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問題是實施主體的問題,即政府在名牌產品評價過程中的角色問題。有人認為,目前中國名牌評價是由政府出麵組織的,在整個過程中,政府既充當了運動員又充當了裁判員,這是一種變相的“尋租”,有悖市場競爭規範。從世界各國發展的一般經驗來看,市場經濟當中的各個中介結構基本都是民間組織,都是在具體經濟競爭活動中由企業和消費者各方自主形成的。但是,我國具體國情是市場中介機構薄弱,市場環境不夠規範,市場法律法規不夠健全。相對而言,政府的信譽比較高,由政府出麵監督、推動和保證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因而在現有的情況下,由政府率先發起,扶持一段,也是必然。但是,從長遠的角度來看,政府應該逐漸淡出市場,主要由市場自己形成的中介機構來負責評定,政府隻是在其中承擔監督和保障作用。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在現階段的政府主導型的評價活動中,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堅決抵製不正之風和防止腐敗現象。這是我們目前麵臨的重要課題。

第三個問題是目前的名牌評價方式是否科學的問題。名牌評價的方式是經過地方推薦、企業報名、專家評論和公開公示等多個環節之後確認的,基本上做到了公開、公正和公平。不可否認的是,在目前的中國名牌產品評價方式下,數據指標不一定非常科學,如有的企業的發展和品牌認可度無法體現為具體的數字,品牌認可度高的企業不一定相關數據就顯示良好。而且,這些數據的采集也並非完全科學,可能存在局部失真的情況。但是,這些缺陷都不可能掩蓋目前評價方式的合理性。我們不可能要求我們的評價做到百分百的科學,我們隻能在現有條件下積極探索,積累經驗,逐步改進。我們更不能因噎廢食,因為名牌評價的過程中出現了這樣那樣的問題而一棍子打死,更不能因目前名牌評價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就把孩子和髒水一起潑掉,認為名牌評價完全失敗。我們更應該加強名牌評選工作的科學性,增加透明度,接受更廣泛的社會輿論監督。企業也必須對此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不能因為今天或者明天沒有評上名牌產品而對整個名牌評價產生質疑。中國名牌評價數年來取得的成績完全證明了這一點。

中國名牌戰略的總體框架

從中國目前名牌戰略推進的總體框架來看,我國的名牌戰略可以分為三個層麵:第一個層麵是國家級的,如國家質檢總局的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國家工商總局的馳名商標認定,國家商務部領導下的中國出口名牌產品評價,還有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根據國務院指示正在組織的中國工業大獎;第二個層麵是各行業協會的名牌評價,如十大、十優、十王等,以及企業協會的中國500強、質量協會的全國質量獎,還有一些是由市場中介機構或是媒體評選和推薦的品牌等;第三個層麵是各省市著名商標和省市名牌產品評定。

這樣一個中國名牌戰略的框架就存在以下幾個方麵的問題。

1.條塊分割,部門為政。

有了一個中國名牌產品,又來一個中國出口名牌,是不是有重複之嫌?從各部門負責的工作的角度來看,目前中國任何一個名牌評價工作都有自己的充分必要性,這也說明了中國的名牌意識正在提升。但是,如果沒有形成總體的布局,缺乏統一的評價標準和組織,沒有合理的監督和管理機製,名牌管理的如火如荼是否會因為各自為政而出現亂評比現象和“尋租”的現象?

2.政府進行名牌管理的認識問題。

我們目前的名牌戰略主要都集中在企業產品質量的管理上。企業產品的質量問題與政府部門有關係嗎?如果一個企業連自己生產的產品質量都不過關,如何能在市場上立足,如何生存呢?產品質量是企業的頭等大事。在市場競爭中,政府不管企業的贏和輸,是否可以放鬆對企業的產品質量問題的關注,而由市場去全麵檢驗呢?政府應該集中力量進行市場產品的監督抽查,對市場上的假冒偽劣現象進行打擊,對擾亂市場秩序的現象進行懲處。當然,政府可以通過政策來引導扶持重點企業的發展。

3.名牌建設的主體確立問題。

名牌建設本來是企業的事情,政府該做的是為企業提供培育名牌的土壤。如果讓政府用政策來扶持某些企業或品牌,就可能落入不正當競爭。不少參與名牌建設的機構與人士都提出了這樣一種觀點,總體感到目前我國有些政府部門該管的沒管好,不該管的都在認真地管理。這就是因為沒有真正認識到在名牌建設中各自的職責與分工,這樣一種相對模糊的認識就導致了政府在推動名牌建設的過程中沒有形成重點,沒有抓準方向。我們認為,品牌建設,政府不能把國家戰略放到一邊,要真正把市場規範起來,把品牌成長的土壤培育好。

總之,總體框架應該有一條主線,要有協同作戰的精神,要講究團結抓重點,在各個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更為有機地推動中國名牌事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