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衝突產生的原因(2 / 3)

特許人出現管理問題可能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總部決策失誤。投資者若加入了特許連鎖經營組織,就等於將自己的投資得失全部與特許連鎖經營掛上了鉤,是成是敗,在很大程度上受總部的影響。盡管加入特許體係可以降低經營風險,但並不意味著完全沒有風險。特許連鎖經營失敗的例子也有很多,這些失敗的例子有一個共同的教訓,即總部決策失誤。由於加盟店的一切事務均由總部安排和打點,加盟店失去了自由,一旦總部出現了問題,或者支援上突然出現阻滯,加盟店便會大受牽連,無法應變。如果總部在製定有關決策時出現失誤,就會使整個加盟體係遭受損失甚至全盤失敗,任何加盟店都無法獨自逃脫。

(2)特許人對特許加盟商的自主性經營幹預過多,影響了特許加盟商的個性發揮,使特許加盟商完全失去自由。作為加盟店的老板,特許加盟商在單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如員工的雇傭和福利、自主營銷活動、價格的合理變動等方麵都享有正常的權利。如果特許人沒有給予特許加盟商足夠的空間去發揮自己的能動性,那麼特許加盟商要麼完全依賴特許人,要麼反感特許人的強權幹預,與特許人發生激烈衝突。無論出現哪種局麵,特許人與特許加盟商的關係都會受到不良影響。

(3)特許人對於特許加盟商在經營管理上的合理建議沒有給予足夠重視,使特許加盟商心理上產生受挫感,影響特許加盟商的發展積極性。就像前麵所分析的,當特許體係中以民主形式進行重大決策時,如果特許加盟商的呼聲隻是表麵文章,引不起特許人的真正回應,特許加盟商就會在情感上背離特許人。相反如果特許人能夠仔細考慮,做出綜合評審,整個特許體係的發展將更有利於雙方的利益,他們之間雙贏的良好關係也能得到更進一步的發展。如麥當勞在推出價值55美分的全天供應製套餐時,由於遭到大多數特許加盟商的強烈反對,總部考慮到了絕大部分人的利益,把其決議改為僅在早餐時供應,被整個體係采納,新產品才得以推廣,並且這一舉措也得到了全體特許加盟商的忠心擁護,特許人與特許加盟商之間的良好關係得到維係。

(4)特許人限製了特許加盟商業務的發展。特許人通過特許加盟商的加盟得以擴張,而特許加盟商在經營狀況好、實力雄厚的情況下,也會想要擴展。如麥當勞體係中,有許多成功的特許加盟商就一人擁有多家單店,如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的 Charli e L。Valuzzo先生,是麥當勞體係中最傑出的特許加盟商,被喻為美國特許連鎖經營的代表人物,他的麥當勞加盟店從 1964年的2 家發展到了今天的35家。目前,多店特許加盟商在特許連鎖經營中越來越普遍。在人口密集的市區擁有兩家或多家店的店主已成為特許體係中的一股主要影響力量,他們通常一人擁有10~20家店。成功的特許加盟商想要進一步發展自己事業的願望就像特許人一樣,但一些特許人隻向那些預先同意在一定時期建立一定數量店鋪的特許加盟商授予特許連鎖經營權,如4年發展 5家店。多店鋪特許連鎖經營合同規定的店鋪數量與發展時間依據市場潛力與資本條件的不同而不同。特許人與多店鋪特許加盟商最早簽署的合同被稱作“地區發展協議”。特許加盟商每發展一家後續店要執行單獨的“特許協議”。而對於那些在後續發展中感覺不錯而另行提出增加特許單店的特許加盟商,特許人提出的條件和審批的程序相對來說比較複雜,甚至可能會否決特許加盟商的要求。這種阻礙特許加盟商發展的決定,也是特許加盟商與特許人關係上出現衝突的一個普遍原因。

4.特許加盟商自身的原因

特許加盟商當初在選擇特許行業時決策錯誤,導致在後來的業務經營中與特許人衝突不斷。由於種種原因,特許加盟商在加盟前對特許人和自身條件進行考察時,不夠透徹,在加入體係後,才發現自己無法勝任特許加盟商的職責;或由於在特許業務上的時間、精力等方麵投入太多,得不到家人、朋友的理解與支持;或經營一段時間之後發現自己不再對此項業務有濃厚興趣而想要終止特許關係。但由於特許合同的期限一般都比較長,短則三五年,長則十年、二十年,特許加盟商無法輕易脫離特許體係。此時,特許加盟商對業務肯定感覺索然無味,會消極分心,與特許人之間的關係也會很難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