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苦短,說來道去也就是幾十年,攢錢又有什麼用呢?留給子孫後代?別逗了,俗話說得好,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自己忙活半天,把掙了一輩子的錢都留給別人,不是傻X是什麼?
錢是什麼?錢就是享受的工具!享受是什麼?享受就是人活著的目的!
要不怎麼說春宵一刻值千金呢,享受的感覺要比任何事物都來得痛快,來的直接,恰恰雷風就是個痛快的人。
雷風快步趕上那個年輕人,他伸手拍了拍年輕人的肩膀,年輕人放下手中的報紙,扭過頭疑惑的望著雷風。
“哥們兒,你錢包落在報刊亭了!”雷風說著拿出年輕人落在報刊亭的錢包向他揚了揚。
年輕人看了一眼雷風手中的錢包,點了點頭,又低頭看起了報紙。
年輕人的行為讓雷風氣得火冒三丈,他心說我好心撿了你的錢包,換做正常人應當表示感謝才是,這哥們兒怎麼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好像不是他丟了錢包,而是雷風丟了錢包。
“我說,這錢包是不是你的?”雷風有些惱火的拍了拍年輕人的肩膀,由於生氣,他拍年輕人肩膀的力度很大。
年輕人極不情願的放下手中的報紙說:“大哥,你不要煩我好不好,你要是喜歡我的錢包,你就拿去好了。”說完,他抬起手準備繼續看報紙。
雷風這個氣呀,他嘟囔道:“行,你要這麼說我還就真拿走了,我先看看裏麵還有多少錢。”說著他打開錢包。
雷風打開錢包之後眼睛都直了,這哥們兒錢包比臉都幹淨,裏麵除了身份證和公交卡之外,就剩下一枚藏在夾縫中的一毛錢硬幣。
他掏出年輕人的身份證,知道年輕人叫張良,1995年生人,也就是說他今年21歲。
眼前這個年輕人要比他實際的歲數看上去老一些,臉上透著滄桑,年紀輕輕,眼角卻已經隱約能看到細細的皺紋。
他樣貌清秀,隻不過臉色不太好,有些發黃。身高在170左右,身形瘦小,細細的胳膊上青筋暴起,那件在雷風看起來很小的T恤衫穿在年張良的身上仍顯肥大,袖管隨著風不時打在他的胳膊上。
“哎,哥們兒。”雷風叫了一聲張良。
張良完全沉浸在報紙之中,根本就無暇顧及雷風。
雷風隻好用手擋住報紙,張良這才回過神來,有些惱怒的看著雷風說:“你幹什麼?”
雷風嬉皮笑臉的說:“哥們兒,你過的也太慘了點兒,錢包裏就剩下一毛錢了,要是我,就不帶錢包了,在這硬幣上打個孔,掛在脖子上,就算把全部家當都帶上了。”
張良見雷風故意拿他打趣,生氣的奪過雷風手中的錢包,小聲罵道:“精神病。”說完之後扭頭朝著地鐵站走去。
雷風覺得張良甚是有趣,如果他沒猜錯的話,他賣報紙的那兩塊錢應當是他兜兒裏僅剩的錢了。什麼樣子的人會將僅剩的錢去買報紙而不是買食物呢?
雷風快走幾步,趕到張良身邊,將手中的礦泉水遞給張良說:“哥們兒,渴了吧,喝口水?”
張良詫異的看了一眼雷風,眼神中充滿了懷疑,他舔了舔嘴唇,卻沒有伸手接雷風手中的礦泉水,而是用質疑的語氣說:“你礦泉水裏不會下藥了吧?”
雷風聽張良這麼說,眉毛一挑氣憤的說道:“好心當成驢肝肺!”說著,他擰開礦泉水瓶,猛灌了一口,還故意露出滿足的表情。
“怎麼樣,沒有下藥吧,再說了,我下藥也得給大姑娘下,給你下管什麼?”
張良搶過雷風手中的礦泉水猛灌了幾口,他喝得太猛,一口水嗆到嗓子眼兒,劇烈的咳嗽起來。
“你慢點兒喝,這水給你了,我不要了。”雷風說。
張良緩過氣來說道:“那可不一定,萬一你有特殊癖好呢?再萬一你是倒賣器官的呢?新聞裏不止一次報道過。”
雷風歎了口氣,好人難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