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新準則下的資產減值(2 / 3)

(三)對減值跡象的判斷更加明確。在減值跡象判斷上,CAS8比《企業會計製度》的要求更加明確。一是明確會計期末企業是否必須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首先取決於資產是否存在減值跡象,並從企業內、外部信息給出了八項判斷標準,強調隻要存在其中一項或幾項,應當估計其資產減值的主要要素——可收回金額,然後與賬麵價值進行對比,確定減值損失的金額;二是明確如果不存在減值跡象,則不必估計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亦不必確認減值損失。

(四)明確了資產減值的確認時間。CAS8中,確認資產減值的時點有三種:一是每一個會計報告期的期末;二是實際發生減值時;三是每年度報告時。CAS8對計提時間做了明確說明,即企業應當在會計期末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從這一規定可看出,公司對外報送季報、半年報時均應按準則進行判斷,以便確定是否計提減值損失,這樣可以有效避免上市公司在年底一次計提減值損失的情況發生,不但可以避免操作上的不統一性,而且還可增加公司之間的可比性。

三、CAS8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盡管CAS8從我國國情和企業實際情況出發作了比較全麵的修改和完善,但由於存在企業內部的管理製度不健全以及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和綜合素質不高等情況,使其在實施過程中仍舊暴露出了以下幾個方麵的不足:

(一)利用資產減值進行利潤操縱。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一直都是上市公司進行盈餘管理的重要工具。上市公司不切實際地計提減值準備,進行巨額衝銷和巨額轉回,在會計年度間隨意調節利潤。虧損的上市公司,更是利用資產減值來進行盈餘管理,以避免ST和下市。CAS8對減值損失的轉回作了新的規定,在確定資產減值損失時,同舊製度仍保持一致,但在轉回問題上,CAS8規定: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二)引入資產組的問題。就我國的企業管理現狀和上市公司的監管機製看,資產組屬於全新概念,資產組的劃分缺乏明確的標準。因此,引入資產組的概念將麵臨一係列困難:一是資產組概念的應用,需要有與之相適應的現金流量預算管理水平;二是資產組的劃分缺乏明確、統一的標準;三是我國的企業規模普遍不大,中小企業居多,在辨認資產組時仍然會麵臨諸多實際困難。

(三)資產減值確認和計量難度大。由於我國目前資產信息市場和價格市場不健全,因此要合理確定各項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具有較大難度。具體表現在:一是現金流量難預測。企業需要測算未來現金流量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這些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的大小不僅受資產本身各種因素的影響,同時也受企業內部和外部未來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二是折現率的選取很困難。折現率是衡量可收回金額的重要工具,它是企業在購置或者投資資產時所要求的必要報酬率,反映了投資者在考慮貨幣實際價值和風險價值因素的基礎上,對該資產獲利能力的預期。

(四)外部監管難度大。首先,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公允性難以衡量。存貨可變現值、長期投資可收回額、應收款可收回金額、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等資料是企業確認和計量資產減值準備的基礎。其次,資產減值準備再確認缺乏權威性。企業外部人員對企業的資產性態、使用價值知之甚少。因此,注冊會計師、證券監管機構、審計機構等部門對企業確認的減值進行再確認缺乏權威性。

四、對更好地實施CAS8的思考

雖然CAS8對資產減值做出了更具體的規範,有了較大的完善與進步,但在其實施過程中仍暴露了上述幾個方麵的問題。為了有效地解決和防止上述問題對CAS8實施的影響,應從以下方麵做起: