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我承認我真很想擺脫單身狀態,但是我還真的沒有到隻要有人追求我就馬上答應與其交往的境界,就算被罵“活該你單身”也無所謂。這製造了一種困境:一個能帶給你快樂的人,他做了很多一個追求者才會做的事情,很可能他確實就是一個追求者,但他從來沒有對你說過“做我的女朋友吧”,甚至沒有任何曖昧的語言在宣告他在開展追求,這就讓你很難提出拒絕,人家還沒有表白你總不能很自作多情地說“我們做朋友吧”,要知道他完全可以回答你說“難道我們現在不是朋友嗎”,那樣就會讓自己很丟臉。就像你看到一個人在雪天裏赤身裸體,你好心拿件衣服給他,他拒絕了你的好意,說自己故意體驗嚴寒。更貼切的例子是住你隔壁的小夥子天天打聽你在外工作的閨女的消息,最後你忍無可忍告訴他“你別癡心妄想了”,他卻告訴你“如果不是你閨女欠了我兩千塊錢沒還我才懶得問呢”。不過,行動證明一切,我堅信這一次我沒有會錯意。首先,他送了我51支玫瑰,據說含義是“我的心中隻有你”;其次,他隔三岔五不是給我打電話就是給我發短信,雖然至今我還不知道他怎麼知道我手機號碼的;再次,他經常約我吃飯然後送我回家。有了這三點表現,難道還不足以證明他是在追求我嗎?還是我的樣子柔弱到讓他不得不如此細心周到地照顧?正常的人通常選前者。
我不討厭何冬奇,雖然近來他幾乎每天都刻意出現在我的生活裏,可方式還算柔和,而且我從他那裏也收獲了許多快樂。比如,他請客吃飯或開車送我回家的時候總和我聊我所不知道的台北以及我所知道的北京,還有更多他的經曆。我雖然並不十分敏感,卻能體會得出來他的用意,他希望能夠讓我盡量多地了解他的個性和他的生活環境。當他總是準時等著我下班的時候我很難每次都找到借口說我有事,更該死的是程東明說我應當以地主及合作夥伴的態度積極與何先生溝通,可問題是何冬奇對北京沒準比我這個除了購物場所之外其他地方很少光顧的俗人還熟悉呢。可是,這又是一個困境,一個能給你帶來快樂的人你總想他常常陪在你左右,但你希望的方式是A,可他希望的方式是B,於是有了許多種答案。如果他肯妥協接受A,那你們可能會是一輩子的好朋友;如果你肯妥協接受B,你們可能就會共度餘生;如果你們都堅持自我不肯妥協,那就可能從此是陌路人。我不想和他形同陌路,但我不知道如果我肯定不選B的話他是不是不會選A。許多人大概都是一旦成不了戀人就彼此各不相幹或幹脆成了仇人,我不喜歡這樣,我希望那些對我好的人都能留在我身邊,這種不考慮別人感受的想法雖然自私但卻能減少人生的遺憾——一定有許多人在青春年華逝去之後還時常懷念起過去愛慕的人,但是卻因為各種原因無從知曉對方的蹤跡,缺憾就此產生了。
如果每個人都有一個所謂的磁場的話,那很顯然我的磁場已經充分感覺到來自他的磁場的信號幹擾,因為他,從來不用網絡社交媒體的我居然開始上**。原因是他開了個**,名字叫鴉片粉圓,求我關注。我問他“鴉片粉圓”是什麼意思,他說是台灣一種小吃的名稱。他會在上麵發些似乎在對某個人說的話,比如說,“沒遇到時覺得永遠不會遇到,遇到了以後發現相遇原本是注定”,“今天北京天氣不錯,一如我的心情,可能是因為這個城市有你”。
我盡量不讓自己胡思亂想,這個城市很大,那個“你”可以是很多人。不過,雖然我承認自己有點遲鈍有點傻,我的數學不好,也不擅長猜,不過我的性格裏有一點很明確,我喜歡什麼事情都清清楚楚,不喜歡隨時可能產生另一種結局的愛情故事。可我該在什麼時候什麼場合怎樣說呢?
我知道公司裏的人也都知道我和他走得比較近,而且我已經聽到閑言碎語了——這似乎不可避免。雖然我覺得自己正當交友的行為並無不妥,但卻愈發堅定了要跟他講清楚隻做朋友的決心。
蓉蓉知道以後極力反對,說:“管別人幹什麼,試著交往一下嘛。”
“不是別人的問題,沒有感覺做朋友不是更好嗎?”
“感覺是什麼連你自己也搞不清楚,聽你講來他還是個不錯的人啊,試一試又不會缺斤少兩。”蓉蓉邊修著腳指甲邊開導我。
“他是不錯,長得挺拔英俊,為人大方又細致。但是你可以體會我的想法嗎,我就是……”
蓉蓉停下動作,盯著我的眼睛說道:“我明白,我也不是要你勉強,可你總該給自己個機會吧。”她講完馬上就開始剪手指甲,說:“三十歲生日就要倒計時了,大姐。”
“我怎麼跟他講?”
“講什麼?你就趁他約你的時候跟他說,你願意做他女朋友,就這樣唄。對了,要強調,你們的交往要以結婚為目的,別讓他以為你是可以隨便玩玩就放手的那種女人……”
“嘖,你說到哪去啦,我是說我要拒絕他!”
那天晚上紹蒙又在加班,蓉蓉在家裏陪女兒練鋼琴,我一個人回家了。路上手機響起來,我竟然專為他設了一種鈴聲。
“現在在幹什麼呢?”他問,這語氣,像戀人間在問話。
“散步。”
“是嗎?在哪?”
“馬上就到家了。”
“馬上?大概多久?”
“嗯,兩分鍾吧。”
“好,掛了吧。”
“好。”我莫名其妙地掛了電話,看來他真是遠離家鄉無人傾訴十分無聊。
不一會就到我家樓下了,才上了三級台階,我馬上下來了。一個高大而熟悉的身影斜靠在一樓牆邊,路燈太暗,看不清他的表情,隻能看到他的穿了件寶藍色西裝和白色襯衣,還鬆鬆地係著銀色的斜紋領帶。
“你怎麼在這裏?”我笑問道,除了驚訝還是驚訝。
他離開牆,走近我,說:“剛在附近和朋友喝了幾杯酒,想出來走走不知不覺就來了。”
“那,上去坐坐吧。”我其實聞到了他的酒味,但看樣子好像還沒醉,我知道我的邀請是有危險係數的,但是這樣的話往往脫口而出無從反悔。
“可以嗎?”
“如果你能保證你沒喝醉而且也不在乎進一間很亂的房子的話,沒問題。”
“我發誓我沒醉,我沒跟你講過我有個綽號叫‘千杯不醉’嗎?”他笑笑,露出整齊的牙齒,“我不知道一個女生的房間可以亂到什麼程度,正好看一下。”
“我保證你一定會被嚇到的。”
“我跟你說過我妹妹是美術係學生嗎?她的房間和垃圾堆沒什麼兩樣,我覺得很酷。”
本來還以為我淩亂不堪的作風能讓我在他心目中的形象減點兒分的,但我很失望,打開大廳的燈的一刹那我才想起昨天晚上我剛進行了本月唯一一次大掃除,每個角落幾乎一塵不染,地板潔淨得反出極亮的光。
他歎道:“這就是很亂的房子嗎?我願意重金聘請你做我的保姆。”
誤會誤會,我在心裏都已經嚷起來了,這是一個月一遇的場景,再遲來一天就不一樣了。這可不是天要亡我嗎?如果知道今天他要來,我一定讓這房子亂得前無古人後無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