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正己無怨——魅力藝術(6)(2 / 2)

——《中庸》

一種人自以為聰明卻好走極端、走偏鋒,不知適可而止,不合中庸之道,所以往往自投羅網而自己卻不知道。還有一種人,雖然知道適可而止的好處,知道選擇中庸之道作為立身處世原則的意義,但虛榮心難以滿足,欲壑難填,結果是越走越遠,不知不覺間又放棄了適可而止的初衷,背離了中庸之道。

元代張養浩說:“韓文公之言曰:‘儒者之於患難,苟非其自取之,其拒而不受於懷也。若築河堤,以障屋溜,其容而消之也。若水之於海,冰之於夏日,其玩而忘之,以文辭也。若奏金石,以破蟋蟀之鳴。’故君子之學,以明理自信為貴。”

有人說“酒色財氣四道牆,人人都在裏麵藏,隻要你能跳過去,不是神仙也壽長”,但是,“酒無不成禮儀,色無路靜人稀,財無不成世界,氣無反被人欺”,所以,什麼事都不能一概否定,要適度,不可過度。

有的人說是由於沒及時發現私欲的害處而又沒堅定的意誌去控製,有的人說雖然能看清物欲的害處卻又受不了物欲引誘,所以非一番功夫無法戰勝私情、克製物欲。

曆史上因為自私貪權,小則足以害自己生命,大則招致亡國之禍。楚烈王無子,春申君(黃歇)因國君無太子而憂慮。李園是春申君的舍人,把妹妹嫁給春申君,後來知道她懷有身孕,李園又誘導妹妹趁機勸春申君說:“楚王很喜歡你,就是兄弟也比不上,你做楚國宰相三十多年了,而大王沒兒子。百年之後,大王必定立他的兄弟,到那時各以自己的親戚為貴,你又怎能受寵呢?何況你做宰相太久,處事難免失禮於大王的兄弟,等大王的兄弟即位後,恐怕禍患就會降臨在你的身上,怎麼能保住相印,及江東的封地呢?現在妾已懷孕,妾和你結婚不久,外人知道的不多,假使你以將來為重,不如把妾獻給楚王,楚王必定喜歡妾,再順理成章生了兒子,那麼你的兒子就是將來的楚王,楚王就成了你的了,何必身臨不可預測的罪過呢?”春申君聽完以上的話,很高興,於是把李園的妹妹放在外麵,然後報告楚烈王,楚烈王果然召入,又非常喜愛,生下了兒子棹,立為太子,李園的妹妹就被封為皇後,李園因此身價高貴,專權用事。等楚烈王死後,李園就殺死春申君,滅掉春申君全家,立棹為楚幽王。春申君貪權亡身應該給世人留下深刻的教訓。

唐朝有個縣令,名叫王魯,自從就任以來暗中貪汙受賄。簡吏們也跟著效法,索取賄賂,百姓們怨聲載道,苦不堪言。有一天,王魯得知領導者要來察訪民情,肅整吏治,不禁擔憂起自己頭上的烏紗帽來。他在批閱公文時,正好看到本縣百姓聯名告發他手下的主簿受賄的一疊狀子,更是憂上加憂,神情恍惚。憂慮中,他不由自主地在一張狀子上批下“汝雖打草,否已驚蛇”八個紅字,從而流露出唯恐主簿被告發而牽連到自己的恐懼之情。

明代有個名叫郝子廉的人,從來不占任何人的便宜。每次牽馬到河邊去飲水之後,他都要往水裏扔三個小錢,算是小費。甚至有一次他在自己親姐姐家裏吃了一頓飯,臨走時竟在炕席地下悄悄地留下五十文錢。

人人都愛錢,可是這個郝子廉卻不肯占人便宜。雖然他的行為有點過分,但卻值得今人學習。財富要自己去創造。隻有靠自己的勞動、知識、智慧掙來的錢,花起來才心裏舒坦,才能真正享受金錢的快樂。

柳宗元的《鞭賈》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情:有一個出售馬鞭的商人,其鞭的質量並不好,可裝飾頗為華麗,值四五千的貨竟然要價四五萬。一次,一個糊塗的富家子弟花五萬錢買了一根鞭子,向人炫耀。可當馬不聽使喚時,他揮鞭使勁抽打,鞭杆一下子斷裂開來。這時他才知道美麗的外表裏麵是腐朽了的木頭,而不是鞭商吹噓的南山木料。當他去找鞭商理論時,鞭商以貨物出門,概不負責為由,拒絕退賠。買主便在市上向眾人大肆宣傳此事,使得鞭商丟盡了臉麵,無法在市上立足。

這位商人自以為得意,卻沒有想到這筆財砸了他的飯碗。想賺錢,就要取得人心,堂堂正正的賺錢,不要想著欺騙顧客,坑害顧客。隻要你賺錢的路子不正,你就會最終失去金錢。荀子說:“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

所以,不論是做官,還是當老板,都不可發不義之財。通過正當渠道掙錢,才能創造財富,創造成功的人生,擁有領導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