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城市獨生子女父母的家庭養老問題(1 / 3)

提要本文采用實證研究的方法,選取石家莊獨生子女父母作為被調查對象,通過問卷調查的形式隨機抽取,對這部分特殊人群的養老需求和意願進行調查,利用收集的數據進行分析,了解城市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需求和意願如何影響他們的養老選擇。

關鍵詞:獨生子女父母;獨生子女;家庭養老

中圖分類號:F063.4文獻標識碼:A

一、研究意義

中國政府自上世紀七十年代初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推行計劃生育政策。目前,在我國城市中形成了數量眾多的獨生子女家庭,這些家庭中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保障問題已初現端倪。隨著第一批計劃生育政策影響下形成的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逐漸進入老年階段,這類獨生子女家庭中父母的養老負擔日益加重。與此同時,隨著時間的發展,預計在未來20~30年內,我國城市大批獨生子父母將陸續進入老年,屆時獨生子女父母家庭養老問題將成為我國城市老年人養老問題的最重要和最關鍵的問題。因此,認識獨生子女父母養老問題的特殊性與解決的必要性,將有助於穩定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促進社會發展和穩定。

二、石家莊獨生子女父母養老問題調查

(一)數據來源。本調查選取的是石家莊市的獨生子女父母作為被調查對象。截至2009年為時間點,我國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的年齡在24~29歲。按八十年代較高的城市平均初婚年齡(女性25歲,男性27歲,平均初婚年齡25歲)計算,我國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在2009年的平均年齡在49~57歲的範圍內。這類人群被確定為本次研究的主要對象。

通過問卷調查的形式隨機抽取,來了解城市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意願和需求,此後針對他們的需求和意願提出更好的解決養老問題的對策和建議。本次調查共回收問卷150份,其中有效問卷為139份,有效回收率為93%。

(二)影響獨生子女父母養老需求和意願的顯著性因素。通過對本次調查所收集到的數據進行分析後,建立了logistic回歸模型,從模型中可以得到影響獨生子女父母養老需求和意願的顯著性因素。(表1)

1、年齡因素。年齡是影響獨生子女父母養老需求和意願的第一個顯著性因素。獨生子女父母選擇家庭養老的比例很高,仍然占絕對多數。從50歲以下、50~60歲、60歲以上的三段年齡分組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各組選擇家庭養老的比例分別是56.3%、72.9%、85.7%。各組選擇非家庭養老方式的比例分別為43.8%、27.1%、14.3%。

從調查的年齡分組中明顯表明,大多數被調查的高齡獨生子女父母不願意選擇家庭養老方式以外的其他養老方式,但是對於年齡較低的獨生子女父母而言,他們對其他養老方式的接受程度已經明顯提高,並且隨著年齡的降低,選擇其他養老方式的比例逐漸升高,尤其是在社會養老機構養老的比例。這表明對於年齡較高的獨生子女父母已經進入或者馬上進入養老階段,這部分人群受社會環境、心理因素、傳統觀念、經濟等因素的影響還是會繼續繼承使用最基礎的養老方式——家庭養老。而對於低齡的獨生子女父母而言,隨著他們對自己未來養老問題的更多思考,更加認識到他們對自己作為獨生子女父母會在將來的養老中麵臨很多具體的困難和問題,從而做出更適合自身條件情況的養老選擇,他們開始更多地接受其他養老方式。他們已經更清醒地看到了他們所處的養老環境,認識到獨生子女將來會擔負起贍養4位老人的重任,所以他們不願意在自己將來養老時給子女增加負擔。

2、經濟因素。從統計的數據資料和一些訪談案例中可以清楚地發現,影響獨生子女父母養老選擇的第二個顯著性因素是收入水平的高低。從大部分人的選擇來看,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收入較高者,依賴家庭養老的比例較低,有相當一部分人選擇了其他養老方式。他們有較高的收入,由於有了較好的經濟基礎做後盾和保證,他們不會太擔心將來養老中遇到的問題。有了好的經濟水平支持,他們可以追求高水平的養老機構的服務、享受優越的醫療條件、豐富精神娛樂活動,可以雇傭服務人員為自己服務,等等;第二類是收入較低者,選擇家庭養老方式的比例較高,說明他們對家庭養老依賴性大。這部分人群沒有較好的經濟條件為養老提供保障。他們在選擇養老機構的時候要選擇自己能夠支付其費用的場所,在享受醫療待遇的時候隻能降到最低水平,選擇雇傭服務人員服務的時候可能會無力支付費用等。因此,這部分人群選擇家庭養老方式的較多,主要因為家庭養老所耗費的資金較低,需要支付的費用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