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民營企業集團財務管理模式探討(2 / 3)

二、民營企業集團財務管理現狀

(一)財務管理集權問題嚴重

民營企業集團大部分以家族式企業為主,為了防止利益外流權力往往過於集中,雖然這種模式初期對降低企業成本、控製企業風險發揮了作用,但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過於集權使子公司沒有決策權力,降低了子公司的經營發展的積極性,導致母公司與子公司發展不協調。

(二)財務控製水平有待提高

財務控製往往是依據集團總部發展戰略、管理目標而設定的,利於實現企業資源的優化配置。但調查顯示,我國民營企業集團內部子公司存在財務控製設置不全的問題。如在防止財務人員舞弊問題時,往往會實行不相容職務分離的製度,劃分職責便於加強財務控製。但一些民營企業為了節省成本,財務人員往往職務重疊,加大了財務控製的難度,。容易給財務人員舞弊帶來機會,產生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從而不能準確反映子公司經營中的問題,不利於集團總部戰略決策的製定。

(三)會計信息存在失真問題

民營集團企業多以集權式財務管理模式為主,子公司擁有少量的財務決策權,子公司更多的是從自身利益考慮,通過對會計信息造假或虛報的方式使自身利益得到滿足,這就造成集團總部獲得各子公司會計信息的失真,甚至損害了企業集團的整體利益。

三、改進民營企業集團財務管理模式的措施

建立符合民營企業集團自身發展需要的財務管理模式對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十分重要,從上述企業財務管理模式知,民營企業以集權式財務管理模式為主,但集權式管理模式過於僵硬,要實現集權與分權的結合,從企業發展階段、母公司與子公司財務關係、財務監督、財務人員等方麵不斷改進民營企業集團財務管理模式。

(一)針對企業不同發展階段調整財務管理模式

依據生命周期理論,企業存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應針對企業具體情況調整財務管理模式。民營企業發展初期,規模小、資金緊張、業務活動有限,管理上漏洞多,應采取集權式財務管理模式,在這種模式下企業可以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在製定決策時效率高,便於實現資源的快速整合。隨著企業效益的增加,民營企業規模隨之擴大,在業務上會向其他領域擴展,會形成一些子公司,子公司要發展必須有一定的決策權,而集權式財務管理模式不能滿足子公司決策權的需要,會一定程度阻礙子公司的發展,此時企業集團應適當放開決策權,分權管理漸漸適應了企業發展的需要。但隨著子公司的發展,子公司要求更多的決策權,而子公司過多的決策權容易導致子公司脫離母公司的控製,難以發揮母公司統一協調作用,對子公司財務風險難以控製。因此這一階段如何處理好集權與分權的問題是財務管理的關鍵。因此民營企業集團要把握好集權與分權的“度”,做到“集權有道、分權有序”,既利於總部集中控製,也利於子公司分權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