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2 / 3)

淑芬出門不一會兒,就找來四五個塵肺病患者,聚在了她家的堂屋裏。

村民們告訴常言,從上個世紀末期開始,這裏就陸續有人出去,到煤礦、鐵礦和建築工地打工。這些年來,有的在煤礦的事故中死了,有的被查出塵肺病,回家不久也死了。僅辛孟貴所在的村民小組,就先後有十一人去世。每到冬春、春夏、夏秋和秋冬時令之交,都是老天收人的時節。

常言問:“為什麼明知危險,還要出門打工?”

辛孟貴說:“村裏地少,種地掙不到錢。”

辛孟貴的女兒名叫依依,今年五歲,長得很是乖巧,偎在辛孟貴旁邊,好奇地望著常言手裏的照相機和放在桌上的錄音筆。辛孟貴的媳婦告訴常言,這孩子命苦,小時候父母在外打工,就讓爺爺奶奶帶著,不想吃到了假奶粉,影響了發育,前年又因為打了假疫苗,發了一場高燒後就失聰了,現在什麼聲音都聽不到。

常言聽了,心中一冷。按辛孟貴的病情發展推斷,他很可能活不到女兒成年。

辛孟貴的鄰居辛永年告訴常言,當年在礦上的時候,為了趕進度,礦上根本沒有防塵措施,有也不用;礦主為了節約成本,好幾個星期才給工人更換一次口罩。而且從不簽訂勞動合同,簽訂的都是“生死合同”,規定在礦上發生工傷,缺一隻胳膊賠多少錢,少一條腿賠多少錢,死在礦上賠多少錢,等等。他拿出了和礦上簽訂的合同。常言接過來仔細看了一遍,發現按照這份“合同”的“規定”,他身上所有的肢體器官加起來,竟然不超過五萬元。

“可是,他們偏偏沒有和我簽得了病賠多少錢。現在,打工掙的那點錢,全部用來吃藥了。” 常言在交談中發現,這個村的村民或多或少地都有了塵肺病的知識,有些很專業地講到分期等術語,儼然成了專家。辛永年甚至能夠給自己推算:從I期到II期五到八年,從II期到III期三到五年,III期以後人就沒命了。他說:“我比辛孟貴命大,大概可以活到四十八歲。”

常言在采訪中得知,這兩年朔方省塵肺病越來越多,而且得病的年齡越來越小。老板們越來越精明,一方麵不肯和他們簽訂勞動合同,另一方麵對些表現出塵肺病症狀的工人立刻辭退。辛永年就是在發現有塵肺病征兆時被辭退的。等到發病後找到那家打隧道的建築公司,工程已經完工,施工隊伍早已散去,包工頭也不知蹤影了。

村東頭一位叫辛滿囤的老人,家裏三個兒子有兩個已經死亡,僅存的一個兒子也患上了塵肺病。常言等人進門時,見到他兒子辛永貴正蹲在石階上喘氣,手裏握著半個蘋果,肩上搭著一條毛巾。毛巾下的身體,瘦削得隻剩骨架。常言注意到,這位二十多歲的小夥子隻能蹲著走路,從屋門口走到院子裏的廁所,要挪十幾分鍾。在屋子角落放著一口棺材,用塑料布潦草地蓋著。辛老漢說:“我們父子倆誰先走誰用。”

常言問:“你們沒有找政府反映過嗎?”辛滿囤說,他們前幾年上訪過,可是沒有人管。縣裏一位接待他們的官員說:“美國今天能這麼發達,也是因為上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犧牲了很多人的利益。你們的事是曆史遺留問題,是發展的必然代價。”

常言怒道:“混賬邏輯!誰的發展?誰的代價?”

辛滿囤告訴常言,去年的時候,兒子辛永順為了償還家裏蓋房欠下的外債,到仁義溝煤礦打工,一個月之後,家裏收到了他從煤礦上寄來的兩千元錢,誰知這是他第一次寄錢來,也是最後一次寄錢。第三個月頭上,煤礦出事了。辛滿囤趕到礦上,提出要見兒子最後一麵,礦上的人說:“不談妥賠償就不給看屍體”。

辛滿囤告訴常言:“當時屍體在一個地方,談判在一個地方,我記得在北峪縣的一個醫院裏。在那裏我們連方向都找不到,隻能聽別人擺布。”談完賠償,礦上才安排他去認屍體,還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兒子的,他剛看了一眼,就被礦上的人往外推。兒媳婦剛哭了一聲,就被礦方喝止了。辛滿囤說,火化和發賠償金是在同一天。礦方表示,要等把屍體火化了,才能給錢。說到這裏辛滿囤泣不成聲:“那樣子就是俺們簽字,礦上數錢,這邊拿錢,那邊燒人。簡直就像賣兒子的屍體啊!”拿到錢後,媳婦就改嫁到別的村去了,辛滿囤說:“我們也不能攔著,寡婦村的名聲不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