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壟斷,我是無辜的(1 / 2)

樹大招風。隨著穀歌的不斷成長,目前已經占據了美國70%以上的搜索引擎市場,在很多歐洲國家的市場份額也高達80%以上,此外,穀歌的網絡廣告也占據了美國市場的半壁江山。於是,關於穀歌壟斷搜索引擎和網絡廣告市場的聲音也甚囂塵上。

按照經濟學上的定義,當一家公司在市場上對於某個產品有絕對的控製權,其他公司無法參與競爭的時候就形成了壟斷。穀歌現在是不是這個情況呢?很難用“是”或者“不是”來下結論,估計美國專家和律師也要為這個問題爭論上幾年。但是穀歌占據市場相當一部分份額確實是事實。所以當穀歌的競爭對手覺得靠經營、市場手段無法跟穀歌搶市場的時候,最後一招就是告穀歌壟斷市場,由政府部門出麵來解決。

而美國政府對壟斷企業的管製是相當嚴厲的,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美國政府把壟斷美國電信市場長達100年的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給分拆了。

AT&T公司最早可以追溯到電話的發明人貝爾。貝爾在1876年發明了電話,並且於第二年成立了美國貝爾電話公司。貝爾電話公司幾經演變,最後成了AT&T。AT&T在一個世紀的時間裏壟斷了美國本地電話、長途電話以及電信設備製造業務,AT&T也因此被稱為貝大媽(Ma Bell)。到了20世紀70年代,美國市場對於AT&T壟斷電信市場的聲音越來越大,1974年,美國司法部介入,正式起訴AT&T壟斷電信市場。AT&T與美國司法部之間的這場壟斷和反壟斷官司打了7年。最後於1982年,在美國反壟斷政策的強烈幹預下,由司法部操刀,決定自1984年1月1日起,正式分拆AT&T。AT&T隻保留長途電話業務,本地電話業務則分拆出來,交給新成立的七個新公司來經營,這七個新公司也被稱為小貝爾(Baby Bells)。同時作為安慰,AT&T被準許開展計算機業務。

分拆AT&T是美國政府反壟斷製度下一個被津津樂道的案例。雖然後來AT&T與小貝爾公司之間又有不斷的分分合合,但是AT&T獨霸美國電信市場的情況已經不複存在了。1984年的這次分拆,讓AT&T的收入下降了70%。但是由於競爭機製的引入,在之後的幾年裏,美國人長途電話話費平均每年節省10%。

所以在美國優勝劣汰的自由市場裏麵,企業天不怕地不怕,隻要有能耐,任何人都可以把自己的企業做大,稱雄某個山頭,政府也很少來幹預。但是怕就怕一旦自己做大,美國政府就拿著反壟斷的這把刀架在你的脖子上。

而在信息產業這個最容易產生壟斷的行業裏,除了AT&T之外,微軟也跟美國政府鬥智鬥勇了好幾年。微軟成立於1975年,到了20世紀90年代初,美國電腦操作係統基本上就是微軟Windows一統天下,因此對微軟壟斷操作係統的指責也名正言順地出來了。1998年5月18日,美國司法部部長和20個州的總檢察官對微軟提出反壟斷訴訟,這場官司也被稱為“世紀末的審判”。在接下去的一年裏,美國政府和微軟公司分別指派證人出庭就雙方的指控或者辯護進行作證。

1999年11月5日,主審這個案子的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法官傑克遜(Thomas Penfield Jackson)做出“事實認定書”,也就是初步判決書,認為微軟“非法利用了自己在操作係統市場上的壟斷力量來排擠競爭對手,排除自己麵臨的潛在危險得以繼續維持自己的壟斷地位。”

2000年4月3日,微軟被判違反《謝爾曼反壟斷法》(Sherman Antitrust Act)。4月28日,美國司法部和17個州要求傑克遜法官將微軟分割為兩家公司。6月7日,傑克遜法官做出裁決,要求微軟必須拆分為兩個公司,一家經營Windows個人電腦操作係統,另一家經營Office等應用軟件和包括IE瀏覽器在內的網絡業務。

眼看著要麵臨與AT&T同樣的下場,微軟認為不能坐著等死,於是一邊提出上訴,一邊展開強大的政治遊說攻勢。2000年正是美國的大選年,克林頓任期滿要退休,小布什和戈爾正在競爭總統寶座。白宮要換新主人,估計世道也會變一變,微軟於是把寶押在了小布什身上,聘用小布什的資深顧問利德作為說客,並且在競選捐款中明顯偏向小布什所在的共和黨。

微軟手氣不錯,小布什果然當上了總統。小布什2001年剛一上台,就態度堅決地反對將微軟一分為二。於是整個微軟壟斷案開始峰回路轉。

2001年6月,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駁回了傑克遜法官分割微軟的判決,但還是維持了微軟是一家違法壟斷公司的判決。

更加戲劇性的是,到了8月,主審法官傑克遜因被揭發違反司法程序,向媒體泄漏案件審理內情而被解職,科琳(Colleen Kollar-Kotelly)被任命接替傑克遜,全權負責對微軟反壟斷案的審理。9月6日,司法部宣布不再尋求通過分割的方式來處罰微軟,並且撤銷了有關微軟非法將其IE瀏覽器和Windows操作係統捆綁在一起的指控。11月上旬,微軟和美國司法部達成妥協,條件是微軟同意PC製造商可以自由選擇Windows桌麵,微軟公開Windows軟件部分源代碼,使微軟競爭者能夠在Windows操作係統上編寫應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