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社在土地流轉中如何搞好信貸服務
出類拔萃
作者:劉憲鋒
摘 要: 土地流轉是新時期中央農業政策的新舉措,是廣大農戶改變土地經營權、增加收益的政策保障。作為涉農部門的農村信用社,理應在支農工作中更新理念,搞好信貸服務。
關鍵詞: 土地流轉 農戶 農信社 信貸服務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2013年中央1號文件專門出台了有關農業和農村的土地政策。政策指出,要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也指出,要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同時進一步明確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製的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以上這些政策和措施的出台,標誌著農村土地流轉有政策可依,土地流轉給農村和農民提供一個更廣闊的舞台和發展空間。以土地資源為依托,謀求在資金市場和經營上邁出新步伐。作為連接“三農”紐帶的農村信用社,如何理解和把握中央關於農村土地流轉以後,對農村信用社信貸支農工作的新要求,以更好地服務於農村、農業和農民,是一個新課題值得探究,我擬就這方麵問題提出淺見。
一、農村信用社支農貸款現狀
幾十年以來,農村信用社生長生息在農村大地,經過了風風雨雨,在支農工作中不斷發展和壯大。特別是近幾年來,隨著改革的進一步深化,農信社支持“三農”、“三牧”的作用得到顯現,其對社會的貢獻率和社會地位得到提升,在農村金融領域一枝獨秀的形式已經形成。以支農為己任,支持農業發展,支持農戶增加收入,建立和改善信用生態環境,是農信社追求和打造的良好局勢。農村信用社開展的信貸業務品種也在不斷更新,信用貸款、小額信貸、抵押擔保貸款等多種貸款形式得到群眾的歡迎。總體來看,農信社的貸款麵對千家萬戶,以小額、信用貸款為主,以解決農戶種子、化肥、農藥、農機具資金需求為主的舊的投向格局始終沒有突破,傳統貸款發放方式沒有實質性改變,以單戶貸款為主,以抵押、擔保貸款為輔,貸款以解決農戶基本生產、生活需求為主。貸款額度基本維持在1~3萬元之間,超過這一額度,要求借款戶提供抵押、擔保或開展聯保才能放貸。誠言,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國家各項惠農政策的落實,農民的收入和家庭生活狀況有了明顯轉變,對資金的需求渴望呈上揚趨勢。1萬元或者低於1萬元的貸款已遠不能滿足農戶進一步擴大經營生產的需求,抵押物有限,擔保人有限,聯保人員有限,在很大程度上抑製了農戶對貸款的需求。而農信社又有許多內控製度,為了規避信貸風險寧可不放、少放,也不碰製度的高壓線。不能貸不敢貸,成了新的貸款需求市場借貸雙方都不能打破的界線。
二、現階段農戶貸款需求情況
近幾年,隨著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種植結構的變化,農戶貸款需求呈逐年增長態勢。一是土地承包費用每年都以20%左右的速度上揚,一畝地承包費用前三年一百多元,現在上漲到每畝400元左右,還處於進一步上漲過程之中,土地承包費支出占農戶每年種地費用的50%左右。二是農用物資上漲過快、過猛。種子、化肥、農藥、農膜及農機具等都有較大幅度的增長,這部分資金的投入占到農戶當年農業投入的40%左右。三是用工成本的上漲,原來雇傭農工每日工資在60~80元左右,現在達到150元左右,而且用工非常緊張。四是農業屬於高風險產業,過去靠天吃飯,現在機電井、澆灌設備等逐步配套,加大了農戶的資金投入。由於以上原因,種地農戶隻要不外出打出,都想擴大種植規模,而且一次性投入較大,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大多農戶基礎薄弱,起步較晚,底子薄,資金需求必須靠借貸滿足,向信用社貸款成為他們的首選。過去幾千元就可以解決的春耕生產資金需要,發展到現在翻了幾番。日常我們看到凡是到信用社申請貸款的農戶萬元以下需求的很少,一般都在2~5萬元左右,更多的是5~10萬元之間。這種剛性資金需要是農村土地流轉的一種內在表現,因為光靠自身的承包地,無需這麼多資金,農戶私下轉租、轉包土地已是普遍現象,透過這個現象我們分析其產生的原因有以下幾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