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樣品描述
將白玉、青白玉、青玉、碧玉、墨玉及糖玉原礦嚴格按照長×寬×高為30×20×10毫米的規格進行切磨並拋光,製成和田玉實物標準樣品,每套共6件,包括白玉、青白玉、青玉、碧玉、墨玉及糖玉。其中白玉、青白玉是對應類別中顏色的下限標準樣品,青玉、碧玉、墨玉和糖玉是對應類別中顏色的代表樣品。
預期用途
作為珠寶玉石鑒定中和田玉顏色分類常規工作比對的標準樣品;作為和田玉銷售和仲裁過程中的標準樣品。
使用方法
選用色溫為5500~7200K的比色燈,與標準樣品同等厚度的條件下,可將同類色係的樣品顏色與標準樣品的顏色進行對比,從而得出結論。
1.若待分類樣品的顏色和白玉標準樣品的顏色相同或高於白玉標準樣品的顏色,則此樣品便定名為白玉。
2.若待分類樣品的顏色與青白玉標準樣品的顏色相同或偏淺且處於白玉標準樣品與青白玉標準樣品的顏色之間,則此樣品便定名為青白玉。
3.若待分類樣品的顏色與青白玉標準樣品的顏色相比偏深,則此樣品便定名為青玉。
4.帶有灰色調、黃色調或褐色調等雜色色調的待分類樣品,以其顏色的飽和度與標準樣品比較。
5.對於青玉、碧玉、糖玉及墨玉標準樣品,若待分類樣品的顏色與其中的顏色相近,則可定名為青玉、碧玉、糖玉或墨玉。
製定標準重要,實施標準更重要。因此,應高度重視《和田玉實物標準樣品》的宣傳和推廣工作。也許部分業內人士會認為製定的白玉下限樣品或青白玉下限樣品偏低或偏高,以此來否定標準的製定。其實不然,標準自有市場去檢驗它、行業去接納它。通過市場的驗證後標準可以再繼續修訂,但沒有標準,規範市場就缺少了重要的判定依據,行業就無法健康有序的發展。有了標準,產品的質量就有了基本的保證,產品才具有生命力和競爭力。新疆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將繼續研製建立《和田玉標準體係》,分別從和田玉的鑒定、分類、分級及工藝質量四方麵展開。《和田玉標準體係》是圍繞和田玉產業製定的以市場、貿易和國家規範為基礎,整體推進行業、產業、地方、企業、經營戶間有序、良性發展的政策和法規,直接或間接涉及原材料的開采、加工雕刻、銷售和價值評估以及資產流通的全過程可持續運行的規則網絡。經驗告訴我們,標準的實施需要付出長期、艱苦、堅韌的努力。任何技術上的規定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隻能一步步達到完美。在實施過程中進一步發現問題,進一步修改完善,使其更具合理性、先進性。(責編:蔚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