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很真心,一腔熱血挖心掏肺獻上去。結果卻很有可能一身荊棘,渾身是血。因為你永遠沒法掌握對方在那一刻是不是“有心”,很有可能你殷殷切切地湊上去說一句“親愛的”,人家心裏卻不耐煩地說了一句“煩死了又想幹嗎”。你也可以“孫子兵法”,虛虛實實,一條條招呼上去。再加上《論持久戰》裏跟你死磕到底的精神,一個國家都能建立,幾個愛人算個屁。即便我愛你,我也是把你當敵人來對付。
從現實世界的角度來講——我們活在的這個現實世界——我保證後一條更有效。
問題是……那有意思嗎?
在我們心裏,永遠縈繞著一幅烏托邦式夢幻的畫麵。我們心心相印,不發一語,道盡滄桑風流,你耕田我織布,回眸對視,心底湧出無限柔情。
這不就是我們活在這個爾虞我詐、優勝劣汰的世界上唯一覺得有價值去博取、憧憬,不斷失望再不斷進取,最終希望獲得的“另一樣東西”嗎?
什麼都那麼現實,起碼愛情不要那麼現實。
每一個人心底都那麼祈求著。
每一個人,行走江湖,活到三十上下,隻要經曆不是太悲催,誰沒有個三五招保命殺敵的絕技?誰衣兜裏沒有藏著三五把毒辣的兵器?
但是見到你,全部藏起來,隻求你不要發現,隻看見真心。
那天,和一個女性好友聊天。她貌美,自小男友一大把,手裏的“死亡名單”能從上海鋪到北京。但她最終愛上一個人,對方沒經曆過幾番陣仗,甚至都不知道這是個女魔頭,就是仗著她愛他,自私、固執、冷漠,不斷地傷害她。
而她所做的,就是盡量地、拚命地把她那些招招致命的招數藏起來。硬扛著,把每一把削鐵如泥的兵器藏起來,哪怕戳進自己肉裏。
“我心裏想說……”她抬頭看著我說,“我求求你,哪怕為了你自己,我求求你,不要再不知輕重了。我隨便一下就能讓你痛到自殺,從此以後服服帖帖,哪怕為你自己好,我都想求求你……”
“那為什麼不出手呢?”我問。
“因為我怕他疼啊……”
她低下頭,不再說話。
這是我聽過的史上最動人也最悲傷的情話。
不要傷害我,因為我一旦下手,就是你死我活,而且死的一定是你。
這是我對某些笨蛋的忠告。
總有一天你會發現,那個備受你欺淩的人,其實道行比你高得多。“祂”一直忍你讓你,隻是因為“祂”愛你。
他們最終分開。她出於本能,瀕死反擊,負傷而去。從此,那個男人一直活在悔恨和痛苦裏。
至今。
最好的禮物
我不擅長送人禮物,雖然我知道這很好使。
禮物這東西,往俗了說,就是“人際關係潤滑劑”。你送人禮物,人眉開眼笑,從此對你就算不喜歡,也討厭不起來。你送領導禮物,一不留神就成了行賄;你送姑娘禮物,姑娘手軟、腿軟,事半功倍。
可我還是不擅長送人禮物。
這裏麵有個性原因,也有實際原因。
個性原因,禮物這玩意兒在我看來,總帶著某種機心,你送領導禮物,希望他就算不晉升你,也不要給你穿小鞋;你送朋友禮物,是希望加持你們的關係;你送姑娘禮物,是希望叉開她的雙腿,再送些別的東西。北方話叫“會來事兒”,我這個人,怕來事兒,也怕別人覺得我會來事兒。好幾次知道該送些禮物,表達些言語不及的情感,但最後怕落了心機的嫌疑,幹脆作罷,最後往往被人認為不太會做人。
不會做人,就有要做鬼的可能,這是病,得改,可又要麵對第二個因素。
送人禮物,她到底喜不喜歡,是真喜歡還是假喜歡?不管真假,收的人都要露出一副如獲至寶的樣子。演得不好,你難受,我也難受,仿佛莫名其妙營造出一個虛偽擰巴的空間,讓人恨不得把這半分鍾從時間裏拗斷,扔出外太空。
送禮物,要揣摩人心思,揣摩到後來,筋疲力盡。
男人送女人禮物,向來沒啥想象力,不是包,就是首飾,跑到專賣店,愣頭愣腦橫著眼問,哪款最流行,然後付錢,刷卡,當作炸藥包扔過去。真的會細心挑選,哪款最別致,哪款最新潮,背在身上又提氣又不壓你氣質,不是設計師就是gay1,要不就是亦舒小說的男主角。現實生活中男人大都沒這般本事,歸根結底,女人會喜歡的東西,在男人看來莫名其妙,男人不戴首飾,一款包可以背個三五年。不就是裝東西的東西嗎?
既然認為統統都是莫名其妙,哪裏會來什麼判斷力?
送禮也要搭配台詞,我在一個腳本裏寫過,一個老花花公子送人手鏈,說:“這是我送你的第一份禮物,以後還送你,但如果日後我們分手你就把這份還我,其他留著。”對方問為什麼,他說:“這樣我想起你,就全是你一開始最美好的樣子。”聽得女人酥軟,說也奇怪,這樣的台詞,擺明了是勾引,勾到了引到了,就大功告成。女人卻往往會上這種台詞套餐的當,想來是從中蕩漾出一股流金歲月,從一開始就把似水年華扯了進來,憑空生出紅塵滾滾。女人聽了,生出一股悲情,覺得大家都不容易,允了你罷。
這當然是戲,但送禮,就是做戲。
禮物,還有一個旁支,叫作“手信”,指的是旅行或者外出帶回來的禮物。我本來以為這個旁支也躲得掉,這次去拉斯維加斯,輸了上千美金,天微亮,走出賭場,仰頭一陣悲涼。於是在微博上寫:突然傷感得一塌糊塗,人家都以為我輸錢了,確實輸,輸的是這種快意放浪時刻,你竟然不在我身旁。次日在街上閑逛,路過D&G,被一雙高跟鞋刺中眼睛,挪不動步,沒有你的尺碼,走出幾條街外,還是折返回店,買了下來。因為店員查了庫存,說就算這雙,也是全世界僅剩的一雙。看著溫柔的同性戀營業員柔聲細氣地包好,心頭竟一酸,也不知為什麼。
所幸回來,被你一套,竟然大小尺碼紋絲不差。看你平地而起,白足黑鏈,腳趾盈盈,嘴角吟吟,才心頭一驚。
原來,這是你送我的禮物。
兩個人在一起,恐怕就是給對方的禮物,到了“還分什麼你我”就是給對方最好的禮物。而最差的禮物,就是你包含我的暴躁、多變、遲疑、懦弱,幻化到另一個男人身上,滋養出溫柔、寬許、鼓勵、寬容。
這樣的禮物,我不願給,你不願收,卻在這個人世中永不停息地交換著。
甲之砒霜,乙之蜜糖
“甲之砒霜,乙之蜜糖”,這句話放之四海皆準,情場當然也不例外。
大約是五六年前,有一次我作為新銳小說家出席某個時尚典禮。在活動上遇到一個從日本過來發展的女演員,也就是俗稱的日本女優,居然請翻譯說要來認識我。我看著她遠遠地踏著小碎步過來鞠躬,我也鞠躬。有可能是日本人在內地孤苦伶仃,有可能是小說家這種生物太為罕見,總之,那次以後,我們時常聯係。有時喝喝下午茶,有時通通電話,搞得風範好得不得了。
話說到了這個份兒上,我應該提出進一步交往的請求了。但我偏不,我非常喜歡那種溫煦自然的感覺。我想如果我們漸漸發展成情侶,那也不壞,但要是就這麼下去,我也非常高興,一點都不覺得有什麼不好。但我的一個好朋友顯然不這麼看,在我把事情跟他講了之後,尤其是給他看了照片以後,他顯得非常激動與憤懣。
“你這是在把自己和她處成閨蜜啊!”
說實話,這句話確實把我嚇著了。仔細一想,的確也非常有可能,如果這麼下去,可能人家要跟我分享日本衛生巾和中國衛生巾哪個牌子好了。
“你這樣,趕緊問她現在在幹什麼,然後我教你接下來怎麼做。”
我這個朋友是泡妞高手,就是說,他憑著技術和手段俘獲過很多女人。於是我篩糠一樣掏出手機發短信問那個女孩在做什麼,對方很快就回了過來,說在看中文版的《小王子》,“順帶學習中文”。
“太好啦!《小王子》我看過,”他說,“你就回過去說‘我要帶你看麥浪’。”
“《小王子》我沒看過。”我瞪著他,“所以完全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哎呀,你不要管,說就是了。”
於是我這麼一個字一個字地依言發過去,結果是那個女孩從此以後石沉大海,再也沒有理過我。
這麼多年,我一直在想一件事情,“看麥浪”到底是什麼鬼東西,簡直就像道士打鬼的符咒一樣,發過去對方就魂飛魄散了。我這位友人也不是東西,始終不和我解釋,隻是說,“大概日本人不曉得‘麥浪’是什麼東西。”但至於為什麼不知道是什麼的東西何以搞到人間蒸發,他也得不出一個確鑿的答案,隻好說,“人家大概本來就不喜歡你。”真是把我氣死了。
我完全相信,“看麥浪”確確實實是某種具有“點穴感”的東西。可能在他的經驗值裏,此話一出,對方就被點了死穴,而他大獲全勝,這完全是有可能的。但問題就出在:這隻屬於出在他話語體係裏的話,對方早就把他當作一個浪漫的人來對待了,這樣他無論說出什麼肉麻話,對方都會很習慣地接受下來。而我原本就不是這樣的人,一旦說出類似冤魂附體一樣的話,隻會把女人嚇跑。
女人這種生物,歸根結底,要在心情非常舒適放鬆的情況下,才會信任地把自己交托給對方。一旦表現得非常突兀,哪怕再“好萊塢”再“日劇”再“瓊瑤”,對方隻會像兔子一樣落荒而逃。也就是說,“放在一個人身上起作用的招數,放在另一個人身上可能完完全全起到了反作用。”而我這個朋友,是自己會寫童話給喜歡的女人這樣浪漫的男人,所以再突兀的話從他嘴裏說出來,也會讓人覺得浪漫吧。
而我偏偏不是這樣的人。
這就是我對所謂“戀愛兵法”徹底感到厭倦的原因。
所以,當我們喜歡一個人的時候,不是要把自己包裝成什麼,而是徹徹底底地還原自己。真實的自己,對方還會非常喜歡,才是喜歡吧?所以我非常討厭那種“搞定誰”的心態,不管是男人對女人,還是女人對男人。用手段和包裝堆砌起來搞定對方以後,如果放鬆不了,自己就會累死,但是一旦放鬆了,對方會恨死你。
所以大家都說:“男人都是騙子。”
這才是這句話根本的原因所在。
去年,我又在另一個城市另一個場合巧遇了當年那個女孩兒。這麼多年過去,我們都花了好一會兒才認出對方,然後非常高興地聊起當年,感慨命運之奇妙。但從頭到尾,“看麥浪”這件事情好像是另一個時空裏發生的一樣,再也沒從我們嘴巴裏提起過。而她為什麼憑空失蹤也沒有再提,我們隻是像久別重逢的朋友一樣說說別來無恙。我知道,有某種東西徹底消失了。我後來還專門在網上搜索過,也看了《小王子》,但這中間到底有什麼謎似的原因,至今還是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