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鬼翻個白眼,把啃完的豬蹄丟在一旁,咂咂咂地舔了一輪手指。她說:“那你想怎樣?”
“我想怎麼樣啊?我想……我想女鬼嘛,要麼孤傲冷豔,不食人間煙火;要麼溫婉可人,可以喝喝蓮子羹,流質之外的就不適合了。話說回來了,作為一個鬼,要吃那麼多幹什麼?”
“嘖嘖嘖嘖,”女鬼搖頭道,“我隻能說你太不了解做鬼之道了。你說,對於一個鬼而言,最重要的是什麼?”
書生想了想說:“是吃下去之後食物會去哪裏嗎?”
“……生存!是生存!你可知道,一個鬼怎樣才能生存在這世上?”
“你這問題問得我好糾結!鬼嘛!死嘛!你又要活!”
“一個鬼要活在這世上,一定要有留戀之情!要有留戀的人,留戀的事情。假如生無可戀的話,人就會死,鬼就會消失!”
書生認真地想了想,說道:“我想不到有什麼可以留戀的東西,為何我沒有死?另外,這跟吃得多有什麼關係?”
“嘖嘖嘖嘖哦,我要是一個豬,一定想不到有位書生比自己還笨……吃,是什麼?是茼蒿的清新,羊肉的細嫩,燒雞的鮮香,燒餅的酥脆,這樣的感覺,從你的舌尖,到你的喉嚨,到你的肚裏,熨不熨帖?親不親切?感不感激?這樣的事情若不留戀,你不如去死啦!”
書生撓頭道:“可是可是!可是為什麼留戀的吃啊!為什麼不是別的什麼!為什麼不是人呢?”
女鬼說:“為什麼?我生前認識的人,都已經把我忘記了。忘記我的人,我也不想再記得。人隻能記住自己想記住的事情,對不對?”
書生低頭不語,想了許久。他說:“我不知道你說的對不對。以前我覺得,特別用力去記住一件事情,就再也不會忘記了。所以有一回我在紙上寫了十個字,然後把它背下來。我覺得要是多少年後,我還能想起這十個字來,那感覺多麼奇妙,就好像我決定記住的這一刻,永遠都不會忘記。所以我每天都在背啊,正著背倒著背,背到不管看到什麼東西,都會想想是否在這十個字裏。背到後來我覺得,我再也不會忘記了。我一定會把這十個字記一輩子。結果呢?到現在想起這件事來,我都想不起來哪怕其中一個字。我就記得有過這件事情,那又有什麼意義呢?”
書生繼續說道:“又比方說,因為要記住一個人,所以每天都去尋找她。就想著假如在這條街上,她從對麵像偶遇一樣走過來,我隔著街道衝她招一招手,多麼好哇。但是到後來,每天走在這條街上,腦子裏想著各種各樣的事情,卻想不起自己為什麼來到這裏。她是誰,長什麼模樣,早就忘記了。就好像吃,到後來你也不記得茼蒿,也不記得羊肉,到最後,你能記得什麼?隻能記得自己曾經是一個吃貨。為什麼呢?吃什麼呢?都不記得了。結果都是這樣的。”
女鬼聽了,默默無語。這時候鍋中水沸,她把麵條撈在碗裏,撒上蔥花,淋上麻油,鋪上大排兩塊,舀一勺湯澆在上麵,吃了起來。她把麵條高高挑起,然後一低頭,將麵條呼嘯著吸進嘴裏。書生看著她越吃越慢,越吃越慢,最後隻能仰著頭將麵條含在嘴裏,再也吃不下去。
書生說:“一邊吃麵一邊哭,真的會淚流滿麵啊。”
淚流滿麵的女鬼低下頭來,無助地把麵條吐進碗裏。
她說:“但是我真的不想忘記啊!我真的不想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