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目標而生活,恰如沒有羅盤而航行。
——“德國”康德
8.1沒有明確目標的行動,沒有執行的動力
管理者總習慣規定員工該幹什麼,不該幹什麼,員工也習慣了聽領導的話,領導怎麼說,咱就怎麼做。正是這種習慣,讓我們忘記了問:這麼做到底是為什麼?為什麼是這樣,而不是那樣?這就是混淆了工作目標和任務。
工作目標是指想要達到的標準,工作任務是指具體工作或者責任,對於目標而言,更像一種手段。因此,目標與任務是截然不同的。很多企業的管理者習慣了從上級那裏領任務,然後分派給下屬,自己也在不停地做著各種任務,卻不清楚自己工作的目標是什麼。
目標是我們工作的動力。沒有目標,我們會覺得一項製度存在不合理,覺得工作沒有意義,因為我們不知道自己現在做的有什麼用,會取得什麼樣的結果。我們就隻是在機械地執行,一遍遍重複,直到產生倦怠,然後就開始偷懶、應付,不遵守工作規則,效率越來越低,工作就做得越來越不好。
8.2案例:告訴員工為什麼這樣做
所以,規定不能機械地執行,而要讓員工知道執行的目的所在。
10年前,富士康還是一個全球員工不超過15000人的中型企業。一次,郭總裁去下屬企業巡視,見工人在擦拭衝壓好的電腦機箱,就問現場工人為何要擦拭3次,工人回答:“上麵規定的要擦3次,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擦3次。”郭總裁當時對工人沒說什麼,回頭問生產總經理為何要擦拭3次,他回答:“是要把機箱衝壓時造成的油汙抹掉。”郭總裁就問生產總經理:“那為何不告訴員工擦3次的目的,是不是不需要3次或者要超過3次才能擦幹淨呢?”
那天晚上正好召開月會,郭總裁要求生產經理當著2000多人的麵站著開會,並在第二天在廠門門口罰站。理由是生產總經理沒有讓員工明確工作的目標是什麼,隻是生硬地規定員工執行。
郭總裁處罰生產總經理,不僅僅是因為他沒把話講清楚,而是因為更進一步,他沒把話講清楚會引起員工工作上的懈怠,最終可能因此不再遵守“擦3遍”的規定,造成工作不到位,生產出紕漏。郭總裁的這一做法充分肯定了工作目標的重要性,也肯定了讓員工知道、明確工作目標的重要性。
8.3微管理:界定和明確員工的工作目標
因此,界定和明確員工的工作目標,讓他們感覺到自己工作的價值所在,才能有效地保障員工遵守執行規則。
(1)進行崗位培訓。對員工進行培訓,讓員工充分了解自己所做的工作價值在哪裏,工作的最終目標是什麼,有目標才有驅動力。
(2)區分目標與任務。指派工作的時候要讓員工明確目標是什麼,要采取什麼樣的手段才能達到目標,不可以因為任務忽略和模糊了目標。
微管理小竅門:
1.有目標才有追求,但是不要因為執行方法的爭議丟掉了目標,本末倒置。
2.為了提高員工的執行力,可以對目標進行分解、量化,形成更容易理解和考核的指標,讓員工對目標的把握更準確。
8.4微思考:於細微處每天進步一點點
·在你的日常工作中,你了解你所做的工作想要達成什麼目的嗎?
·你給下屬安排某項工作的時候,有沒有告訴他們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他們有沒有重視這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