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叫淑媛,在一個海濱城市長大,我們這個城市非常優美,那晴空碧藍碧藍的,像一顆碩大的藍寶石,那藍天下不斷漂浮的白雲,就像我喜歡吃的棉花糖一樣,潔白潔白的,我想任何畫家都描繪不了這種醉人的美,還有那浩翰無垠的大海平靜時就像一塊溫潤而聖潔的碧玉。
我愛小城的一切,也愛這裏淳樸善良的人們,小城水土蘊育了我善良純真的個性,伴著清風海浪,我逐漸長大,18歲時我已出落得亭亭玉立,楚楚動人。
“淑媛”二字是父親起的,他希望我長大後能夠成為一個賢淑知禮,受人歡迎和喜愛的女子,考上歌舞團後,我成為一名歌唱演員,從此便踏進了娛樂圈。
然而生性簡單快樂的我似乎與“淑”字並不搭界,我可以和女同胞們在OK廳玩個通宵,唱歌跳舞不亦樂乎,還常和男同胞一起去遊泳、滑冰,對他們我總是一副大不咧咧的哥們風範,仿佛自己就是一個小子,而不是姑娘,他們也不覺得奇怪,因為這就是一貫的我。
在遇到林邦之前,我就是這樣隨性、簡單、快樂和張揚的,在靜下來的時候我也在想,我這種揮灑的個性適合結婚和相夫教子嗎?也許我就這樣過一輩子也挺好,女人嫁人就要受到束縛,受到孩子的牽絆,哪像這自由自在的,想幹嘛就幹嘛,因此,每當有圈內朋友要走進婚姻的殿堂時,我不是羨慕,而是一種惋惜,啊!又有一個人要進入圍城了,好可惜啊!
那時,我還沒有遇到真正的愛情,根本不知道愛情是什麼,我周圍有很多男伴,時不時來找我:“淑媛,走去遊泳去!”“淑媛走,去溜冰去!”“淑媛,走到歌廳去!”我雖然會欣然答應他們的邀約,並和他們玩得很開心,但我的內心深處卻平靜得如一泓清水。
在所有的男伴當中,阿海算是最主動的一個,他義無反顧地當起了我的護花使者,基本我走到哪他跟到哪,形影不離左右。
阿海性格隨和,為人熱情大方,和他在一起,我雖然沒有什麼其它的想法,心裏卻非常愉快。
所有內心的平靜,在遇到林邦之後,就嘎然而止了,從此,我的心就再也沒有平靜下來過,我覺得我可以拒絕世界上所有的男人,甚至可以選擇獨身,一輩子不嫁人,但我無法拒絕林邦,也沒有力量拒絕他,他就像一塊磁石,深深地吸引著我,令我欲罷不能,因此,當林邦向我求婚時,我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了,而且義無反顧地進入了婚姻的圍城,我是那樣的心甘情願、死心塌地的,而且又是那樣的幸福和癡迷,這些都是我先前沒有想到的。
嫁給林邦是我一生的幸運,也是我一生的福氣。
林邦屬於男人中的男人,沒有人像他那樣對事業執著和忠誠,也沒有人像他那樣對妻兒的似水柔情和百般的嗬護,更沒有人像他那樣對愛情的忠貞不渝。
認識林邦還要從一次普通的演出說起。
我們歌舞團經常進行巡回演出,哪裏有邀請就去哪裏,一次市警局邀請我們歌舞團為基層官兵進行義演,我精心準備了兩首獨唱歌曲,就是在那次演出中,我甜美的歌聲、清純的氣質深深打動了林邦。
林邦那時是河濱市警局特警隊隊長長,人俊朗幹練,成熟穩重,很討女孩子的心。
大勇後來對我說,那天演出,林邦的眼睛一刻也沒有離開過我,而那個一直喜歡林邦的李可也感覺到了這點,整個演出都一直噘著嘴注視著林邦。
李可是警局特警隊長助理,林邦的助手,是個不服輸的女人。
那次演出我受到了林邦的關注,但我們之間並不相識,如果不是後來李可報複性的舉動,我和林邦也許就隻有這一麵之緣了,在茫茫的人海中也許就擦肩而過了,然而,老天爺好像有意要讓我們在一起,後來發生的事情頗富有戲劇性。
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我受到了林邦的關注,卻無意中刺傷了李可敏感的心緒
除了唱歌,我還酷愛花樣滑冰,祥子是我的搭檔,我們是從小一起長大的鄰居,我小時候喜歡叫他祥子哥,長大後就叫祥子了。
我覺得冰上運動和歌唱藝術是截然不同的,歌唱藝術需要真情投入並與觀眾互動交流,而冰上運動純粹是一種忘我的演繹和表演,忘記自己、忘記觀眾、忘記周圍的一切,因為那是一個無我的世界,在這個特殊的世界裏,我飛翔、跳躍、旋轉,時而是展翅的大雁、時而是優雅的天使,通過這種忘我的演繹和表演展示的是自己豐富而不為人知的精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