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撥亂反正恢複重建 改革開放步入正軌(1)(3 / 3)

平反冤假錯案是撥亂反正的重大步驟之一,它成為確認知識分子在社會主義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政策的重要內容。通過平反冤假錯案,知識分子身荷多年的包袱卸下來了,從而以極大的熱情和幹勁投身於教育事業之中。

為了更好的發揮和激勵廣大教師的積極性,1979年3月,省革委會召開高等學校教師晉升大會,宣布段一士等24名教師晉升為教授,朱子清等因錯劃“右派”和錯誤批判而取消了學銜的8名教師恢複教授、副教授職稱。隨即,教師職稱晉升工作普遍恢複進行,高等學校原有的教授、副教授、講師和助教都恢複了職稱。1981年2月,甘肅省政府批準大專院校職稱評定委員會和中小學特級教師評定委員會正式成立。從1978年至1981年2月,各高等院校晉升職稱的教師達到1963人,其中教授23人,副教授120人,講師820人。1981年7月,由省政府批準本省第一批中小學特級教師3人。由此,教師職稱評定工作一步步走向正軌,不斷趨於完善。

充分信任和依靠知識分子,不僅體現在政治待遇的變化,而且體現在改善其生活和工作條件方麵。從1978年開始,各級各類學校先後選拔了一大批教師到校、係領導崗位任職,讓他們在學校管理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各級各類學校都加強了在知識分子中發展黨員的工作。各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重視解決教師住房,增加工資,使教師居住和生活條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教師的社會地位逐步提高,從而調動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恢複高考製度,整頓重建教學秩序,是教育恢複工作的基本內容。1977年10月,省革委會根據鄧小平指示精神和教育部《關於一九七七年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開始從高中畢業生中招收大學生,並舉行了全省統一的文化課入學考試,錄取的新生於1978年2月入學。與此同時,蘭州各中等專業學校也開始從初、高中應屆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學生,並舉行全省統一的入學考試。恢複大中專學校招生考試製度,是撥亂反正中把教育事業轉向正軌的開始,也是帶動各級各類學校恢複教學秩序的起始,同時也標誌著文化大革命時期實行的“推薦入學”辦法的廢止。

為了使教育事業步入正規發展的道路,必須統一學製和教學計劃,建立必要的規章製度。1978年9月10日,教育部頒發了重新修訂的《全國重點高等學校暫行工作條例》(即新高教六十條)和《全日製中學暫行工作條例》(即新中學五十條)、《全日製小學暫行工作條例》(即新小學四十條)。1980年8月又頒布了《中等師範學校規程》。省、市教育局轉發了上述條例、規程,要求大中小學認真貫徹執行。根據條例,蘭州各高等學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分工負責製”和係一級實行“係黨總支委員會領導下的主任分工負責製”。蘭州各中小學著手實行黨支部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與此同時,統一中小學學製。1978年,根據教育部全日製中小學學製為十年(中學五年,小學五年)的規定,全市中學修業年限從“文化大革命”期間的四年改為五年。1981年6月,遵照教育部將中學學製逐步改為六年的通知精神,省教育廳發文通知各地,將中學學製定為六年,要求重點中學從1981年秋季招收的新生開始實行六年製教學計劃,其餘中學逐步實行,1985年前過渡結束。小學學製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改為五年製,而且招生時間不一。1978年省教育局按照教育部規定,小學恢複秋季招生。1981年,小學學製試行六年製,先在重點小學和城市小學試行。規定試行六年製的學校,教學程度原則上同現行的五年製小學一樣,不再提高。

與統一學製同時並舉的是統一教學計劃。1978年至1981年,蘭州各中小學貫徹省教育廳文件精神,陸續轉發了教育部頒發的教學計劃並在全市貫徹執行。在統一教學計劃的前提下,貫徹執行中小學學生守則。1979年9月,市教育局轉發了教育部重新頒布的《中學生守則》和《小學生守則》試行草案,並在轉發通知中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都要把學習、貫徹執行守則作為學校工作的大事來抓,務必在本學期內抓出成效,要求各中小學校學生人手一冊,做到會背、會講、會唱、會做。

由於實行上述措施,使各級各類學校有規可依,有章可循,逐步恢複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改變了混亂狀況,為提高教學質量,培養合格人才創造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