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盜之宗自殘篇2(2 / 3)

即便是漢朝統一天下後因為天災就發生過多次大規模人吃人的慘狀,單是《漢書》、《後漢書》、《資治通鑒》裏就記錄很多:漢高祖二年(公元前二○五年)——“人相食,死者過半。”漢高祖二年(公元前二○五年)六月——“關中大饑┅┅人相食。”漢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一三八年)——“河水溢於平原,大饑,人相食。”漢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一三五年)——“河南┅┅父子相食。”漢武帝鼎元三年(公元前一一四年)——“關東郡國十餘,饑,人相食。”漢元帝初元元年(公元前四十八年)——“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饑,或人相食。”而借言天災往往是人禍所致,如漢元帝初年之人相食固然有水災的原因但也是人禍所致,就是漢元帝之奢靡廣建宮室,因此任諫大夫的琅琊人貢禹規勸漢元帝說:方今宮室已定,亡可奈何矣,其餘盡可減損。故時齊三服官輸物不過十笥,方今齊三服官作工各數千人,一歲費數巨萬。蜀廣漢主金銀器,歲各用五百萬。三工官官費五千萬,東西織室亦然。廄馬食粟將萬匹。臣禹嚐從之東宮,見賜懷案,盡文畫金銀飾,非當所以賜食臣下也。東宮之費亦不可勝計。天下之民所為大饑餓死者,是也。今民大饑而死,死又不葬,為犬豬食。人至相食,而廄馬食粟,苦其大肥,氣甚怒至,乃日步作之。這即是唐詩所說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也!

自公元前以後的史籍中因戰爭進而天災所導致骨肉相殘甚至吃人的事例不可數,甚至把人肉像豬羊肉一樣公開叫賣,僅以離我們近點的清朝為例。如陳康祺《郎潛紀聞二筆》記載“同治三、四年,皖南到處食人,人肉始買三十文一斤,後增至一百二十文一斤,句容、二溧,八十文一斤,慘矣。”同治三年(1864年),皖南人相食,人肉價格大漲。《曾國藩日記》中記載:“洪楊之亂,江蘇人肉賣九十文一斤,漲到一百三十文錢一斤。清朝光緒年間有個叫董常義【董常義(1847~1910),字宜齋,陝西省合陽縣知堡鄉南知堡村人。清光緒三年(1877)大饑荒,多次徒步西安、北京販賣字帖糊口。目睹百姓苦難和世俗敗壞,乃籌建“長燈”、“舍茶”、“同善”三個善會,從事各種善舉,如掩埋劫後白骨,炎天施舍茶水,收集、焚化字紙,修路補橋等。自編《荒年歌》等勸善歌詞30首,分上下兩冊刊印。】的編了首《荒年歌》,在《荒年歌》中提到了光緒大旱人吃人的現象,實為淒慘。……四鄉裏人吃人不分親眷,殺自己親生子煮的吃餐。兄吃弟弟吃兄手足不念,父吃子子吃父逆理滅天。上賣人肉韓合地麵,妻吃夫夫吃妻並不虛言……,

可以說在人吃人之獸行中,最極致、最慘不忍睹最無底線的行為——就是吃掉或讓人吃掉自己的親兒子。宋?孫光憲《北夢瑣言.卷十七》中有一描述吃親人的詞彙:衣冠梟獍(yīguānxiāojìng):相傳梟是吃母的惡鳥,獍是吃父的惡獸。但很不幸,不才讀盡先秦史籍發現率先吃自己人而且常常吃自己人的卻不是兒子而是父親。兒童孩子多是弱勢群體隻能成為被宰羔羊,同時也說明把握權柄地成年人很會說謊呀!他們掌控著吃什麼的主動權,更掌握著話語權,故而隻創立獸子之詞彙而未敢創獸父獸母之美名!基於曆史事實隻是創立了個殘酷的行為成語“易子而食”。曆史上兒子弑父的很多,但親口吃掉自己父親的人有沒有?我沒發現,但是主動也好被動也好親口吃掉自己兒子或親手把自己兒子做成食物的卻有這麼大名鼎鼎的三位:第一個是演過八卦的周文王姬昌,雖然兒子伯邑考是被紂王煮的但文王為了苟活居然毫不猶豫吃掉兒子的肉湯,《帝王世紀》中記載“囚文王,文王之長子曰伯邑考質於殷,為紂禦,紂烹為羹,賜文王,曰‘聖人當不食其子羹’。文王食之。紂曰‘誰謂西伯聖者?食其子羹尚不知也’。”《楚辭.天問》也記錄到“受賜茲醢,西伯上告”;第二個是魏之大將樂羊為攻下中山國居然親口喝下中山國君其兒子煮的肉湯。第三個是被廚師們奉為祖師爺之一的易牙,為了討好齊桓公,他居然把自己的親兒子的頭蒸煮了做成美食獻給了齊桓公。縱觀人類文明史,此種卑劣做法古今中外無別!世界其他古代封建王朝也一樣,如希臘神話中,克羅諾斯為了避免被兒子廢黜孩子一出生他就把他們吞進肚子,所幸他老婆瑞亞偷偷的生下宙斯。在《聖經》列王紀下6章,描述以色列人悖逆神,結果在戰爭中被圍困,沒有食物,吃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