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月,縣委發出《關於命名1986年度文明單位和做好1987年文明單位創建規劃的通知》。2月,繅絲二廠被命名為四川省文明單位,13個單位被命名為1986年度市級文明單位。8月,縣文明委作出決定,全麵複查1983年以來的文明單位。1988年2月,23個單位被新命名為縣級文明單位,114個縣級文明單位繼續保持稱號,16個單位被取消或自動放棄文明單位稱號。
1988年7月,縣委、縣政府召開創建文明單位工作會議。首次提出對文明單位實行一票否決。明確了具體否決條件。
1990年3月,縣委、縣政府在表彰1989年度文明單位的通報中,首次提出各文明單位要按照五好條件(組織領導好,思想建設好,生產工作好,文明風氣好,文體活動好)開展創建活動。縣文明委決定在全縣開展評選最佳文明單位活動,印發了《關於開展最佳文明單位評選活動的意見》。1991年3月,縣委、縣政府首批命名10個單位為1990年度縣級最佳文明單位。
同年11月,內江市委、市政府頒發《內江市文明單位建設管理暫行規定》(簡稱《暫行規定》)。縣文明辦編印學習資料發至各文明單位、38個鄉鎮和縣直各局級單位,作為文明單位建設的工具書及政策依據。
1992年是全國開展文明單位創建活動10周年,縣文明辦發出《關於開展文明單位建設10周年慶祝活動的通知》。各文明單位召開座談會,縣裏召開精神文明建設總結表彰暨創建文明單位10周年紀念會,舉辦文明單位建設成果、圖片展覽,開展文明單位間的聯誼活動。
1995年3月,根據內江縣文明委要求,縣文明委決定1995—1996年底,在全縣各級文明單位開展塑造文明單位整體形象的活動(簡稱“塑形”活動),印發《關於在各級文明單位中開展塑形活動的通知》。
1998年,縣文明委印發《關於對文明單位實行目標考核的通知》,決定對文明單位的複查驗收實行目標考核,量化評分,最佳文明單位不得低於95分,文明單位不得低於90分。
1999年3月,資陽地委辦公室、行署辦公室聯合印發《資陽地區文明行業建設與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市、縣兩級文明單位的創建活動,安嶽一直沿用該《辦法》。
2004年,安嶽文明單位創建工作在勤創建、重質量、強管理、增效益上下工夫,推薦並指導國稅局機關建成省級最佳文明單位。同年,首次將非公有製經濟企業納人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第三章)機構
1984年2月,成立安嶽縣五講四美三熱愛活動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簡稱縣“五、四、三”辦公室),編製5人,正局級建製。3月,縣“五、四、三”辦公室歸口縣政府辦公室管理。1985年2月,“五四三”辦公室更名為安嶽縣精神文明辦公室,為縣委、縣政府的辦事機構,“監督、協調、指導”五講四美三熱愛活動。
1987年4月,縣委決定,將“五講四美三熱愛”活動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更名為安嶽縣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簡稱縣文明委)和安嶽縣精神文明辦公室(簡稱縣文明辦),隸屬縣委。委員會主任由縣委副書記兼任,副主任由常務副縣長和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的分管領導及宣傳部、縣人武部的主要領導兼任,委員由26個縣級有關職能部門和嶽陽鎮黨委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兼任。
1996年11月,縣文明辦隸屬縣委宣傳部,編製3人。1999年6月,縣委調整充實了縣文明委成員。確定縣委書記兼任縣文明委主任,縣長、常務副縣長和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的分管領導及宣傳部、縣人武部的主要領導兼任副主任,委員數增至36名。2002年3月,文明辦作為內設機構並人縣委宣傳部,仍掛安嶽縣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牌子。
20年間曆任縣文明辦主任:陳昌凱、梅先碧、吳水波、丁孝安、唐生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