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間接渠道及預訂方式
(1)通過旅行社訂房旅行社訂房是飯店開展預訂業務的主要間接渠道。旅行社訂房具有房價低、訂房時間集中、取消率高的特點。飯店通過旅行社訂房,必須向旅行社支付傭金。
(2)通過航空公司及其他交通運輸公司訂房隨著計算機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國際飯店集團與航空公司在開拓訂房客源方麵的合作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形成全球配置係統GDS。GDS是以一些大的航空公司的中央預定係統為基本框架,由飯店、旅行社以及其他旅遊企業加入其中而形成的一個世界範圍的、多層次配票的網絡。在這個網絡中,航空公司的CRS與飯店的CRS聯通,為航空公司和飯店的預定係統提供雙向界麵。當航空公司的預訂員接到訂房要求後,可即通過網絡轉到飯店的預訂係統中。飯店的反饋信息又立即轉回航空公司的預訂員處,保證即時給客人答複。飯店也可以不同的方式與其他交通公司聯手合作。
(3)通過專門的飯店訂房代理商訂房專門的飯店訂房代理商組織和招徠世界其他的飯店加入其預定係統,並為有訂房需求的客人辦理訂房事宜。如國際上著名的尤特國際有限公司。近年來,我國各類旅遊網站也紛紛推出飯店訂房代理業務,如攜程旅行網等。
6.1.3 客房預訂的類型
(1)非保證類預訂
1)臨時類預訂臨時類預訂指客人的訂房日期或時間與抵店日期或時間很接近,飯店一般沒有足夠的時間給客人以書麵確認甚至無法給予確認。臨時類預訂的客人如果在當天的“取消預訂時限”(一般為18:00)過後還未能抵店,則該預訂即被取消。
2)確認類預訂確認類預訂指飯店的訂房要求已被接受,且飯店以口頭或書麵的形式予以確認。一般不要求客人預付預訂金,但規定客人必須在預訂入住日的時限內抵店,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預訂。
3)等候類預訂飯店在客房訂滿的情況下,因考慮到訂房的“水分”問題,有時仍然會接受一定的訂房要求。對這類訂房的客人,飯店不發給確認書,隻是通知客人,在其他客人取消預訂或提前離店的情況下,可給予優先安排住房。
(2)保證類預訂保證類預訂指客人通過預付訂金來保證自己的訂房要求。保證類預訂以賓客預付訂金的形式來保護飯店和賓客的雙方的利益,約束雙方的行為。預訂金通常情況下為一天的房費。飯店一般為保證類預訂的客人保留住房直到第二天的退房時間(一般為中午12:00)。對如期到達的客人,在其離店結賬時予以扣除;對失約的客人則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