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析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防範(2 / 2)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防範的建議

(一)建立監管法律

雖然我國已出台了《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但在運行實踐中我們也看到,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相關監管法律仍相對落後和模糊。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的製定應從宏觀層麵上進行規劃,實時了解市場動向,不斷強化監管法律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雖然互聯網金融國家標準涉及的技術環節和部門較多,但一定要避免監管法律“政出多門”,應積極從戰略高度協調相關部門合力出台或優化相關法律法規。

(二)完善征信係統

互聯網金融行業中,風險管理是關鍵,而征信體係更是風險管理的核心。目前我國的征信體係不健全,是製約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一條軟肋。不進入征信係統,沒法製約借款人,從而會導致平台壞賬率上升,更易出現借款人多重負債、拖欠還款和逃避債務等信用風險問題。因此必須加快征信體係建設,打通公開暢通的信用通道,縮小借貸雙方信息的不對稱性,用信用體係去製衡風險管理,努力促使互聯網金融行業健康發展。

(三)強化監督管理

鑒於互聯網金融的複雜性,傳統的分業監管模式已無法滿足監管需求。應積極推行分業與混合兩種監管模式,實現綜合監管。首先要重新梳理互聯網金融的業務範圍,明確其業務的監管部門,實現監管主體清晰。其次要打造互聯網金融統一數據平台,建立部門間協調合作機製,形成以監管主體為主,相關部門為輔的綜合監管體係。再次,在監管過程中也應做到適度監管。監管過嚴,則有礙於金融的創新,如果監管較鬆,則必定加大金融市場的風險,隻有寬嚴相濟,才能促進金融市場和實體經濟的良性發展。

(四)構建安全屏障

互聯網金融的基礎是計算機係統,一旦互聯網金融的計算機係統遭到破壞,直接麵臨的就是客戶的資金損失,因此必須健全計算機金融管理係統,確保互聯網金融係統安全。在國外企業居多的現有市場,應建立嚴格的審查機製和市場準入製度,對國產自主可控的網絡信息係統應加大扶持力度,特別是在與國家利益密切相關的網絡數據流動中,構建起傳統金融和互聯網金融間的“防火牆”,建立互聯網金融市場分級預警機製,創新數字化非現場監管手段,促進互聯網金融安全層級的提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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