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對我們來說並不陌生,如今它是各個媒體上頻繁出現的字眼。那何謂知識產權呢?知識產權就是個人或集體對其在科學、技術、文學藝術領域裏創造的精神財富依法享有的專有權,是一種無形的財產權。
每個成功的企業都有自己的核心技術,如何讓這些核心技術不被競爭者窺探到,並使其長期為企業獲取利益,就是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比爾·蓋茨能取得今天令人矚目的成就,不僅僅因為他領導的微軟生產了一流的產品,很大程度上還因為微軟傳播了多種生產計算機軟件的技術,而這種技術又都是以知識產權的形式出現的,這讓比爾·蓋茨及微軟得到了巨大的利潤。可以說如果沒有知識產權的保護,就沒有現在的微軟,比爾·蓋茨也不會連續多年成為世界首富。
比爾·蓋茨是提倡計算機軟件保護的第一人。在微軟建立初期,比爾·蓋茨就意識到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
從1975年9月起,微軟就授予微型儀器遙測係統公司銷售Basic語言程序軟件的權利,但到了1976年年初,比爾·蓋茨發覺微軟的收入少得可憐。當時他認為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有兩點:一是計算機愛好者已把軟件的複製看成了理所當然的事,複製、翻版之風盛行,完全沒有法律的約束;二是銷售微軟公司產品的微型儀器遙測係統公司經營手法很成問題,助長了複製之風。
當時微軟開發4KB的Basic語言時,盡管計算機愛好者十分喜歡這種產品,但卻不願意付錢購買,而是大量非法複製,最後,本可以獲利頗豐的產品,實際上卻沒賺到錢,這讓比爾·蓋茨感到很頭疼,也很氣憤。最後,比爾·蓋茨終於以軟件開發者的身份向這種不良傳統發起了挑戰。
1976年2月的《電腦通訊》上發表了比爾·蓋茨的一封公開信,信中寫到:“你們是電腦”發燒友,誰都知道電腦硬件是要花錢買的,而電腦軟件則可以彼此分享,然而,你們可曾為軟件的開發者想過,他們艱辛的勞動是否得到合理的回報呢?將他們的作品隨意複製傳播,是不是一種盜竊行為?
誰願意白做工?誰願意花上三年的時間去設計程序,檢測程序的錯誤,編寫操作手冊,隨後一覺醒來卻發現自己的心血結晶被人輕而易舉地拿去複製散播?
對軟件事業發展更大的障礙還在於大多數人未能深刻認識這一道理:如果沒有合理的回報,就不會有任何人或公司願意去開發真正有用的軟件。
比爾·蓋茨發表這封公開信後,不但沒有得到人們的理解和支持,反而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對。當時人們還沒有認識到軟件其實也是商品,也是有生產成本的。但如果沒有對軟件的合理的保護,那麼就像比爾·蓋茨所說的,沒有人會願意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去開發它。
麵對質疑與指責,比爾·蓋茨沒有放棄走知識產權保護之路。1976年4月,比爾·蓋茨在《電腦通訊》上發表了第二封公開信,繼續對複製軟件的風氣提出批評。
比爾·蓋茨的第二封信終於引起了人們的關注,同時,隨著人們認識的提高和比爾·蓋茨等軟件開發商不停地呼籲,關於計算機軟件是否需要合理保護的問題漸漸得到了重視。最後,各國都相應出台了保護軟件產品的法律,比爾·蓋茨等人的努力也得到了回報。
雖然比爾·蓋茨憑借其敏銳的眼光在30多年前就意識到了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如果當初沒有比爾·蓋茨等軟件開發商們的努力,相信也不會有計算機行業今天的規範發展,可是由於軟件產品自身的特性,使得侵犯知識產權的盜版行為還很猖獗,微軟至今深受其害。
微軟已經成立30多年了,比爾·蓋茨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始終都非常重視,他知道這方麵工作做得好壞直接關係到微軟的根本利益。
在企業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不但可以維護企業的利益,還可以讓員工們更加重視工作中的技改、科研、技術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的申報,為企業創造出更多的技術成果。同時,還可以加快企業科技創新的腳步,刺激企業員工創新的動力和激情。總之,在知識經濟時代及全球化市場經濟進一步深入的背景下,大力宣揚科技創新及自主創新的新型社會裏,高度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
心得:
1.知識產權保護是每個企業都應該予以重視的一件事。
2.不實施知識產權保護,企業就會失去很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