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要幹就專心的幹,幽骨幹脆辭工出來專門對付這幫土匪,但是要訛這幫人的錢不會很容易,因為這夥人背後的勢力太大,連本地派出所都拿他們沒辦法。這幫土匪根本就是黑社會團夥,開賭場、收保護費是他們明裏幹的事,販毒才是他們的大生意,這樣的一個團夥什麼事幹不出來?殺個把人都是簡單的事,幽骨一個人沒錢無勢力也無權,怎麼跟他們鬥?幽骨必須縝密的構思一個布局。
強搶行不通,因為打不過人家,思來想去最終還是隻有“借勢”,借誰的勢?派出所恐怕不可靠,要借就借市級公安廳的勢,而且還不能大肆宣張,隻能找某個隊長或者督察,甚至局長什麼的才可以,方法最好是敲詐,他們做的事不能見光,違法的。有借勢對象還要有他們的把柄,所以幽骨就從找他們的犯罪證據開始,要證據必須得混進去做他們其中的一員。
這個想法有點瘋狂,但是可行性很高,隻要拿到足夠的證據,端掉這一鍋是沒問題的,如果到最後還能活著的話。
關於人身安全問題幽骨沒什麼牽掛的,當然,這麼說並不是說他不在乎自己的生命,意指無兒無女,沒家庭牽掛,豁出去了。
每個人在這個世上活法各有不同,有人富,有人窮,有人有權。我覺得無論貧窮或者富有,都不能說明某人很聰明某人很蠢,每個人都會思考都有夢想,我覺得能實現和不能實現夢想之間的差別就是行動力再加一點點運氣。
如果一個人殞身不恤、義無反顧的去做一件事,即使沒有完成百分百,到最後達到的成績都是令人驚歎不已的。所以,幽骨絕對不算很聰明,也算不上很勇猛,但是他舍棄一切投身其中,最終他成功了,也許上天眷顧他並賦予他那麼一點點運氣。雖然他訛來的錢都在期間花完一分都沒剩下,但是他真的成功利用這件事讓特盾提前兩年零四個月出獄,跟著他並肩一起端掉這個團夥,這點是他的預料之外,是一份驚喜。
過程我們就不細說了。幽骨深入黑幫團夥取得很多有力證據,這些證據還不足以摧毀整個團夥,但是拿來跟某緝毒隊長交換信任還是有價值的,搜索證據期間也“賺”了不少錢,隻是剛開始緝毒隊長並不屑於跟他合作也不信任他,幽骨用“證據”一步步引其入套,先用電話或者密名信等各種方法透露消息,讓其帶隊獲得一些細微的成就,慢慢的再與之正麵接觸,再以條件交換、金錢受賄,甚至威脅等手段逼其合作,時機成熟就試著讓其利用職務之便想辦法解救特盾,沒想到竟然能成功,不過“賺”來的那些錢也都填了進去。
幽骨為此所付出的代價也很高,除了給緝毒隊長一筆錢之外,還答應繼續為隊長賣命,還要加上特盾一起,直到端掉這個團夥為止。特盾當然是同意的,一來他著急老母親,二來他不能撇下幽骨,這一腳邁進去那就是灑熱血也絕不回頭。
特盾坐牢8個月之後在隊長的幫助下給弄了個假釋,並轉入某個安保培訓學校裏,實際上還是服刑,不過他在裏麵可以學到很多東西。期間幽骨染上毒癮,特盾轉獄幽骨卻進了戒毒所,3個月之後幽骨戒毒成功,跟特盾一起又轉入另一個正式的警員培訓學校(也還是服刑,在警察堆裏),當然這是要花錢的,而且有錢還未必能進去,那都是緝毒隊長的安排。
不管怎麼說,這位緝毒隊長還算有點人情味的,起碼他是為兩人的人身安全而投一點點保障。兩人在警校裏學到很多東西,這是他們在此次行動中獲得的最大收益,獲得一身警員才具備的各種普通人不曾具有的素質,包括身體素質鍛煉,防身搏擊,團隊合作,秘密聯絡方法,還有簡單的槍械熟悉等等,所以每次特盾說他“當兵”的話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
簡單培訓一個學期之後,接下來的工作由特盾進入黑幫團夥潛伏,幽骨外應並負責與緝毒隊長的秘密聯係,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拍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