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保的話沒錯,帝製時代,人亡政息是定律。政治場中,人走茶涼也是定律。縱然將來回來仍能掌控大局,可五年來的努力必會被繼任者連根拔起,沒有人願意自己五年來的辛苦白費。
張居正隻猶疑了一會兒,在馮保饑渴般的期盼中脫口而出:“可惜我已讓吏部遞交了丁憂申請。”
馮保騰地從座椅上站起來:“隻要張先生有心,剩下的事交給我!”說完這番話,馮保一個利索的轉身,自信滿滿地走出張家。
望著馮保的背影,張居正長長地歎出一口氣。這口氣的味道極為複雜,是老爹還是權力,連張居正自己都不清楚,到底是哪種味道更重些。他隻知道馮保是個有本事的人,隻要答應下來的事,沒有辦不了的。
馮保從張居正家出來後,就跑回宮中見李太後。他把張居正的憔悴先說一遍,然後就說到張居正的丁憂,最後加了一句:“張先生不能走!”
李太後蘭心蕙質,當然明白馮保的意思。這位女中豪傑當即拍板:“那就把張先生留下!”
馮保謹慎地問道:“不知皇上的意思是?”
李太後看了馮保一眼,這種事她李太後就能做主,但她從馮保的眼中看到了另外的意思。是啊,朱翊鈞從年齡上來說已不是小孩子,很多事應該征求下他的意見了。
朱翊鈞有意見,意見就是,張先生應該不能走。
李太後聽了朱翊鈞的意見,大為不滿:“可曾下旨挽留?”
朱翊鈞搖頭。
李太後氣不打一處來,怒道:“那你還等什麼!”
朱翊鈞愕然,小聲道:“朕不知該如何挽留。”
李太後也愣住:“是啊,丁憂是祖宗法製,皇帝也不能違法啊。”
馮保適時地說道:“皇上,可奪情。”
“奪情?”朱翊鈞和李太後看著馮保,馮保的胖臉洋溢著光芒。
“奪情”,通俗而言,就是要臣子不許丁憂。在明代曆史上,有太多的先例。也就是說,皇帝用“奪情”留下丁憂的大臣符合祖製的傳統,自然也就符合法律。
於是,張居正就回不去家了。但張居正來了勁,非要回家。於是他和皇室上演了一場“回不回家”的拉鋸戰。
不許回家
張居正在馮保去他家的第二天就收到朱翊鈞的聖旨。朱翊鈞說:“您受先皇所托輔佐朕,朕如今年幼,您怎可說走就走?守孝當然要,可君恩尤重。折中一下,給你四十九天假,你在北京守製。”
這道聖旨很快在朝廷引起反響,伶俐的戶部侍郎李幼孜徹夜不眠,全方位考慮這件事。第二天,他就上了一道奏疏,聲稱國家離不開張首輔,所以必須奪情。
李幼孜的奏疏並未吸引張居正的眼光,因為他正把全副精力用在寫奏疏上。在這道奏疏中,他雖然還說回家丁憂,也說了“臣用三年時間事父,用終生事君”的話,可語氣已不十分堅定。他說:“皇上您說‘父製當守,但君恩尤重’,我怎敢不斟酌這兩件事的輕重呢?”
朱翊鈞再發“奪情”聖旨:“朕頃刻離您不得,怎能長待三年?況且先生緊係社稷安危,不能離開,也不要再固請。”
以今天的眼光看,人家死了老爹,你用權力不讓人家守孝,這顯然違背客觀人性。但在中國古代,君父之恩是相等的。況且張居正自己也說過這樣的話:“真正的君子,澡心浴德,以整個身心侍奉君王和親人。在家事親,在廟堂事君。事君就要鞠躬盡瘁,不能說勞苦;事君時,這副身體就是君的,親人先放一邊。當離開廟堂回到家中,這副身體就是親人的。”其實這段話是說,事君和事親一樣重要,所以事君所以事親,要看你身在何處。
在李太後和朱翊鈞看來,張居正身在廟堂,又受先皇所托,就該把“事君”放在第一位,其他一切事都要退後,即使是他死爹的事。站在張居正的角度考慮,拋掉對權力的欲望因素,他也不能離開。“主少國疑”,他怎能輕易拂袖離開?
可理性在很多時候都會敗給人性,張居正思來想去,終於違背朱翊鈞的聖旨,又上奏疏,請求回家守製。這道奏疏陳情哀哀,是一篇絕妙文章。
他對朱翊鈞說:“臣尚有老母,年亦七十二歲,素嬰多病,昨有家人到,致臣母意,囑臣早歸。田野之人,不知朝廷法度,將謂臣父既沒,理必奔喪,屈指終朝,倚間而望,今若知臣求歸未得,相見無期,鬱鬱懷思,因而致病,則臣之心,益有不能自安者矣。皇上方以孝養兩宮,何不推此心以及臣之母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