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銀行的製度體係和風險控製架構與國際銀行業相比存在著較大差距
由於我國經濟和金融長期在計劃經濟體製下運行,金融服務對象又主要限於國有經濟,導致銀行功能、體製和風險控製係統等存在著較大缺陷。一是銀行的金融界域狹窄,基本以嚴格的分業經營作為金融管製的主體構架,限製或禁止銀行業進入諸如保險、證券及投資銀行業務範疇,在一定程度上抑製了銀行功能的有效發揮;二是“工、農,中、建”四大商業銀行的產權製度基本體現為國家的單一資本屬性,法人治理結構不清晰,仍對國家有較強依賴性,尚不具備現代商業銀行的基本特征;三是製度體係基本是緣於中國特定國情和特有經濟屬性所製定,與國際銀行業的通行規則和經營管理慣例在多方麵存在著差距甚至背離;四是風險評價標準,風險控製目標、風險監管模式及風險資產處置方式和手段等尚不能與國際銀行業進行有效接軌;五是經營管理理念和經營管理的技術素質與先進的國際銀行業存在較大差距,核心競爭力不足。因此,在經濟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迎接和直麵經濟金融全球化的衝擊與挑戰,加快推進我國銀行業的國際化進程,全麵提升銀行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經營能力,是我國經濟、金融發展中麵臨的嚴峻現實。
4.銀行經營範圍狹窄、金融產品創新能力不足
20世紀6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銀行業出現了持續不斷的、帶有全麵性的金融創新浪潮,並給西方國家金融業和整個西方經濟帶來了深遠的影響和變化。從其主流趨勢看:一是金融資產與負債的證券化迅速發展,以其重新設定抵押或提升國家、機構和企業信用,創造和形成新的金融工具,進行新的融資,如國債、企業債券和按揭抵押債券等,通過零利息、可轉換利息和期限錯配等多種組合方式,形成新的金融主導產品;二是銀行表外業務迅速擴張,銀行在注重發展傳統資產業務、結算業務的基礎上,同時加強利用自身信用資源作為新的贏利手段,比較廣泛地發展履約擔保、備用信用額度、循環信用、互惠存款協議、利率互換以及期貨與期權等金融衍生產品業務,並且比較廣泛地開展投資銀行業務,通過新型理財業務拓展業務空間;三是普遍拓寬金融服務領域,積極開辦委托代理金融業務,如基金經紀、貨幣互換掉期、代理保險業務和代理收付款業務等,使中間業務成為銀行業新的贏利來源和業務支點;四是普遍加快銀行網絡化的建設和發展。在以網絡技術和信息技術為核心的新經濟推動下,電子銀行和網上銀行得到突飛猛進的發展,傳統銀行業中以分支行為載體提供金融服務的方式將不再具有廣泛性,出現了金融機構虛擬化的趨向,從而使分支行的角色和功能麵臨新的轉型。這種金融創新和變革,為西方經濟發展提供了巨大的金融資源和長期持續的動力。根據對美國金融業的考察,僅美國政府和美國金融界創新的按揭貸款證券產品,在1946~2001年中直接吸收國際投資達四萬億美元左右。近幾年來,我國銀行業雖然注重拓展了銀行中間業務,如委托代理、基金托管、代收代付和客戶理財等,加快發展了電子銀行和網上銀行業務等,但從總體看,銀行業的經營業務仍處於以國內業務為主的傳統存、貸、彙範疇,金融創新和拓展遠遠落後於西方銀行業的發展進程。
5.我國銀行業與我國經濟的外向型發展尚不具備必要的戰略協同性
適應經濟、金融全球化的發展潮流,20世紀9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普遍加強了金融擴散和資本輸出,以期在經濟和金融全球化的發展機遇中,充分利用國際資源,加快金融結構和金融功能的調整,全麵推動經濟增長,提升本國(地區)的國際經濟地位和經濟競爭力。因此,以金融為先導的跨國經濟輸出和擴張成為經濟全球化的重要動力和主流趨勢。長期以來由於實行嚴格的金融管製,我國銀行業的國際化進程與經濟日益全球拓展的不同步性相當嚴重。2002年末,國內累計批準設立外商投資企業42.4萬個,合同利用外資金額8280.6億美元,實際利用外資4479億美元;我國設立在境外的中資企業總數達6960家,協議投資額達137.8億美元,項目分布在160多個國家和地區,培育和發展了如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首鋼集團、中國港口建築總公司和中國五礦進出口總公司等一批大型跨國公司,我國企業和產品已經越來越多地走出國門。隨著進出口貿易的進一步擴大,產業鏈進一步延長,迫切需要強有力的本土金融體係的支持和在國際經濟金融領域的戰略協同。如不能盡快解決這種體製性缺陷,我國跨國公司的發展乃至進出口貿易的擴大,今後將麵臨著越來越多的金融困難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