家公司給予了年輕經理充分的信任,所以相對的職權,但公司授權製度完善,首先就叮囑下屬在行使權利的時候要為自己的權利負責。可以說,這家公司在對待下屬上,從沒有任何的偏袒,能夠為員工提供出一個可以發揮自己才能的舞台。
那麼給予下屬充分授權,有什麼作用呢?
第一:激發員工進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