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盜之宗自殘篇(2 / 3)

但是中華民族的古人、前人與今天的中國人、華人在麵對權與利時的道德底線問題上有沒有反思過?何嚐沒有哉!如公元前1112年,周公姬旦平定三監武庚之亂後冊封其弟衛康叔姬封時,反思社會現狀對衛康叔提出的肺腑勸勉中對子不孝、父不慈、弟不恭,兄不友的現狀提出了處理看法。《尚書.康誥》:“王曰:“封,元惡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大傷厥考心;於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於弟弗念天顯,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於弟。惟吊茲,不於我政人得罪,天惟與我民彝大泯亂,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罰,刑茲無赦。”譯文:王說:封,元凶大惡大家都恨,何況是不孝無情之人。兒子不敬聽他老子的話,大傷其老子的心;作為父親的不願教養兒子,反而恨殺兒子;作為弟弟不知天高地厚,不能恭敬兄長;而哥哥也不講慈愛幼小,反而對弟弟很不友好。這是人世間最唯悲哀的事,不是我們這些管人的罪過,就是上天要讓我們人倫大混亂。對於這些人,隻有快速引用文王創製的法律,上刑罰、不要赦免。

尤其是百家爭鳴時期,先秦諸子著書立說無不根植於中華民族的傳統道德,雖然社會標準不統一,但以人性倫理的道德基礎為出發點卻是相同的,《論語》《禮記》《孟子》等儒家經典多有提頌道德標準就更多了,即便是講究殺伐征戰的兵家也是如此,如戰國《尉繚子.戰威》中說,“故國必有禮、信、親、愛之義,則可以饑易飽;國必有孝、慈、廉、恥之俗,則可以死易生。”對於不仁不忠不信之人的處理方式也愈加嚴苛,如《禮記.檀弓下》記載,邾婁定公之時,有弑其父者,有司以告。公瞿然失席,曰:“是寡人之罪也!”曰:“寡人嚐學斷斯獄矣:臣弑君,凡在官者,殺無赦;子弑父,凡在宮者殺無赦;殺其人,壞其室,洿其宮而豬焉。蓋君逾月而後舉爵。”其後漢初韓嬰在《韓詩外傳》中說道“不仁之至忽其親,不忠之至倍其君,不信之至欺其友,此三者聖王之所殺而不赦也。”由此我們可看出,法律本來的出發點是純潔的,是維護道德道義為準繩的,是傳統道德的最佳體現和執行者,但不幸人類的法律逐漸被私欲蒙蔽、被權利扭曲,成為披著道德外衣的體製利得者的代言。比如中亞某國為了當無限期的總統,通過修改憲法中的限製動手修改,為了政權在手中緊握金日成創立了以白頭山血統為基礎的主體思想。這樣的事例很多,因為你很難阻擋一些人去揣著明白裝糊塗,有些人很明白自已不是帝堯那樣以德服人的人,可他們還就要成為天下地上獨一無二的老大!那怎麼辦?就得用怪招、邪招、狠招、毒招、禽獸招。

先秦百家們的反思批駁是應為當時的曆史現狀,因為他們目睹了很多“東方不敗”式的帝王將相,即要想“唯我獨尊”不僅僅要敢於拿別人開刀,更要敢於向自己人開刀。這就恰如他們必須要修煉金庸先生所“研創”的秘籍《葵花寶典》,並深刻領會了其中“欲練神功,揮刀自宮”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