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信息係統管理製度 (2)(1 / 3)

4業務綜合信息表(由信息統計部門負責,需各業務員、各主管及部門經理的協助)。

5各流程圖及各步驟的說明(由信息統計部門負責,需各業務員、各主管協助)。

6整個製度的編輯(由信息統計部門負責,需部門經理提供意見修改)。

7客戶信譽度的評選標準(由信息統計部門負責,需部門經理、業務員的協助)。

第五條 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 對外信息披露辦法

第一條 總則

為規範統一對外信息傳播活動,減少信息混亂和泄密,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管理範圍

1凡經公司領導、部門認定的可供對外傳播的信息,均可披露,公司責成行政部建立信息披露範圍清單。

2供披露的信息須經各級領導初審、終審後才可按確定口徑、傳播媒介、發布方式傳播。

3公司各級保密的信息,未經特許和專門程序,不得對外發布。

第三條 披露信息管理程序

1對外信息發布由行政部擬訂計劃或申請報告。

2報經總經理審核批準。

3通過一定渠道向外發布。

4各部門向上級主管上報公司材料,按各部門管理程序辦理。

第四條 來訪接待

1凡外麵來訪均由行政部接待和安排。

2重大采訪活動,行政部應自始至終陪同,詳做記錄或攝影、錄像。

3如有稿件發表,須在發表前由行政部主管閱稿,經同意才可播發。

第五條 信息披露的其他情況

1凡因公共傳媒中有誤導本公司的信息,均應立即發布正確信息予以澄清。

2建立穩定、可靠、可控的信息披露渠道。

3對非公開或有密級的信息,需要向外披露或者失密,應采取對策,控製信息傳播範圍,減少損失。

4信息披露要適時、適度、規範、有效、有分寸和恰到好處,不能過早、過晚、過度、過分。

第六條 附則

1本製度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總經理批準頒行。

2本製度從頒布之日起施行,修改時亦同。

三、計算機使用及管理製度

◎ 計算機管理製度

第一條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對公司經營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采用計算機對公司進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實現公司經營管理現代化的途徑。在公司經營中推廣應用計算機,對公司經濟效益將起積極的促進作用。

第二條 歸口管理部門

1微型以上檔次的計算機管理部門為企業管理部。

2過程控製的計算機(主要指單板機)管理部門為總工辦。

第三條 管理員職責

1負責計算機使用的長遠規劃。

2根據資金的安排,負責機器及外圍設備的計劃、采購。

3負責軟件的開發規劃製定,組織開發成果鑒定。

4與培訓部門共同組織計算機技術培訓工作。

5對分散使用的計算機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第四條 硬件使用

1各部門使用計算機,須提出上機申請,經批準後按規定機型、外設使用。

2上機申請分為單次上機、每月定時上機、每日定時上機三類。

3軟件開發等上機時間較多的部門,可以申請配置機器。

第五條 軟件管理

1各部門需開發的應用軟件,應向企管部提出申請。

2應用軟件的開發分為自動開發、協作開發、委托開發三類。

3企管部負責與其他公司在有償或對等的基礎上進行軟件交流。

第六條 任務書的編製依據

1公司對軟件開發的總體要求以及項目的具體要求。

2各部門要求開發的項目。

3設備及軟件開發人員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