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縱橫捭闔:異議的克服與化解(5)(3 / 3)

“請你對我的太太重複一遍你的報價,好嗎?”喬·吉拉德問道,然後把聽筒遞給客戶。

“12700美元。”推銷員說。喬·吉拉德隨即掛斷了電話,對客戶說:“瞧,我為您做了些什麼?”喬·吉拉德把筆和訂單遞給他說:“請簽下您的大名吧。”

有時,客戶會拿出一張推銷宣傳單,然後指著它對喬·吉拉德說:“喬,你看看這個,我能少花100美元買到它。”遇到這種情況,喬·吉拉德隻是說他不可能按那個價買到這件產品,因為那份報價可能沒有包括別的一些費用,或者可能隻是一種“上鉤調包誘售法”。喬·吉拉德解釋說:“這種推銷伎倆就是在宣傳品上報價很低,但當你要求購那種型號時,他們會說已經賣完了,並且勸說、鼓動你買一輛更昂貴的車。

喬·吉拉德這樣說的時候,他並不懇求客戶相信他的話。相反,喬·吉拉德會用前麵提到的同樣的方法,給那邊的推銷員撥電話詢價,但喬·吉拉德不會告訴他看到過這份宣傳資料,喬·吉拉德隻想知道其真實的價格。

這一招往往百試百靈。喬·吉拉德總能挖到真實的報價,然後告訴客戶,並且說服他轉而買自己的貨。

【推銷實訓】

當客戶抱怨說價格太貴,隻是想獲得更多的“砍價還價”籌碼時,推銷員不妨利用對比的方法,確實讓客戶感覺到“一分錢一分貨”,這樣一來,他們也就不再嫌貴了。

推銷員在對產品進行對比時,是有技巧的,也就是說,如何做對比才更有效。這通常有兩種比較方式:

1.同一類型產品之間的比較

在同一類型產品之間比較又叫縱向比較。通常來講,比較應該遵循同類產品比較優先的原則,因為隻有同類產品才有一個明確的衡量標準。以自己產品的優勢與同行的產品相比較,通過對比,推銷員要突出自己產品在設計、性能、聲譽、服務等某些方麵的優勢。因為產品的價格是明的,而產品的優勢卻是不明顯的,很多客戶不了解這點,隻是根據價格便做出判斷,不會自行分析產品的內在價值。因此,這就需要推銷員去幫客戶分析,讓客戶認識到我們的產品與其他家產品的不同之處。這樣,就可以巧妙轉移客戶的關注點,將客戶的視線由“價格”轉移到“優勢”上來,從而達到化解客戶價格異議的目的。

2.不同類型產品之間橫向做比較

與縱向比較不同,橫向比較是不同產品之間的一種比較方法,指在某一標準的基礎上,對不同產品的不同對象進行比較。比如,選擇兩個品牌的產品,或者普通品牌和名牌產品。這種比較法必須有某一具體的比較標準。比如,比較性能,就不能按照規格、製作材料等標準來衡量。如果在這些條件都相當的情況下,普通品牌的產品銷量反而比名牌產品高,這足以說明這個品牌的產品有特別的優勢。

在向客戶做對比分析時,有一點是非常重要的,那就是對競爭對手的產品要有一個深入的了解、客觀的評價。倘若你對對方的產品一無所知,對比起來難免就會有偏頗,從而也就失去了客觀公正性。保持客觀公正的評價,這樣更有利於客戶集中注意力去傾聽,否則對方很可能會進行反駁,會大大減弱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