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表現用戶自我。

品牌消費包含有物質方麵和精神方麵的不同屬性。從物質層麵來看,品牌也隻是滿足了用戶的某個方麵的需求。雖然其對需求的滿足度可能更充分一些,但並不構成品牌與一般產品和服務的最大區別。品牌與普通產品或服務的最大不同在於,品牌在精神方麵滿足了用戶最大程度的需求。隨著生活水平的逐漸提高,人們的消費需求從產品價格消費邁向品牌情感消費。有關市場調查顯示,約有24%的消費者認為,消費品牌產品可以改變他們的處世和生活態度。比如,消費者之所以接受高價位的耐克運動鞋,就在於消費者接受了其“沒有什麼不可能”的品牌含義,追求的就是這種超越一切的心理感受。某個消費者選擇這款運動鞋,也就在相應地向人們展示自己的個性。品牌具有不同於一般產品的情感表達、社會識別等社會文化品味的內涵,大多數品牌都有自己的特征、個性等,並表達了品牌適合的用戶群體。用戶在購買與消費活動中得到的並不僅僅是產品本身,更多的還是品牌產品本身所附著的有關地位、文化品味、個性性格等方麵的特征。

5、品牌與企業

目前的市場競爭形態基本上可以定為四種:第一是科技的競爭,即能做與不能做的競爭,就是這個企業能做那個企業不能做,這個企業能做必然占領市場,因為那個企業不能做。這裏所指的能做與不能做的核心是你是否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第二是質量的競爭,也就是這個企業能做那個企業也能做。每個企業都想占領市場,在和對手技術上差異不大的情況下,如果想爭得優勢,就要求我做得比你的好。這就是質量的競爭。第三是價格的競爭。價格的競爭能夠比較快地爭奪市場。企業都能做,企業質量都很好時,我們產品的價格便宜或者更趨於消費者的心理價位,消費者肯定會購買你的產品。但是,價格的競爭不是最終的競爭手段,企業也不可能降價降到最後接近成本或低於成本,不可能在盈利和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還降價。第四就是品牌的競爭。我不僅能做,而且做得很好,價格也合理,關鍵在於我還有信譽和品位。這樣,我的消費者必然是非常忠誠的。企業出售的是信譽,換來的是滿意。品牌就是信譽,品牌就是美譽。品牌競爭是最高一級的競爭形態,也是目前強勢品牌企業有限選擇的戰略。

強大的品牌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利潤,可使企業更好地把握戰略發展機會。在特定的情況下,品牌甚至意味著企業。可口可樂公司推廣部副總裁曾經這樣說:“假如可口可樂的資產毀於一旦,擁有‘可口可樂’名字的人能夠隨便走入一家銀行,輕易得到一筆貸款,而後重建一切。”無數的事實證明,擁有品牌甚至比擁有工廠更重要。同樣的產品貼上不同的品牌標簽,就可以賣出不同的價格,其市場占有能力也有很大的差異。在現代市場經濟激烈競爭的環境中,在我國企業走向世界的征途上,名牌猶如無堅不摧的開路先鋒,是企業開辟、占領和不斷擴大市場的重要手段;它又好像威力無窮的法寶,是企業競爭取勝、獲得巨大效益、迅速成長的重要保證。

品牌對於企業來說具有如下功能:

1.爭奪消費者心智資源。

品牌是建立產品差異化競爭優勢的手段。定位理論之父傑克·特勞特認為,“今天的消費者麵臨太多選擇。經營者要麼想辦法做到差異化定位,要麼就要定一個很低很低的價錢,才能生存下去。其中關鍵之處,在於能否使品牌形成自己的區隔,在某一方麵占據主導地位”。隨著經濟全球化時代的來臨,日益豐富的產品不僅僅提供了滿足所有需要的可能,而且因為通信、交通等的發達,產品質量和技術等方麵的差異已經越來越小,同質化現象越來越明顯,客戶的購買行為也越來越趨於理性和成熟。競爭者要在市場中突出其優勢,就不能隻靠產品質量和價格的競爭,而要千方百計強化自己的品牌個性,提供產品附加值特別是精神價值,要巧妙地在消費者頭腦中搶占一個有利地位,通過差異性競爭來“爭奪心智資源”,這也就是我們上麵所說的第四種競爭形態。企業隻能通過品牌的牽引與驅動,在消費者心智資源中建立認知優勢。隻有在消費者的心智階梯中占據較靠前的位置,品牌的市場占有率才能更大。超越前三種競爭形態的品牌競爭越來越成為市場競爭的主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