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正月十五日是傳統的“元宵節”,又稱“上元節”、“元夕節”。每逢這一天,家家戶戶都要掛彩燈,放焰火,大街上高掛千萬盞琳琅滿目的花燈,東北和新疆等寒冷地區,還要製作千姿百態的冰燈。
據古書記載,漢代便有了“元宵節”這一節日,到現在已有2000多年的曆史了。關於元宵節的由來,曆來有多種說法。
一種說法認為,古時有“三官”,即天官、地官、水官,他們都是道教信奉的神,“天官賜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後來道教以三官配三元,說天官農曆正月十五生,為上元;地官農曆七月十五生,為中元;水官農曆十月十五生,為下元。從春秋戰國開始,人們就有了過上元節的習俗。
第二種說法認為,元宵節的由來與漢朝時的漢文帝有關。據說,漢高祖劉邦死後,呂後獨攬朝政,把劉氏天下變成了呂氏天下,朝中盡是呂家子弟。呂後病死後,諸呂惶恐不安,害怕遭到劉氏皇族的傷害和排擠。於是,諸呂在上將軍呂祿家中秘密集合,共謀作亂之事,以便徹底奪取劉氏江山。
此事傳至劉氏宗室齊王劉襄耳中,為保劉氏江山,劉襄決定興兵討伐諸呂。隨後,劉襄與開國老臣周勃、陳平一起,在正月十五這天徹底平息了“諸呂之亂”,平亂之後,眾臣擁立劉邦的第二個兒子劉恒登基,稱漢文帝。
由於漢文帝是在平定諸呂之後稱帝的,他深感太平盛世來之不易,為慶祝平息“諸呂之亂”,每年正月十五之夜,他都要出宮遊玩,與民同樂。
“夜”在古語中,又叫“宵”,正月又叫元月,於是漢文帝就將正月十五定為元宵節。每逢這天晚上,舉國上下都要張燈結彩歡度元宵節。
第三種說法認為,“元宵”二字的出現與隋煬帝有關。隋朝末年,隋煬帝殘暴無度,為了粉飾太平,他把公元610年的正月十五這一天定名為“上元”,並在洛陽端門以外,建國門以內,搭起高台“歌舞升平”,開始大張燈火,同時令人施展奇能異術,開展歌舞百戲的活動。
後來每到這一天,大街上的人熙攘往來,有的舉著火炬,有的敲著鼓點,有的戴著動物麵具,有的男人甚至穿著女裝,共同慶祝上元節。
唐代朝廷規定,為維護首都長安的治安,每天夜晚街鼓鳴響以後,所有行人要回到家裏。但是,每年的正月十四、十五、十六三天夜晚,長安城內卻允許百姓放三夜花燈。那幾天的長安,有詩描述如“西域燈輪千影樹,東華金闕萬重開”。在當時的洛陽,“月下多遊騎,燈著繞看人,歡樂無窮已,歌舞達明晨”。元宵節的玩燈、製燈、觀燈,便逐漸成了一種民俗。到了宋代開寶年間,元宵節甚至延長到正月十七、十八兩個晚上,有所謂“五夜元宵”之稱。
到了明朝,燈節還增設戲曲表演。明太祖朱元璋規定元宵從初八上燈,十七落燈,連續張燈十夜,當時的元宵燈節成為我國開放時間最長的燈節。
清代燈市也盛行一時。北京燈市口,以及前門外、廠甸一帶都曾設燈市,家家店鋪都懸掛五色彩燈,觀燈者摩肩接踵,熱鬧非凡。江南蘇杭等地區常在元宵節放燈、賽燈、觀燈,至今尤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