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4月,政務院任命徐勁為西北師範學院院長。此後,學院領導認真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整頓教育教學秩序,調整係科設置,開展理論學習,建立各科教學和學科研究指導組。在教學製度,教學內容、教學方法、考試方法等方麵作了一係列改革,並通過各種渠道,積極爭取到李秉德、呂斯百等40多名教授和副教授來院任教。同時新建文科樓、理科樓、圖書館及師生宿舍、食堂等,添置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使學校麵貌大為改觀。
與此同時,蘭州市軍管會文教處大專院校接管組還分別接管了原國立獸醫學院和國立西北農業專科學校。獸醫學院院長盛彤笙積極配合軍代表,使接管工作進展比較順利。
1950年,西北農業專科學校的畜牧科、牧草科和西北農業學院的畜牧獸醫係並入獸醫學院,次年改稱為西北畜牧獸醫學院,盛彤笙繼任院長,繼續為改革和發展畜牧獸醫教學、科研及畜牧業生產辛勤工作。
中等學校和小學接管組也分別開展接管工作。主要采取宣布接管、區別對待、逐步恢複、整頓改造等政策,先後接管了蘭州原省立、市立中等學校18所。接管公立學校的中心環節是任命校長,組建新的領導班子。1949年9月初,蘭州市軍管會接管了省立蘭州中學,劉海聲為接管組負責人,李成斌任校長;軍代表杜瑞蘭接管蘭州女子中學,並任校長兼黨支部書記;蘭州師範學校被接管後,原校長李恭繼續留任。接管後的各中等學校,根據蘭州市軍管會《通告》精神和陝甘寧邊區政府《關於中等學校改革的指示》,成立校務委員會和經濟稽查委員會,改選學生會,改級任製為班主任製,逐步建立並恢複了學校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民主生活製度。
對於小學的接管工作,大體進行了以下幾項改革:由小學所在地基層政府派員或原校選用進步教員替換不稱職的校長;成立機構,護校清產,建立新型師生關係;改革課程,取消黨義、公民、童訓、軍訓等課程;采用寒暑假集訓、在職學習、星期日講座等形式,培訓提高原有教師。
除接管上述各類公立學校外,為了保證黨和人民政府對教育的領導,對原有私立學校接管、接辦也勢在必行。蘭州市按照中央和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對各級各類私立學校采取有目的、分步驟的方法進行接管、接辦,以求避免新舊交替引起的混亂,以保證教育事業的恢複與發展。建國初期,蘭州的私立學校大體分三類:一是國民黨官員、工商業者、少數民族社團及社會人士舉辦的學校,有西北中學、誌果中學、蘭州商業學校等;二是教會學校,有蘭州私立培坤小學等;三是私塾,是民國期間改良後的啟蒙教育組織,為數很少,多在偏遠山區。解放後,這些私立學校原有財源斷絕,在經費困難、學生減少的情況下,由人民政府接辦,對學校的維持與發展十分必要。接管之前,依照省人民政府製定的方針,對私立學校一般采取“允許存在、積極維持、重點幫助、逐步改造”的原則加以改造,要求他們實行新民主主義的教育原則,執行人民政府的法令,采取人民政府或經審查合格的課程教材,校長及董事人選經人民政府批準並接受政府的領導,宗教性質的學校須遵行人民政府信教自由的法令,不強迫信教或參加宗教儀式。凡符合上述要求者,即可登記立案。
從1951年7月開始,按照西北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要求,蘭州市對私立學校進行登記、接辦。接辦的方針、步驟是:先接辦經費困難、難以維持的學校,後接辦普通私立學校;少數民族團體或民族上層人士興辦的學校暫緩接辦,酌予補助,自願交公者也可接辦,但須保持少數民族的特點。本著“有利於解決兒童上學”的原則,允許私塾存在,創造條件,逐步轉為民辦小學或並入公辦小學。接辦後,原有私立西北中學改為蘭州西北中學,隴右中學改為蘭州市第二初級中學,蘭山中學並入蘭州第一中學,興文中學並入誌果中學後改建為建國中學,後又改為蘭州第二中學,蘭州私立培坤小學改名為蘭州第一中學附屬小學。同時,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蘭州回民教育促進會的申請,接辦該會所屬的蘭州私立清華、尚德、崇德、明德四所小學為公辦小學。至1952年,接辦全市私立學校的任務基本完成。
為了加強對教育事業的領導和管理,推進原有學校的改造工作,各級政府都設立了教育行政管理機構,調整了各級各類學校的領導管理體製,確立了黨和政府對教育的統一領導,對原有學校教育製度的改革工作逐步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