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改舊立新探索新製 調整改造徘徊發展(2)(3 / 3)

上述做法,違背了教育發展的規律,造成了嚴重後果。第一,致使教育與經濟失調加劇,教育失去了穩定增長的經費保證,教育投入處於臨界狀態,教育事業連續三年處於嚴重的沒有物質基礎保障的狀態中。第二,忽視教育規律,強調階級教育和勞動觀點教育,大量組織社會政治活動和參加生產勞動,致使教育秩序混亂,教學質量下降。第三,掃盲運動和業餘教育追求虛名,忽視實效。盡管教育管理部門多次下發了關於加強掃盲工作的通知,但由於經濟尤其是農業生產的大滑坡,使掃盲工作很難開展起來。成人教育的其他方麵也出現了反複。事實證明,無視生產力水平、脫離經濟發展而單獨發展成人教育是不可能的。第四,教育的冒進結局,激化了教育內部的矛盾。自各級各類學校激增之後,學生的流動輟學現象日趨嚴重。1960年3月,省教育廳在《關於製止普通中小學在校學生流動現象的緊急報告》中指出,大中小學學生流動現象十分嚴重,其主要原因是:部分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停學謀求出路;學生體弱多病,無法堅持學習;學校對學生學習和生活安排不妥等。為此提出了解決的辦法:教育學生明確堅持長期學習的重要意義;學校對申請休、退學學生的審批要嚴格;積極改善夥食,減輕學生負擔,保證學生健康、正常學習。顯然,上述措施並未認識到問題的根源,是無法真正解決失學輟學問題的。教育盲目發展,比例失衡,生源更是嚴重不足。同時教師奇缺的矛盾也很突出,為此,1958年4月,省委在《關於對教育工作幾個問題的指示》中,要求整頓教師隊伍,強調缺額要從下放幹部或回鄉知識青年中聘請,也可在專、縣之間互相調整補充。上述降格任用的辦法,雖然補充了一定數量的教師,但師資質量下降的矛盾更加突出。小學教師教初中、初中教師教高中、知識青年教小學的作法,成為“大躍進”所造成的一種奇特現象,對教育事業的發展帶來嚴重的負麵影響。

以上表明,1958年以來持續三年的教育“大躍進”,使教育發展過快,戰線過長,規模過大,超過了國民經濟的實際承受能力,特別是超過了農業生產發展水平,也超過了教育事業本身的發展條件。因此,為了改變教育事業和國民經濟水平不相適應的局麵,把縮小教育規模和提高教育質量結合起來,中央決定在調整國民經濟的同時,對教育事業進行調整。1960年11月,中央文教小組召開全國文教工作會議,討論了在文教戰線貫徹以農業為基礎的方針問題,檢討了文教係統存在的問題,集中研究了在教育工作中貫徹執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八字方針的問題。根據中央的精神,1961-1963年期間,在省委的統一領導組織下,蘭州的教育事業進入調整發展階段,決定縮短教育戰線,壓縮規模,集中力量提高教育質量。1961年,根據省委的部署,調整重點是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範圍包括縮短教育戰線,合理安排學校布局和各級學校的發展比例,強調“在數量上要堅決地退,在質量上要堅決地進”。1962年,教育部提出了進一步調整教育事業的意見,決定繼續裁並高等學校和新設立的條件差的中等專業學校,對全日製中小學適當壓縮規模,調整布局,將裁撤後剩餘的優秀教師,用來逐級提高各級學校的師資力量,用裁並學校的校舍、圖書、儀器、設備來充實保留下來的學校。根據中央精神和省委指示,蘭州的各級各類學校又進行了調整,對進一步整頓學校教學秩序、提高教育質量起了積極作用。經過兩次調整,壓縮了教育事業的規模,減少了國家商品糧的供應,增加了農業勞動力,使教育事業規模同當時的國民經濟水平大體相適應,教育事業內部嚴重失調的關係得到了調整,改變了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專業設置重複的情況,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教學條件、領導力量和教學力量有了充實和加強,初步恢複和建立了正常的教學秩序,教育教學質量開始提高。在此基礎上,於1963年,在總結前兩年調整經驗的基礎上,按照中央、省委和省教育廳的指示,對中小學和高等教育又進行了後續調整,強調要把調整工作的主要力量和工作重心逐漸轉移到提高教育質量上來,調整和補充中小學領導幹部和教師,組織各級重點學校和教育行政幹部學習中小學暫行條例,改進工作,整頓學校教學秩序,製定培養各級學校教師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