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管人範本(9)(3 / 3)

1397年(洪武三十四)四月,正值春耕大忙季節,歐陽倫派家人周保去邊境販茶,強迫陝西布政司發公文叫下屬府州縣派車替他往河州運私茶。

周保等人所到之處,橫行霸道。

他們征派民車數十輛經過蘭縣(今甘肅蘭州)河橋巡檢司時,周保等人對巡檢司官吏拳打腳踢,百般刁難,巡檢司小吏忍無可忍,向朝廷告發,朱元璋得知後,氣憤至極,他下令處死周保等人和布政司官員,而且將駙馬歐陽倫賜死。

還嘉獎了蘭縣河橋巡檢司小吏。

當時無人不知,歐陽倫乃安慶公主的丈夫,安慶公主是馬皇後親生的女兒,朱元璋平素最寵愛的女兒,歐陽倫已做了十幾年的駙馬,但是他觸犯了法令。

朱元璋不顧兒女情長,使之服法處死。

這在封建社會是不多見的,也足見朱元璋懲治貪官汙吏之恒心。

朱元璋整肅吏治的鬥爭前後進行了二三十年之久,在這段時間,大批貪贓枉法的官吏遭到鞭答、剝皮、挑筋、刖足甚至抄家滅族的懲罰。

在《大誥》四編中羅列的案件,僅淩遲、梟首、族誅者就有幾千起,棄市以下的也有一萬多起。

由於誅戮過重。

根據記載:兩浙、江西、兩廣和福建等地的行政官員,從1368年(洪武元年)至1386年(洪武十九年)竟沒有一個官吏能做到期滿的,他們均未及通考便被罷官或斬首。

不少衙門,因被殺的官吏太多,而無人辦公,於是朱元璋不得不讓犯罪後判刑的官吏,帶著鐐銬回衙門辦公。

連許多沒有過失的官吏,其中有不少是清官循史和有用的賢才,由於受到兩次大案的瓜葛,做了刀下之鬼。

由於打擊麵過大,用刑過於殘酷,使許多無過之官也惴惴不安,久而久之,不少官員為保全家性命,為官不求進取,但求無過,整日唯唯喏喏,無所作為。

甚至有的人做官之後,也借口各種理由辭官不仕。

如曾為朱元璋提出“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方略的朱升,曾為朱元璋說降徽州,保全婺州,推薦劉基、葉琛、章溢三位賢人,尤其是在鄱陽湖戰役中救過朱元璋的命,明王朝建立後,他又參與製定了各種禮儀製度,其文治武功堪稱卓著。

吳元年(1367年)七月,朱元璋自稱吳王後,一次宮廷樂隊人見,自擊石磐,他讓朱升辨識五音,朱升錯將宮音誤為徽音,朱元璋為此大為惱火。

朱升很識時務,他明白自己曾在元朝做過官,很容易惹得朱元璋對自己懷疑,1369年(洪武二年),便告老還鄉,隱退林泉。

又如陳遇,此人天資聰明,精於象數之學,曾在元朝做過溫州教授,後棄官歸隱。

朱元璋占領應天之後,給他官做,他堅辭不受。

朱元漳稱帝後,曾三次任命他為翰林學士,他又不幹。

到洪武三年(1370年)時,朱元璋派他到浙江廉察民情,歸來後賞賜他大量金帛,並請他做中書左丞,陳遇仍推辭不做。

第二年,朱元璋又先後任命他為禮部侍郎兼弘文館學士、太常少卿。

禮部尚書,他仍然堅辭不受,朱元璋拿他無法,又改讓其子出來做官;陳遇又推托說,兒子年幼,學業未成,日後再說,說什麼也不做官。

其實,朱升、陳遇等人,不是不願做官,也不是沒有這種能力,而是他們頭腦冷靜,識時務。

他們均看到了朱元璋性格猜忌多疑,用刑過濫;為保全身家性命,采用韜晦之策,隱退不仕便是最佳選擇。

雖然朱元璋在整頓吏治過程中,存在著打擊麵過大,用刑過濫等偏差、過失,也確實付出了極其沉重的代價,但他起到了“整頓一代之作用”的效果。

在朱元璋實行的嚴刑酷法麵前,一大批貪官汙吏遭到無情的懲處和打擊,官場的風氣為之改觀,明初的吏治日趨清明。

這對於社會穩定,經濟恢複,明王朝的鞏固都起了積極的作用。

連清官海瑞也說:“我太祖視民如子,隻要有絲毫的侵吞強奪就用殘酷刑罰。

數十年民得安生樂業,千載一時之盛也。

”的確如此,朱元璋整頓吏治的功績是不容抹殺的。

洪武年間的吏治較元末清明的多,這是有目共睹的。

(三)漢武帝不拘一格,任罰有度

漢武帝時期人才濟濟,朱買臣也是名載史冊的一位。

他出身貧寒,之所以能脫穎而出,自然得之於武帝不拘一格用人的政策。

朱買臣休妻的故事,為人所熟知。

其實根據史書記載,這對夫妻的離異,倒是女方主動。

朱買臣家境貧寒,但酷愛讀書。

他不善治產,隻好打柴為生。

常常一麵挑著柴擔,一麵誦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