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老板必知的稅法常識(3 / 3)

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個體工商戶,可以聘請注冊會計師或經稅務機關認可的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或經縣以上稅務機關批準,按照稅務機關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等。

采用計算機記賬的,應當在使用前將記賬軟件、程序和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能夠通過計算機正確、及時地征賬。

998.偷稅、抗稅要受到哪些處罰

我國法律對偷稅的處罰有一些具體規定。基本有: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1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額數額5倍以下的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3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額數額5倍以下的罰金。企事業單位偷稅數額和情況與前麵相近,要相應地判處罰金,並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999.增值稅的稅收優惠

增值稅的稅收優惠包括三個方麵,即免稅、起征點和出口退稅規定。

(1)增值稅的免稅規定

免征增值稅的項目包括下列幾項:

①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包括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自身初級農業產品;

②避孕藥品和用具;

③古舊圖書,即向社會收購的古書和舊書;

④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⑤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⑥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所需進口的設備;

⑦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⑧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即除個體經營者以外的個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遊艇、摩托車、應征消費稅的汽車以外的物品。

(2)增值稅的起征點規定

為照顧銷售收入少、納稅能力弱的納稅人,增值稅按銷售額多少規定了起征點,該規定隻限用於個人。

①銷售貨物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600~2000元;

②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200~800元:

③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50~80元。

以上起征點的規定,由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適用於本地區的具體起征點,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3)增值稅的出口退稅

納稅人出口零稅率的貨物,向海關辦理了出口手續後,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憑證,可按月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該出口貨物的退稅。

1000.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納稅人經濟活動中的商業憑證,也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它決定著增值稅的正確計算和管理。

增值稅條例規定,增值稅專用發票僅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及非增值稅納稅人不得領購使用。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專用發票上注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該開具普通發票,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向消費者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

(2)銷售免稅貨物;

(3)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在境外銷售應稅勞務;

(4)將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5)將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6)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7)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

另外,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也可以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