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森斯認為,個人選擇職業的關鍵在於個人的特質要與特定行業的要求相匹配,隻有這樣,人才能適應工作,得到發展,並使個人和社會同時得益。
特質—因素理論強調遺傳、學習、環境和成熟等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在能力、人格、行為和動機等方麵都存在個體差異;每種職業都有其特定的職業特征,適合某類具有相近的人格特質的人來從事。而個體差異與職業資料的收集與利用,是該理論的基本特點。在這一背景下,各種心理測量工具得以迅速發展並付諸使用,促進了招聘單位與求職者間的相互了解,也使職業指導(介紹)這一行業得以誕生並迅速發展。
當然,特質—因素理論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個人特質錯綜複雜,需求、價值觀間存在著交互作用,很難精確測定;職業千差萬別、種類繁多,很難為每一種職業確定所需的人格特質;會忽略人格的動態發展;等等。
(二)霍蘭德的類型論
美國著名職業生涯輔導理論家約翰·L.霍蘭德(John L.Holland)假設,人的職業選擇是其人格的反映,“職業選擇反映了人的動機、知識、人格和能力。職業代表一種生活方式、生活環境,而不僅僅是一些工作職能和技巧”。霍蘭德理論的基本觀點如下:
(1)現實社會中的人大多可以劃分為六種類型,即實際型(R)、研究型(I)、藝術型(A)、社會型(S)、企業型(E)與傳統型(C)。每一特定類型人格的人,便會對相應職業類型中的工作或學習感興趣。
(2)所有的職業環境均可劃分為相應的六大基本類型,任何一種職業大體都可以歸屬於六種類型中的一種或幾種類型的組合。
(3)個人的行為取決於個體的人格和所處的環境特征之間的相互作用,可以根據有關知識對人的行為進行預測,包括職業選擇、工作轉換、工作業績以及教育和社會行為等。
與特質—因素理論相比,霍蘭德的類型論更注重人與環境間的相互作用,注重個人特質與未來工作世界的配合。
(三)金茲伯格的職業發展理論
維塔利·B.金茲伯格(Vitaly B.Ginzburg)是職業發展理論的締造者。他指出,職業決策是一連串的過程,並非是在某一時刻一下子就能作出“決定”的。職業選擇是優化決策,職業選擇的實現過程中充滿了個人意識與外界條件的折中、調適。影響職業選擇的因素包括現實因素、教育因素、個人情感和人格因素、職業價值與個人價值因素。
根據金茲伯格的理論,人的職業生涯發展劃分為三個階段。
(1)兒童在11歲之前處於生涯發展的幻想期。兒童們對身邊的職業,特別是對他們能夠看到或接觸到的各類職業工作者,如醫生、護士、教師、警察、司機、演員等,充滿了新奇、有趣的感覺,幻想著長大成為什麼樣的人,並且在遊戲中扮演、模仿各自喜歡的角色。這一時期職業需求的特點是單純憑自己的興趣愛好,不考慮自身的條件、能力水平和社會需要與機遇,完全處於幻想之中。
(2)11~17歲是生涯發展的嚐試期。這一時期人由兒童向青年過渡,並逐步接受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在此過程中,人的心理和生理在迅速成長和變化,獨立的意識、價值觀開始形成,知識和能力顯著增長和增強,初步獲得社會生產和生活的經驗。這一時期職業需求的特點是有職業興趣,但不僅限於此,而是更多客觀地審視自身各方麵的條件和能力;開始注意職業角色的社會地位、社會意義以及社會對該職業的需要。
(3)17歲以後是生涯發展的實現期。在這一時期,個體即將步入社會勞動,能夠客觀地把自己的職業願望或要求,與自己的主觀條件、能力以及社會現實的職業需要緊密聯係和協調起來,尋找適合自己的職業角色。這一時期職業需求的特點是客觀、現實、講求實際。
金茲伯格的職業生涯發展理論,事實上是前期職業生涯發展的不同階段,即初就業前人們職業意識或職業追求的發展變化過程,對職業生涯的中後期的關注度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