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新舊“國九條”的比較與分析(1 / 2)

新舊“國九條”的比較與分析

投資理財

作者:鍾彩娥

2013年12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新“國九條” (國辦發[2013]110號),對我國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的製度體係進行了全方位構建與設計,其共分九個方麵八十多項政策舉措。

一、出台新“國九條”的背景

(一)進一步完善我國資本市場製度設計的現實需要

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發布了“舊國九條”, “舊國九條”提出了九個方麵的綱領性意見,其主要內容是從完善我國整個資本市場運行功能的角度,全麵構思與設計了改革我國傳統資本市場運營的結構與秩序。為了進一步鞏固已有的改革成果,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此次新“國九條”進一步完善了我國資本市場的製度設計。

(二)解決資本市場製度性障礙問題的客觀需要

近年來,上市公司治理結構長期得不到真正優化,董事會職能弱化導致內部人控製現象嚴重。大股東掏空企業,多數監事會形同虛設,公司控製人屢屢損害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大量實體主體的經濟狀況低迷,資本市場缺乏造血的功能。新“國九條”政策的出台是順利解決資本市場製度性障礙問題的客觀需要。

(三)重新樹立中小投資者對資本市場信心與預期的迫切需要

在現階段,我國資本市場的中小投資者處於信息弱勢地位,其自我保護能力和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 因此,有必要通過規範製度來維護與保障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新“國九條”政策出台的目的是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於二級市場的股市發展來說是利好,對於二級市場的投資者來說是利好。因此,新“國九條”是重新樹立廣大中小投資者對資本市場信心與預期的迫切需要。

二、新“國九條”政策的主要亮點

(一)以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為核心,提出了多方麵的具體措施

新“國九條”第九條中提出,我國的資本證券監管部門應通過加強監管製度改革創新與市場交易平台的技術建設,形成多維體係;建立多層維權組織,鼓勵公益法律援助;完善資本市場法律規範、投融資主體準入機製、交易平台、運行機製、監管機製、違規處罰機製等一係列我國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組織體係,進一步優化投資與交易的社會宏微觀經濟環境,從而能夠為逐步增強中小投資者對我國未來證券市場環境的信心與熱情,逐步重振市場與交易活力提供製度保障。

(二)進一步優化了投資回報機製,通過增加股東權益與改善權益資本結構吸引投資者的關注

新“國九條”第二條提出要進一步優化投資回報機製,通過豐富上市公司利潤分配方式,真正給予眾多中小投資者以更實在的物質回饋與傾向財富的持續增值,從而為投資者回歸市場進行積極投資理財的活動提供充足的後勁。這一新政策一方麵將更加方便投資者根據自己的意願來選擇投資回報,另一方麵有可能進一步刺激後期上市公司通過加大送股,也就是通過增加股東權益與改善權益的資本結構等實際行動,來有效地吸引廣大投資者對自己公司的關注,刺激投資者對之注入更多資金。

(三)明確提出要“進一步健全投資者適當性”的製度安排,通過分類市場分類投資有效降低投資風險

新“國九條”第一條中首次對該問題進行了規定,明確提出需進一步健全投資者適當性的要求,即證券市場監管者應通過劃分不同類型中小投資者與公開產品服務,實行差異化投資製度,對於風險偏好不同的投資者,市場要創造更多不同的風險投資品讓投資者自由選擇,這為非專業的中小投資者提供了風險警示服務。其他具體措施還包括:通過鼓勵中小投資者進行適度風險投資,繼續發展服務中小投資者的專業中介機構;通過完善規章製度與市場服務規則、有效落實服務責任等措施為我國的中小投資者積極從事財富增值提供有利的製度與技術環境;通過為資本證券交易提供多樣化的市場工具和衍生金融產品,強化金融交易風險的分級分類管理,更好適應廣大中小投資者多元化、差異化的投資收益的需求。此外,新“國九條”中第八條從提高投資者自身素質的角度,提出了需要通過推動國民教育、新聞輿論宣傳與上市公司形象推廣等多種方式來積極推進和普及投資知識;加強投資者的自律教育和風險意識,真正地實現自我保護的目標;進一步完善市場資本保值增值功能,逐步喚回和重新樹立投資者對我國資本市場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