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配製酒的生產仍以各種藥酒為大宗,與唐代比,宋代配製酒的製作方法變化不大,以采用浸泡工藝為主。宋代配製酒生產的提高,主要表現在品種較前代有了明顯增加。李華瑞《宋代酒的生產與征榷》列舉了82種配製酒,其中各種藥酒有75種,占配製酒的91.5%。

蘇軾重慶鬆溉古鎮陳少南故居陳列的釀酒器具

羊羔酒(又稱白羊酒)、狗肉酒等“葷酒”的出現是宋代配製酒生產的一個新現象。宋代以前,中國便出現了用動物原料配製的藥酒,如豬膏酒、豬膽苦酒、虎骨酒、蛇酒、烏蛇酒等。不過這些酒隻能稱之為“藥酒”,而不能稱之為“葷酒”。因為釀酒所用的動物原料是作為藥材加入的,酒釀成後也主要用於防病治病。而宋代新出現的“葷酒”則不同,所加入的肉類基本上不被視為藥材,而是作為配料來使用的,所釀酒也主要用於平日飲用。當然,二者之間還是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唐代動物性藥酒製作技術的成熟為宋代“葷酒”的製作奠定了堅實基礎,也可以說,葷酒是在動物性藥酒的啟發下開發出來的。

羊羔酒一經問世便受到社會上層人士的廣泛歡迎,宋人把羊羔酒當作冬春之季暖身禦寒的一種可口飲品。富貴之家更是把在暖屋中飲羊羔酒視為舒適生活。宋代羊羔酒主要流行於北方廣大地區,北宋末年東京開封城內的薑宅園子正店所釀造的羊羔酒還是當時的名酒之一。

3.果酒

以各種果品和野生果實為原料,經發酵釀成的各種低度飲料酒,均稱為果酒。唐宋時期的果酒主要是葡萄酒。唐代以前,內地很少見到葡萄酒的釀造,人們飲用的葡萄酒多為西域或河西的涼州所貢。

葡萄酒法的內傳,明確見於史籍記載是在唐初貞觀年間。唐太宗李世民親自參與了葡萄酒法的改進,釀造出了度數較高的葡萄酒。錢易《南部新書》丙卷載其事稱:“太宗破高昌,收馬乳蒲桃種於苑,並得酒法,仍自損益之,造酒成綠色,芳香酷烈,味兼醍醐,長安始識其味也。”引文中的高昌位於今天新疆的吐魯番。除西域和河西走廊外,山西太原一帶是唐代內地葡萄酒的生產中心,自中唐以後,當地所產的葡萄酒屢屢見於詩人的吟頌。唐一代,葡萄酒作為一種新興的酒類受到了人們的普遍歡迎。葡萄酒還是唐代軍旅中最受歡迎的美酒,故唐代詩人王翰《涼州詞》稱:“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飲琵琶馬上催。”隨著內地葡萄酒生產規模的逐漸擴大,葡萄酒消費不再局限於皇室貴族,內地的社會中上層人士也有機會品嚐到這種奇味佳釀了。

宋代時,山西太原一帶仍是內地葡萄酒的主產區,唐慎微《重修政和證類備用本草》卷二十二《葡萄》載:“今太原尚作此酒,或寄至都下。”釀造葡萄酒的技術在北方中原地區得到了更為廣泛的傳播,宋人吳坰《五總誌》稱:“葡萄酒自古稱奇,本朝平河東,其釀法始入中都。”有人說宋代葡萄酒的生產不如唐代,這主要基於歌詠葡萄酒的宋代詩詞文句沒有唐詩中那麼普遍,事實上,歌詠葡萄酒的唐詩中有相當一部分是邊塞詩。唐代邊防軍所飲的葡萄酒,可能得於西域,不一定是內地所產。同時,唐代葡萄酒剛剛從皇宮走向民間,對於大多數普通的唐代文人士大夫而言,飲用葡萄酒尚處於嚐鮮階段,人們往往喜歡對剛剛出現的美好事物進行歌詠讚歎,可以想象很多詩人是在初次品嚐到美味的葡萄酒後,才予以賦詩歌詠的。而宋代葡萄酒早已是司空見慣之物,激不起多數文人士大夫的創作熱情也是可想而知的。

除葡萄酒外,唐宋時期的果酒還有荔枝酒、椰子酒、黃柑酒、梨酒、蜜酒等。荔枝酒始見於唐代,產於嶺南地區,《嶺南荔枝譜》卷六引《異史》載:“唐李文孺往昌樂瀧,農奴藏荔子於盎中,文孺初不知也。盛夏溽暑,香出盎外,流漿泛豔,因以曲和粳飯投之,三日成酒,芳烈過於椒桂。人多效之,因作荔酒。”蜜酒是宋代影響較大的果酒,據北宋蘇軾《蜜酒歌》所記,四川綿竹的道士楊世昌善於釀造蜜酒,楊世昌把蜜酒的釀造方法傳授給了他。南宋張邦基《墨莊漫錄》卷五和李保《續北山酒經》都記載有蜜酒釀造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