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版權,很糾結(3 / 3)

CCIA的研究數據是否靠譜,那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但是在這裏我們可以看到,穀歌作為一個網絡巨頭,他是有能力去影響立法,甚至政治的。當然,那些覺得穀歌侵犯了自己的版權的新聞機構也不甘示弱,強烈反對把“合理使用”原則用到穀歌的搜索引擎上去,一有機會就拿出來說事。自從有了穀歌,包括報業在內的傳統媒體不做大哥都好多年了,所以他們也會繼續在“合理使用”原則上做文章,繼續跟穀歌耗下去。

但是同樣的版權問題,穀歌在海外市場因為沒有“合理使用”的免罪金牌,下場就大不一樣了。

在比利時,有一家叫做Copiepresse的報紙版權管理公司,在2006年,這家公司就跳出來代表比利時的一些報紙跟穀歌打官司,理由同樣是因為未經許可,這些報紙的新聞出現在穀歌新聞中。Copiepresse要穀歌賠償4900萬歐元。比利時的法院沒給穀歌這個外來戶麵子,判決Copiepresse獲勝,穀歌賠錢,還得把相關新聞全都撤下來。

從來未有事,竟出比利時,穀歌十分不服,提出上訴,這個官司現在還處在漫長的上訴過程中。但是最讓穀歌擔心的是,如果輸掉這個官司的話,那麼它可能有巨大的社會影響力,很多人都會學著Copiepresse找上門來,甚至“合理使用”原則的適用性也可能會在美國被重新討論,到時候穀歌受到的打擊可能是致命的。

而這個Copiepresse公司卻由此信心大增,而且揚言道,如果穀歌敢在比利時版的穀歌新聞搜索中做廣告——也就是在新聞搜索頁麵中出現穀歌的AdWords關鍵詞廣告欄,那麼他們將再告穀歌一回。因為Copiepresse覺得穀歌這樣的做法是利用別人(媒體新聞)的內容在吸引用戶,從而做廣告為自己牟利,這個就是赤裸裸的商業行為,也是赤裸裸的侵犯版權行為。

以上講的是穀歌搜索中的版權問題。第三個我們要說的是穀歌圖書(Book)的版權。

穀歌和哈佛大學、斯坦福大學等幾家美國高校圖書館合作,掃描了700多萬本書,放在網上,供用戶搜索和瀏覽,而且還在繼續不停地掃描。如果說穀歌的網頁(Web)、新聞(News)、學者(Scholar)搜索等隻是有限地使用第三方的信息,用戶點擊搜索結果的鏈接,進入的是第三方的網站,那麼對於穀歌圖書,穀歌掃描後的書都是赤裸裸地放在穀歌的服務器上,用戶無論怎麼點擊,都是在穀歌的網站裏轉悠,也就是穀歌拿了別人的書在自己家裏給別人看,所以有人覺得如果這還不算侵犯人家版權就太沒天理了。

穀歌圖書於2004年年底上線,結果剛過完年,就有人把穀歌告上了法庭。第一個站出來的是美國作家協會(Authors Guild);第二個是美國出版業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Publishers)。這年頭寫書、賣書的都喊賺錢難,現在穀歌圖書上線了,讀者都在網上看,不去買書了,更是雪上加霜,因此無論如何不能容忍穀歌這樣做。從2005年開始,穀歌跟這兩個協會又是上法庭打官司,又是私底下談判。但是無論怎麼談,穀歌這回就是赤裸裸地使用人家的東西,再怎麼辯解都是蒼白的。穀歌還是搬出“合理使用”的免罪金牌,要不就說自己這是非商業用途,但這明顯就是牽強附會。

美國弗吉尼亞大學專門研究傳媒和法律的知名教授希瓦·維迪亞那桑(Siva Vaidhyanathan)更是指責穀歌動不動就拿“合理使用”來做擋箭牌的做法。希瓦說“合理使用”本身就是一個模糊的概念,每個人都可以做出有利於自己的解釋,如果任何行為都拿來往這個“合理使用”的籃子裏裝,而沒有一個嚴格的標準,這等於是踐踏了這條法律原則。這樣一來,穀歌可是罪名大了。

穀歌跟這兩家協會談了4年之後,終於在2008年達成了協議。理屈詞窮的穀歌不得已拿出1.25億美元給這兩家協會,補償作者和出版社的損失。後經法院核準,這兩個協會及其成員在2009年瓜分了這筆錢。這件事情看似解決了,但是穀歌依舊沒能過上太平日子。

接下來就有人站出來指責穀歌這是花錢消罪,因為這筆錢隻是賠償,而不是版權問題解決之後的版權使用費,穀歌也還是在繼續掃描圖書,繼續在侵犯別人的版權。而最為關鍵的穀歌圖書版權問題也未能從法律上得以解決。

穀歌也由此讓人覺得這是欺軟怕硬。隻要誰嗓門比穀歌大,誰拳頭比穀歌硬,誰就能從穀歌那裏搞一筆錢,誰沒吭聲,穀歌就堂而皇之地掃描人家的書。而美國司法部助理部長克莉絲汀·範尼(Christine A。Varney)目前也接到了不少狀紙,並且開始著手調查穀歌花巨資跟美國出版集團達成的版權協議是否真的符合法律,還是穀歌在花錢消災,躲過法律的懲罰。

穀歌圖書是由多家單位共同發起的,雖然我們無法得知內部的利益結構,也無法得知這1.25億美元都是誰出的,但是拿出這麼大一筆錢肯定會涉及參與單位的利益。果然,哈佛大學的圖書館就很不滿意穀歌的做法,聲稱要退出穀歌圖書項目。

跟美國作家協會和美國出版業協會這麼一折騰,穀歌是有點傷了元氣。但這隻是一個開始,因為在全世界範圍內,有不計其數的出版社和作者在告穀歌侵犯版權。在中國,中國作家協會也跟穀歌提出了這個問題。在2009年年底,中國作家棉棉也以個人身份加入了告狀大軍,索賠6.1萬人民幣。不過穀歌隻是把棉棉的書給撤下來了,並沒有賠錢。看來告狀還是要學美國人,團結起來,協會出麵,才能辦事情。

綜上所述,這個版權問題,是目前困擾穀歌的最大問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