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穀歌的要求(2 / 2)

至於第二點,穀歌的意圖就更加明顯了。

雖然他們沒有明確說自己希望稀釋掉丹尼爾的股份,但斥資2億進入MB的話,按照MB目前的估值,稍作溢價,可以取得10%的股份,其中的7%需要丹尼爾讓出來。而他如果想要阻止這一注資對股權產生影響,就必須對應3:7的股權比例,出資4.67億左右,以平衡掉穀歌的出資。

他肯定拿不出這筆錢,按照穀歌方麵的規劃來說。

但可惜,目前丹尼爾不缺少現金。

因此,這兩點總的來說,對丹尼爾都算不上什麼難題。

但他當然不能這麼跟佩奇說,那樣他就比“技術男”還“技術男”了。

喝了差不多半杯咖啡,丹尼爾才像是考慮良久的樣子。

“佩奇,我先說說你們的要求,”丹尼爾組織著自己的語言,“blogger的問題,關鍵不是在我,如果紅杉資本決定支持你們,那麼接下來你們要取得意見的,應該是埃文,他對於blogger來說,和佩奇你在穀歌裏的地位相差無幾,不同之處在於,他甚至負責blogger的運營。所以,一旦你們之間出現了大的矛盾,這對blogger來說,沒有好處,對穀歌IPO來說,也肯定沒有什麼好處。就我個人來說,保留blogger的股權還是置換成穀歌的股權,都沒有太大的差別。我也認可,你們希望將blogger納入係統的做法,這確實非常有助於穀歌豐富自己的產品線,增強你們的盈利能力。”

佩奇默然點頭,“我們之前跟埃文也接觸過,畢竟過去合作愉快。但是埃文的態度比較堅決,他希望blogger能夠獨立運營,獨立謀求上市,而不是作為穀歌的一部分——這是沒法接受的,這畢竟是合則兩利的事情。埃文的工作,我們會繼續嚐試說服他,但是穀歌還是希望,如果在穀歌的IPO進展到適當階段的時候,埃文還是堅持自己的意見,你能站在穀歌這一邊,我能夠了解創始人對公司的感情,事實上,穀歌對我來說也是一樣的,可我和謝爾蓋也隻是持少數股份,公司的發展應該我們考慮的第一位。”

佩奇在說這個話題的時候,似有似無地暗示到下一個問題了。

在穀歌和其他資本看來,丹尼爾強硬把持MB的大多數股份,使MB使用盈利資金進行發展,是耽誤MB的行為。

這絕對不是現代初創企業應該采用的策略。

如何實現公司的最佳發展,才是創始人應該考慮的,佩奇顯然是這麼考慮的。

不過MB和穀歌有截然不同之處,因為佩奇在創立穀歌的時候,100萬初始資本是東挪西借湊出來的,一開始,他們沒有能力在不借用風投的基礎上實現穀歌的發展。但是丹尼爾投資MB的時候,已經有相當的財力基層,而且,他還以blogger的20%股權作價換取當時初創的MB股份。

MB的發展資金一開始就是比較充足的,再加上它在盈利上做的非常成功。

所以強硬的要把兩者等同起來對比,也是不現實的。

不過佩奇有一點沒有說錯,MB如果不用麵對強大的盈利壓力,肯定能夠發展的更快更好,尤其在吸納用戶的速度和開辟海外市場上。

這是為什麼丹尼爾會考慮接受穀歌注資的原因之一。

當然,佩奇這個時候,是絕對想不到,丹尼爾同意他注資,不等於坐視自己的股權被稀釋。

因此在第二點上,丹尼爾的態度反而讓他感到吃驚。

“我認可你對MB發展規劃的態度,確實,適當地放棄MB的盈利開拓,有助於他獲得更大市場競爭力,用戶數是核心競爭力,這一點,我是同意的。所以,我同意穀歌對MB注資。”

不過,沒等佩奇臉上的驚訝變成驚喜。

丹尼爾就加了一個“但是”,“但是,2億的數值是不是太大了,我認為MB目前不需要這麼多資金,畢竟,直白的說,一年之後,MB的估值可能就不是今天這個數字了。”

“這當然是可以商量的。”

能夠邁出這一步,對佩奇來說,已經是意外之喜,他當然不可能死硬堅持2億這個數字。

“好吧,既然我們原則上就上麵的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那麼,想必穀歌也為我提供了讓人滿意的合約?”

有來有往,才是談判。

佩奇說完了穀歌的要求,接下來當然是丹尼爾提要求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