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診斷
作者:沈海燕
企業年休假執行的關鍵點
國慶長假,國內眾多景點遊客爆棚,網友戲稱從此長假多了一項樂趣,就是在家觀看各處的“人山人海”。今年長假,北京人滿長城,麗江萬人露宿街頭,華山出現遊客微博求救……想來每每長假來臨,景點都是人山人海。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幾點:
首先,“五一長假”取消,春節又是個回家過年的假期,於是隻剩下“十一長假”可以出遊。
其次,隨著生活狀況的改善,生活節奏不斷加快,人們開始更趨向於通過旅遊來緩解日常工作中的壓力。
第三,帶薪年休假執行不到位,很多人甚至不知道有帶薪年休假的存在。知道年休假的,又苦於年假不好請,領導不休假下麵員工不好意思請、不請假等著拿年假工資等各種原因沒能休成年假。而長假不用請假,大家又都有空,兩相對比長假顯然比較方便,是出遊的好時機。
綜合上述原因,各界一致認為主要是因為中國的帶薪休假製度執行不到位。帶薪年休假製度實施至今已有五年之久,但卻為何在執行中尷尬不斷,的確值得立法者和用人單位思過一番。筆者認為,在企業實踐層麵,有五個關鍵問題,需要為用人單位提個醒,以免因個人理解錯誤而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帶薪年休假適用對象的界定
不少企業認為,試用期員工無權享受年休假、在本單位工作不滿一年的員工不得享受帶薪年休假。而根據《企業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規定並沒有說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2個月,也就是說,不管員工進入本企業工作多久,隻要員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就享有了享受年休假的資格。(薑承剛博士點評:其中,“連續工作時間”包括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的視同工作時間。)
此外,這裏的職工,說的就是一般的勞動者,不含退休返聘人員以及實習生。除此之外,還要排除非全日製的勞動者。當然,對於剛剛踏入社會的應屆畢業生,由於在進入企業之前沒有工作經曆,所以確實需要在連續工作一年之後才能有資格享受帶薪年休假。
累計工齡的計算
《企業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這裏的累計工作時間,指的是員工在整個職業生涯中在各個公司工作的總時間。這一時間需要員工提供證據來證明。有些企業隻認可社會保險繳費記錄,這是不對的。因為從全國來看,不是所有企業都繳納社保,有些企業甚至連勞動合同都不簽,一般來說,社保繳費記錄、退工證明(離職證明)、勞動合同書等其他書麵材料,隻要能證明員工的工作時間,都可以作為依據。
新進、離職等情形的年休假天數計算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滿足休假條件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企業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員工離職時,當年度未安排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其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此為明文規定,因此操作起來十分明確。
但對於在年度內符合年休假資格的員工,或者當年度累計工作時間滿10年或者20年的情形,法律就沒有明文規定了。
有企業擅自將在當年度符合累計工作1年的員工的當年度假期在整年度內進行折算。如員工在2011年6月入職,則員工在2012年7月累計工作滿一年,滿足休帶薪年休假的條件。企業根據其全年應享受的5天在剩餘的日曆天數中進行折算,算得2012年度可以享受2天的帶薪年休假。
而對於在年度累計工作時間滿10年或20年,應休年休假天數從5天轉為10天或者從10天增為15天的員工,則直接進行前後分別折算。這種算法看起來很合理,也能解決員工在年底入職無法休完年休假的尷尬情況(對於12月29日入職,工齡滿20年的員工,根本不可能在年度前休完15天的年假),但事實上卻侵害了員工的權益。筆者認為,除非當地有類似的明文規定(四川省就有類似規定,具體可參見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於2009年發布的《關於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