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一.身陷凶案(上)(1 / 1)

“彩香是玉麒山莊跟來的女婢——今年是她第一次來格納。她是十七號裏最值得信任的下人!彩香有一個怪癖:她喜歡製作昆蟲標本。”

敘述事件經過的是馮夜程。在這之前,他一句話都沒有同慕水音講過,此刻說話的聲音也是冷冰冰的。白倪的家仆裏屬馮夜程和一眾下人的關係最好。但是,馮夜程今天格外黯淡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死去的彩香一直都對他有戀慕之情。

彩香的屍體是馮夜程驗的。馮夜程自小對刑偵感興趣,進庠序後翻著大部頭,自學了驗屍學。後來,他和師兄白倪一起破了幾樁奇案,中間還到官府跟著驗屍官研習了一段時間。這也是為什麼白倪刀挑骨肉時,最喜歡用馮夜程當自己的首席助手——畢竟醫驗不分家。

“入秋,格納奇蟲黃金蟀開始在河岸聚集脫殼。因而,捕捉黃金蟀最好的時間,是淩晨五時前後。這段時間,大量的黃金蟀剛脫了殼,皮質色澤最為上佳。”

“彩香告訴過我,這趟來格納,最想得到的就是這黃金蟀!終於,秋分到了。從十七號到察木河,騎馬需一刻多鍾。彩香決定今晨去捕蟀,這件事她事先跟爵爺報備過。然而,有一件事是彩香沒有報備的——臨行前,她要帶一個人去東倉!”

慕水音麵無血色。彩香在那個離奇的時刻要見的人正是她!

“彩香失蹤,是管理馬駝的家丁劉旦最先發現的。朝食前,大宅的下人會進行一次早點名,彩香是負責人。然而,今天早晨,早點名卻沒有進行!劉旦覺事有蹊蹺,便上報了此事。至此,我們才發現,彩香失蹤了!”

“當時,爵爺仍沒醒來。我和陳錦嵐帶上家丁三人,到察木河一帶搜查。我們在河邊找到了綁在樹上的失馬,又在附近的岸旁,發現了彩香用來捕捉黃金蟀的琉璃罩,旁邊,有一塊隻露出棱角的踏石……”

“一個時辰後,我們在下遊一個河灘處發現了彩香……的屍體,”馮夜程有些哽咽,“……我當即驗了屍。我發現,彩香的胸腔雖然有積水,後腦勺卻有一處致命傷。根據屍體的僵直程度來看,推測死亡時間四時半到五時半以內。但是,劉旦向我回憶說,彩香差一刻五時到馬棚取過馬。所以,我又把時間從四時半向後推了一刻鍾。”

“驗完屍體,我和陳錦嵐兵分兩路。陳錦嵐帶著家丁,運彩香的屍體回十七號,然後負責封鎖大宅,不許任何人出入;我則留在察木河,再次進入彩香失足的現場仔細查看。”

“察木河河岸在清晨比較濕潤,會留下足跡。之前,我、陳錦嵐和家丁劉旦雖進過這片區域,但留下的腳印不多。除了馬蹄印和我們三個男人的腳印,河岸上隻有一個女人的足跡。這個足跡跟彩香的鞋子相吻合,這說明:當時,彩香是一個人到河邊的!”

“案發現場試圖告訴我們這樣一個真相:彩香想踏著冒出水麵的石頭捕捉黃金蟀,卻不幸失足,後腦勺磕在石棱上形成致命傷,隨後溺水而死。”

“但是,這並不是一個事實!”馮夜程握緊了拳頭,“事實是,彩香是在東倉被人用重物砸死,然後拋屍察木河的!這個現場,是凶手別有用心布置出來的!”

聽到這,慕水音雙目呆滯,馮夜程卻並不看她,“證據,就藏在彩香的腳趾甲中!彩香右腳大拇指的腳趾甲沒有修理,凹凸不平,卻因此勾住了一樣證物——絲!”

“十七號下人的衣服是粗麻製作,但彩香因身份有別,被特許可著絲質衣裝。被腳趾甲勾住絲褲裏的線頭,相比在座各位都有過這樣的經驗!但是,勾住褲絲後還聽之任之,若無其事地穿上襪子……隻有老李那樣不修邊幅的家夥才會幹這種事!”李常被列為例子,也並無不快。此刻,他瞪著一雙銅鈴眼,生怕聽漏了一個細節。

“然而,死者並不是老李這樣的人!她愛好整潔,溫婉可人,正在人生最好的年華……”馮夜程情到深處,努力穩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緒,“這樣一個少女,一定會細心地把絲理出來,再將鞋襪穿得妥妥帖帖!”

“所以,彩香的衣物,是另一個人在她死後替她換上的!那個人,就是凶手!凶手給彩香穿外褲時,天還沒有亮,因此,他沒發現彩香的腳趾甲勾住了絲!隨後,凶手幫彩香穿上鞋襪,以為大功告成,卻不知那根絲因此沒有被河水衝走,存留下來,成為了指證他存在的有力證據!”

“凶手為什麼要脫下彩香的衣物?首先,我想到了河岸的足跡!凶手需要她的鞋子,在河岸上造下彩香的腳印,用以偽造彩香在河邊時是‘活著’的!”

“然而,凶手並不一定是女人!他可以踮著腳穿彩香的鞋,或者像丁先生那樣練過縮骨功,直接穿上彩香的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