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建立帝國製度是對中國社會一次重組,重組後的社會隻需要同樣甚至更少的生命和財產的投入,就可以獲得優於春秋戰國時期的安全和秩序。這既是司馬遷筆下士庶的共同信念,也是後代帝國臣民的普遍感覺,故有“寧為太平犬,莫作亂離人”之說。在這個意義上,帝國製度是費用更加節省的製度,因此本文反複強調其高效率的特征。找到並且建立這樣一種費用更加節省的製度,成功地實現這樣的社會重組,不能不稱之為偉大的文明成就。
[97]均衡是指博弈論(或作為其特殊形態的微觀經濟學的均衡理論)所描繪的一種狀態:在相互作用的關係中,每一方都同時達到了約束條件下可能實現的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因而這種狀態可以長期持續存在。
[98]在理論上,官吏集團對代理人利益的追求將在邊際收益等於邊際成本的那一點止步。
如果邊際成本由上級監督和民眾反抗共同構成,那麼,在官吏平均分攤到的監督力度逐步下降的現實趨勢中,真正能夠阻止官吏集團侵犯腳步的,隻有民眾的反抗。由於個別性反抗的勝算極低,迫使侵犯止步的那一點隻能是大規模造反,而這一點恰恰是社會秩序的崩潰點。
這是民眾權利不敵官吏權力的專製製度的衰亡常規。
[99]《國語·晉語》:“公食貢,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隸食職。”
[100]交易成本,大體可以看作人與人打交道的成本。這個概念將在本文中多次出現,需要多解釋幾句。
張五常教授在《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約翰·伊特韋爾等編,1992,經濟科學出版社)“經濟組織與交易成本”條目中寫道:
“在最廣泛的意義上,交易成本包括所有那些不可能存在於沒有產權、沒有交易、沒有任何一種經濟組織的魯賓遜·克魯索(Robinson Crusoe)經濟中的成本。交易成本的定義這麼寬廣很有必要,因為各種類型的成本經常無法區分。這樣定義,交易成本就可以看作是一係列製度成本,包括信息成本、談判成本、擬定和實施契約的成本、界定和控製產權的成本、監督管理的成本和製度結構變化的成本。簡言之,包括一切不直接發生在物質生產過程中的成本。顯然,這些成本的確很重要,把它們稱為“交易成本”,可能引起誤解,因為它們甚至在像共產主義國家那樣的經濟裏,也會赫然聳現。
從定義上看,一個組織總要求有人去組織它。在最廣泛的意義上,所有不是由市場看不見的手指導的生產和交換活動,都是有組織的活動。這樣,任何需要經理、主任、監督者、管理者、實施者、律師、法官、代理人,或甚至中間人的活動安排,都意味著組織的存在。
這些職業在魯濱遜經濟中,是不存在的,給他們的工作支付的工資,就是交易成本。
當把交易成本定義為一切在克魯索經濟中沒有的成本,組織被同樣廣義地定義為任何要求有看得見的手服務的活動安排時,就出現一個推論:所有的組織成本都是交易成本,反之亦然。這就是為什麼過去20年間,經濟學家總是竭力用變化的交易成本來解釋各種組織結構形式的原因。”
[101]以大憲章誕生前夕的英國為例:1205年,英國國王約翰與教皇英諾森三世因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人選之爭發生衝突。1208年,英諾森給英格蘭和威爾士下了一道禁令,停止那裏的一切宗教儀式,而且六年不予恢複。1209年約翰本人被革出教門。約翰本人和一般世俗社會對這一事態似乎都不放在心上,由於約翰對這一禁令的反應是沒收教會的財產,這事倒的確有助於緩解他的財政困難。但是1212年一次諸侯密謀和菲利普橫渡海峽的計劃卻使約翰認識到,被革出教門的國王特別容易招致叛亂和入侵。因而他決定與教會和解以便騰出手來對付更為危險的敵人。1213年5月他同意以英格蘭為教皇的采邑,因而完全贏得英諾森的諒解並確保在未來的戰鬥中支持他。(參見肯尼思·O.·摩根主編《牛津英國通史》,商務印書館,1993年版,頁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